第十三章基本能力点

2020-03-03 09:40: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十三章 台港澳社会保险

#了解台湾社会保障改革内容#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为适应人口的迅速老龄化,台湾决定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其中重点是建立一套国民年金制度,对1/3尚未纳入现有社会保险体系的人口提供老年经济安全保障,同时也涉及全民健康保险改革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

(一)国民年金保险制度。台湾经历了长期的快速经济成长过程,具有高储蓄、低失业率及物价稳定的特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经济极具动机性、韧性。且台湾老龄人口的贫困率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另一方面,老年人口逐渐依靠自己,而较少依赖儿女奉养及退休金来维持退休后的生活。基于上述背景,台湾自1993年就开始规划“国民年金制度”。规划工作最初由内政部社会司负责,之后由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接办,在两个阶段的规划研究之后,终于在1998年6月底完成。

(二)全民健康保险民营化改革。针对全民健康保险自1999年以来出现的巨大财务亏损,2002年行政院核定以调高费率及调涨就医部分负担两大财务应对策略。台湾官方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现行全民健康保险的主要缺点是:1,民间参与决策不够,不利于全民健康保险社会基础的建立;2,保险费率难以反映真实成本,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与不当配置;3,决策机制不够灵活,无法适应全民健康保险未来可能之变革;4,未能厘清付费者与保险人之财务责任,亦无法有效监督保险人之经营效率;5,行政管理缺乏弹性与专业性,阻碍经营效率之提升。针对这些缺点,他们提出全民健康保险民营化的构想:即将现有“中央健康保险局”之职权一分为二,分由两个不同的单位来负责。在承保与财务方面仍维持现行的一元化,以一民营基金会来运作,以期去除公营制度之下财务难以自给自足、缺乏效率等特点。

(三)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台湾就业保障体系在20世纪50-90年代偏重于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以此提高民众的就业能力。随着岛内经济转轨不十分成功,失业率大幅攀升,才被迫于1999年正式实施失业保险制度。

#把握香港社会保障发展情景#香港社会保障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由雇主责任保险、强积金制度组成的社会保险。近几年来,香港社会保障制度在实施中呈现下列趋势:1,财政拨款和各项援助金额不断增长;2,社会保障面不断扩大;3,民办公助福利机构将酌量收费,以减轻政府的负担;4,医疗保障社会化、医疗融资制度改革呼声日高;5,进一步推广强积金制度。 #了解澳门社会保障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澳门的社会保障事业始于1930年以前的慈善团体,成立于1871年的镜湖医院慈善会以及土生葡人组成的仁慈堂承担着全澳居民的医疗、安老院、盲人重建中心、廉租房屋等服务以及施粥济贫、免费医疗、免费小学教育及收费低廉的托儿教育等。1930年,澳门政府颁布第140号立法条例,发行了慈善印花税,开始对慈善社团及机构在财政上给予支持,这是澳门当局干预社会慈善事务并推动其向社会保障发展的起始标志。1947年澳门政府成立公共救济总会,其目的在于加强慈善救济的效力,把所有慈善机构的力量集中起来,并加以调整。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到50年代初期,许多内地居民流入澳门,澳门当局为此成立了教区社会福利秘书处,并凭借玛窦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始提供各种福利服务,如安老院、伤残疗养院、托儿院所等各种类型的服务,收容了许多无人照顾的老人、弱智者、伤残者及精神病患者。1967年,澳门政府的公共救济会改名为救济会;1968年更名为社会福利处;1979年定名为澳门社会工作处,负责全澳社会事务的管理。到20世纪80年代,澳门的社会保障获得了多方面的发展,尤其是198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基金法》,使全澳社会保障事业的实施和发展有了根本的法律依据。至此,澳门社会保障的格局基本形成,开始步入法制化、社会化的成熟阶段。

#掌握港澳台社会保险制度#一,香港社会保险。香港社会保险主要是指雇主责任保险和强积金制度。

(一)雇主责任保险。香港劳工的雇佣保障主要依据是1968年香港政府制定的《雇佣条例》,根据该条例,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疾病津贴、工伤赔偿等保障。

(二)强基金制度。即集成信托计划、雇主营办计划及行业计划。其中集成信托计划可让超过1名雇主的有关雇员、自雇人员及将累算权益由另一计划转移过来的人士参加,它的特点是把小型雇主单位的供款集合起来管理和投资,以得到大规模运作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雇主营办计划只供受雇于同一名雇主及该雇主的相关公司的有关雇员加入,因此可满足雇主及其雇员的特殊需要。行业计划则是一种特殊的强积金计划,它专为雇员流动性高的行业而设。二,澳门社会保险。澳门社会保险主要由社会保障基金和劳工强制保险制度构成。

(一)社会保障基金。这是根据1989年12月18日第84/89/M号法令建立的,其执行机构是成立于1990年3月23日的“澳门社会保障基金会”。该制度的财政来源共有三个方面,即政府、雇主及雇员的供款。1993年底前澳门社会保障基金所派发的津贴主要有:养老金、残疾津贴、疾病津贴、失业救济金及患肺尘埃沉着病之付款等。

(二)劳工强制保险。澳门政府在1985年8月10日颁布《劳工强制保险法例》,其主要针对的风险内容有两大部分,及劳工意外引致的和职业病三,台湾社会保险。台湾省的社会保险是社会安全制度的核心,自1950年3月开办以来,主要建立了劳工保险、公务人员(公立学校的教职员)保险和军人保险,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又建立了农民保险和集劳工保险、公务人员保险和农民保险三者之大成的全民健康保险。

(一)劳工保险。台湾当局从1950年3月起,在台湾省开办了劳工保险,劳工保险建立目的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工生活、促进社会安全。

(二)公务人员保险 。公务人员保险,是为保障公务人员生活、增进公务人员福利、提高工作效率而开办的带有社会保险性质的团体人寿保险。“保险人”是“政府”,“被保险人”是对“政府”有特别权利义务身伯公务人员。

(三)军人保险 。1953年11月,台湾当局曾分布了《陆海空军人保险条例》(1956年12月、1970年1月曾先后两次进行过修改),以实施军人保险,“增进官兵福利”,保障官兵及其眷属的生活。军人保险,按照有关规定,其主管机关为“国防部”,业务由“中央信托局”代办办理。

(四)农民保险 。为了维护农民健康,增进农民福利,台湾当局参照开办劳工保险前例,自1985年10月起,试办农民健康保险,先选定组织健全、财务结构良好、人员配置适当,且辖区内医疗资源充足的基层农民会为投保单位,被保险人以农会会员为限。

(五)全民健康保险。 台湾全民健康保险,从着手规划(1988年3月)到实施(1995年3月),经过7个年头。它吸取了欧美先进国家及日本的经验,参照台湾的经济、社会与政治环境而制定,体现了社会保险体系的整合,即将公保、劳保和农保之医疗给付发展为单一健康保险制度,使所有国民在同一体系内享受同样的给付。

第十三章 期货市场

第十三章 质检

第十三章 财政预算

第十三章 自检

第十三章强制措施

第十三章考试题

第十三章  合同

第十三章 第七节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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