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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02:40: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论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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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理论

公共管理学院

230900333 翁凡凡

摘要:自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起,伴随着西方国家政府重塑运动的兴起和发展,新公共管理理论在行政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中占据主导地位,但其理论也受到不少责难,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就是在对其进行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产生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实现了政府向服务本质的回归,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因此至今仍主导着世界行政管理改革运动。

关键字:新公共服务;新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一、老公共行政、新公共行政和新公共服务概述

公共行政的发展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各方理论和观点层出不穷。随着时代地发展,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老公共行政理论)已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新的理论不断涌现,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管理是针对老公共行政而提出的,对于传统的官僚层级体制的弊端进行了有力的纠正。它把市场中的企业精神引入新公共管理领域,认为政府应该只是从事那些不能民营化或不能对外承包的活动,市场机制应该尽可能的被利用,以便公民可以在服务供给方面获得更多的选择。不难看出,新公共管理和老公共行政是一脉相承的,虽然两者有很大的不同,但它们的核心理念是相似的,二者都是依靠和信奉理性选择的模式,希望通过管理来追求效率。

另一方面,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应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而提出。新公共服务指的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念。然而对于新公共服务的一些基本内涵,在传统公共行政时期就已经存在,例如德怀特·沃尔多、马歇尔·迪莫克等人的观点,但这些观点一直没有占据主流,也相对比较分散。而新公共服务的提出可以说是对这些观点的再次重申和归结,当然也不乏新颖的论述。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政府重塑运动的兴起和发展,新公共管理在当代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中越来越显现其主导范式地位,很重要的原因是新公共管理是针对现实体制提出的具体理论,它对于实践有很强的指导性,虽然只是在原有体制上的修补和创新,没有做根本的改革,但它的意义和进步性是显然的。而新公共服务所倡导的民主参与、尊重公民权、平等、公正等政治价值虽然是根本性的,但缺乏可操作性。

论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理论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主要内容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国家普遍经历一个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期, 西方乃至世界都受到了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刻影响,与此同时,政府所面临的各公共问题以及政府运作的行政环境,较之以前都更加复杂,这对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使得各国迫切地需要展开政府重塑运动,于是在西方国家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新公共管理” 运动,随后,新公共管理运动迅速成为整个西方公共管理改革的主导方向。新公共服务理论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非掌舵。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 奥斯本和盖布勒指出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政府是催化作用的, 要掌舵而不是划桨,也就是说,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的政府职能更侧重于政府决策层面,而非执行层面。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者登哈特认为,当前许多行政官员都更加关注\"掌舵\",即\"他们更加关注成为一个更倾向于日益私有化的新政府的企业家\",而政府的工作重点应该是服务。

2、追求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不是公民单个个人利益的叠加或集合, 而是管理者和公民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责任,它是目标而不是副产品。“公共行政官员必须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享的公共利益观念,要创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责任”, 政府应该致力于为公众营造一个无拘无束、真诚的对话环境, 使公民能够清楚地表达共同的利益以及价值观念,使公共利益居于主导地位, 并鼓励公民为了公共利益采取一致行动。

3、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不同于企业与顾客的关系, 因此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顾客的需求有先后之分、利益有长期和短期之分,而对于公民,政府必须关注其需要和利益,要以公平和公正为原则为他们提供服务, 因此没有先后之分,政府要关注的是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产生于关于共同价值观念的对话中,故政府必须要努力在其与公民的关系中建立信任与合作关系,注重公民的呼声。

4、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

新公共服务理论家强调通过人进行管理,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的网络要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分享领导权来运作。如果要求公务员具有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公民意识,那么公共管理机构的管理者首先要善待这些公务员。公务员既不是只需要保障和组织的一种官僚职业的雇员,也不只是市场的参与者,他们希望自己与别人有所区别, 要求得到承认和支持, 希望能够实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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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

企业家注重的是最大限度的提高生产率和增加企业利润,而公共行政官员绝对不能采取这样的行为和思维方式,他们不是公共机构的所有者,政府的所有者是公民。公共行政官员有责任通过担当公共资源的管理员、公共组织的监督者、公民权利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社区参与的催化剂以及基层领导等角色来为公民服务。因而,公共行政官员必须将其在解决和治理公共问题的角色定位为负责任的参与者。

三、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创新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补充和完善,它在理论上有诸多创新之处,高度重视公民权和公共利益,提出了适合现代公民社会发展的新理论,也提供了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 对于指导公共服务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1、强调尊重公民权利。

新公共服务理论将公民至于首位,强调对公民的服务,并将权力授予公民。新公共服务理论家们相信公共组织如果能在尊重公民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分享的过程来运行,就一定能获得成功,所以提出政府必须要真正了解公民在关心什么,必须对他们的需要和利益作出回应。

2、呼吁维护公共利益。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价值理念是追求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一种共同的事业,源于公共对共同价值准则的对话协商,关键是所有的公民能够参与其中, 只有当公民参与其中,对公共利益的关注程度就会超过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当他们能够根据公共利益去行动时,社会的广泛利益才能统一起来,最终惠及每个人的利益。

3、重新定位政府角色。

新公共服务理论批判新公共管理将政府的职责放在“划桨”或“掌舵”上,它看到当今政府不再仅仅是处于控制地位的掌舵者,同时也是重要的参与者, 它认为公共管理的本质是服务,政府或公务员的首要任务是帮助公民明确表达并实现他们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去控制或驾驭社会,即主张努力构建一个具有完整性和回应性的公共机构。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反思与批判

如何审视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成果?罗伯特·达尔在 《行政学的三个问题》 一书中曾指出“从某一个国家的行政环境归纳出来的概论,不能够立刻予以普遍化, 或被应用到另一个不同环境的行政管理上去。一个理论是否适用于另一个不同的场合, 必须先把那个特殊场合加以研究之后才可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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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共服务的话语局限

新公共服务毕竟是产生于西方特有的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下的话语体系,“当我们研究一个国家的行政制度和行政行为时,不能从行政本身作孤立的描述和比较, 而必须进一步了解它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新公共服务理论产生的生态是西方发达国家发达的理性官僚制,充分发展的公民社会,较完善的宪政体制,较高的公民意识构成了新公共服务建构的生态框架。然而在面对发展中国家公共行政发展问题,产生西方发达国家现实背景与话语体系下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有其深刻的话语局限性。发展中国家公共行政所面对的主要问题不是存量的问题而是增量的问题。由此如果说西方行政理论的话语体系发展建立在丰富存量的基础,那么发展中国家的行政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美国著名行政学家盖伊·彼得斯的提醒值得我们深思:“对于体制转换中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言,在追求政府部门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重视建立一个可被预测的、属于全民的、正直的韦伯式的官僚政府”。

2、新公共服务可操作性——理念还是方案

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服务而非掌舵,但究竟如何在纷繁复杂的行政事物中保证公共政策产出的时效与正确导向。从责任的定位来看,政府责任与公民责任的界定如何在新的理论框架下定位,新公共服务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如何建立权力共享、责任共担的机制,还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可操作的运行机制。

新公共服务寄希望于公民参与以及在参与和接洽中形成的共识。而如何协商如何形成公共利益,新公共服务也没有提供明确的答案,只是强调了公民参与和公共利益的导向。虽然新公共服务理论鼓励和倡导由公民来参与决策的制定,并且让公民和政府共享政策制定的权力,培养公民的责任和风险意识。公民被期许采取更积极的行动——参与管理政府。但是面对现实中公民的政治参与冷漠, 如何提升公民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民,如何提高公民参与的效能感,新公共服务也没有提供良方。

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看来,有成效的公民参与应该不以牺牲政府的效率和效能为代价。新公共服务的解答依然是理念是上的倡导。新公共服务提倡所谓的行政民主与公民的民主权,无可非议。但在关注行政民主与民主公民权的同时如何解决效率问题仍然是一个难题,效率与民主的两难如何保持适当的张力。从这方面来说新公共服务在民主与效率的面前仍然无计可施, 没有提出可行性的方案, 只是对于公共行政领域的民主价值理念的强调。正如许多新公共管理对官僚制的批判拿不出取代官僚制的结构形式一样,他们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也没有提供一种替代性的东西,很大程度上只是提醒人们要注意民主、公正、回应性等社会公共价值的诉求的理念,没有太大操作可行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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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我国公共行政实践的启示

在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领域,我们应立足于我国特殊的行政生态,以开放的思想对待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创新理念,在把握明确定位公共行政管理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吸收,探索具有我国特色公共行政管理模式,是我国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发展的现实选择。这需要建立一种基于完善理性官僚制的框架基础上, 充分吸收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优秀因子,树立一种负责的、服务的、民主的公共行政管理理念。

1、强调公民权利,正确定位政府与公民的关系。

我国原有的政府体制是定位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具有官僚制的一般特点,且政企不分。政府本位现象严重,成为居于社会之上、控制社会的主导力量。政府凭借强大而严密的行政网络对社会生活各方面进行调控,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包大揽,极大地限制了公民权利的发挥,同时造成行政效率低下,政府机构膨胀等弊端。“新公共服务”认为政府的作用在于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非试图在新的方向上控制或驾驭社会。因此,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我们首先应把公民权利放在首位,制订相应的制度加以保护;其次,为公民实现各种权利提供广阔的平台,包括创造参与国家管理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机会;第三,建立公民监督机制,将政府的一切活动置于公民的监督之下,实现“阳光行政” 。

2、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保证公共利益。

政府必须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享的公共利益。这就需要依靠公民及其代表提出利益要求,而我国在利益表达机制上,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政府内部的权力精英在对社会利益格局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倡议,公民及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较少,从而导致政府权力过大,“主 — 仆”关系倒置,存在政府侵害公 共利益的可能性。新公共服务认为公共利益是就共同价值观进行对话的结果。因此,建立服务型政府有必要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与公众进行广泛的对话与沟通,了解公民的所需所求。通过扩大公民参与范围、拓宽公民参与渠道、深化公民参与程度、加大公民参与力度,使公民及其代表有机会与政府就共同价值进行对话,保证决策的回应性与公共性,达成公共利益。

3、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和保障服务型政府建设。

当前,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相对滞后,政府行为不规范,存在决策不民主、不科学,执行不透明,行政程序不公开,监督不到位,反馈不真实等现象。服务型政府强调保障公民利益、防止权力滥用、保障社会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加快与完善相关立法;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司法审查力度,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同时,通过健全立法监督、司法监督、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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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舆论监督的制约机制,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以保护和实现公民的权利为基本价值。

参考文献:

[1 ] [美] 罗伯特·B·丹哈特、珍妮特·V·丹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J ] ,中国行政管理,2002 ,(10) .[2] (澳) 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3] 顾丽梅.美国新公共服务理论之反思[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5期.[4] 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5] 罗植.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理性探析[J].新乡学院报,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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