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标准

2020-03-03 04:07: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企业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标准 Q/104-213.06-200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制度的管理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为做好本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化、规范化。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 2引用标准

《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聘任(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办法(试行)》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坚持以岗位设置为依据,择优聘任的原则。

3.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在具有相应专业和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择优聘任。

3.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二至四年。

3.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

3.4.1厂领导因工作需要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厂党政正职领导报省局审批,由省局局长聘任;厂党政副职领导报省局审批后,由厂正职聘任,报省局备案。

3.4.2厂担任中层行政职务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聘任高级职务的,由厂正职领导聘任;聘任中级职务的,由厂主管领导聘任;聘任初级职务的,由部门领导聘任。

3.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

3.5.1根据岗位设置、职数,确定拟聘人员;

3.5.2由劳动人事科审查拟聘人员资格,并报请厂领导审查批准;

3.5.3劳动人事科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3.5.4下发聘任通知;

3.5.5填写《专业技术聘任名册》报省局备案。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命)登

记表》存入档案。

3.6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未达到职务工资底线的,按国家、省局有关规定办理。

3.7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辞聘、解聘,按聘任合同规定办理。辞聘、解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年内不再重新聘任,一年后,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任。

3.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职期满后,根据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和岗位工作需要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可低聘或不聘。

3.9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后,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任期届满进行任职期满考核。

3.10工人身份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先办理聘干手续,再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

3.11根据国家干部退休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一般不再办理聘任。 4责任与权限

4.1劳动人事科负责本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办理、资料整理归档、待遇落实等进行管理。

4.2劳动人事科有权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打击报复者进行批评,责令其改正。 5检查与考核

按本标准及厂有关考核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编写:劳动人事科

审核:祝德俊

批准:区杰瑜

解释:标准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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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标准.doc》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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