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21:50: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镇政府征地工作职责及经费补
助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政府、高新区各部门,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为切实规范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高征地工作效率,确保被征收土地群众的利益,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就镇政府征地工作职责及经费补助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镇政府征地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人员参与征地实施工作。
(二)主动协助征地部门搞好征地项目建、构(附)着物的清理、登记工作。
(三)负责组织召开征地动员会,做好征地拆迁的政策宣传动员工作。
(四)主动协助征地部们做好不清理、不登记、不拆迁、不交地农户的工作。
(五)主动协助征地部们做好企业的清理、登记、拆迁工作。
(六)负责征地范围内违章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七)负责组织征地范围内青苗、构(附)着物的清除和农房拆除工作。
(八)负责征地工作中的来信来访、非正常上访的稳控工作。
(九)主动协助国土管理部门和储备机构依法对储备范围的土 - 1 -
地进行管理,严禁违法搭建建(构)筑物。
(十)负责指导村、社集体资产的分配。
二、征地工作经费和储备土地补助标准
(一)征地工作经费。 按1000元/亩的标准,给予相关镇拨付征地工作经费(含村、社)。
(二)储备土地补助金。根据九龙坡委办〔2009〕98号文件规定,按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相关镇拨付储备土地补助金。
征地工作经费、储备土地补助由征地部门统一提取,按有关规定支付给相关镇,并全部纳入征地成本。
三、补助经费支付办法
(一)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高新区征地服务中心即按1000元/亩标准,支付相关镇征地工作经费。
(二)征地部门与被征地的相关村、社签订《交地协议》后,高新区征地服务中心即按1000元/亩的标准,支付相关镇储备土地补助金。
(三)项目用地单位全面进场,施工无阻碍,高新区征地服务中心即支付相关镇剩余1000元/亩的储备土地补助金。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国土 征地 补助通知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印发-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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