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实施方案

2020-03-03 21:30: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印发

卫生院2017年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东山县陈城中心卫生院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卫生院 2017年4月1日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

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将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一民生工程项目。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对城乡居民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017年各项服务达到以下年度目标: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75%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90%以上,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50%以上;

——健康教育: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播放影音资料不少于6种,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一个月至少更新1次内容,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街道达80%以上,乡镇达到70%以上;

——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5%以上,建卡率达98%以上;

——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婴幼儿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新生儿访视率85%以上,

3岁以下儿童健康教育管理率达85%以上,7岁以下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为辖区孕产妇在孕12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达85%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体检率均达70%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85%以上;

——辖区应管理高血压人数:辖区内常住3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18.8%;高血压健康管理率达到40%以上,高血压规范管理率、体检率均达60%以上,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55%以上;

——辖区内常住3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9.7%;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达到35%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体检率均达60%以上,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55%以上;

——辖区应管理重性精神病人数:辖区内常住15岁以上人口总数×1%;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95%以上;

——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达到95%以上;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34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对工作中发现的Ⅱ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和1次健康检查;通过日常门诊、职工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县新农合特殊病种报销台账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加强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建立慢性病患者和责任医生间固定联系机制和预约复诊机制,提高患者的信任度和依从性。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对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纳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根据国家要求,对基本稳定患者要求每年4次随访,对不稳定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求每年8次随访,随访信息同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和评估,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

等工作。

(十)卫生监督协管

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巡访、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并负责相关信息报告。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根据《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国中医药法监发〔2012〕43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关于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决定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体质辨识健康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

6、

12、

18、

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十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患者,若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血痰或咯血症状,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到县疾控中心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后,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就诊,督促就医。在接到县疾控中心肺结核患者通知单后,应在72小时内入户随访,若72小时内2次随访均未见到患者,应及时将访视结果上报县疾控中心。1年对肺结核患者进行12次随访评估,并记录。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同时要将患者转诊至县疾控中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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