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8:37: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印发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
为更好地开展控烟履约工作,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八条履约准则——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的要求,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多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卫生部、全国爱卫办组织制定并于日前印发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供各地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中遵照执行。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主要内容是: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医院在此基础上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十、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摘自卫
生部、全国爱卫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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