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出口协议(出口退税)

2020-03-03 00:30:0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自营出口代理协议

协议号:

签约地点:北京 签订日期: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 方: 北京橙时代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朝阳路都会国际29B 电 话:010-57176255 传 真:010-63321717 联 系 人: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选定出口商品和购买商,确定出口商品价格,负责解决出口商品的有关技术问题(包括选型、供货范围、工艺技术要求、备辅件等),签署技术附件,并承担因所出口商品在技术方面存在缺陷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2、甲方负责与国外购买商和国内供货商协商付款,发货,运输,发票等一切事宜,乙方积极配合,但如有损失,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遵守中国海关法,并对所出口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因货物与所提供单据不符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款项和费用。因甲方的款项不能及时到达乙方的帐户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如付款方式为预收款,则甲方一定要安排货物出口。如因甲方不能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出口货物,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要全部赔偿。

6、如付款方式为货到收款,则国外购买商需要在国家规定时间支付货款。如国外购买商不能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要全部赔偿。

7、货物出口后,如国内销售商不能及时向乙方开具用于退税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则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如甲方因临时原因,出口时未按本合同规定内容报关,需报关前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报关。否则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都有甲方赔偿给乙方。

9、在乙方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如遇到自查产品或自查企业,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保证退税手续顺利进行。

10、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银行费、报关费、港杂费、各项检验费、运输及仓储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代理合同与甲方指定购买商签订出口合同,与销售商签订购买合同。并应将合同签订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合同签订后 ,乙方将合同副本交给甲方。

2、负责执行出口合同中的商务工作,办理收取外汇,代收运费,支付国内货款,准备出口报关报检资料及其他出口所需单证。

3、乙方应全力配合报关行和货运公司,保证货物的顺利清关,运输等事宜。

4、乙方将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税号进行出口申报,若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对此税号持有异议,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后,有权按照其要求的税号进行申报,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不承担购买商收到货后不付款或供应商收款后不发货的责任。

6、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所提供单据的商业秘密,不泄露、不转告他人; 第二条 对合同的确认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合同一经签订,对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商品的质量、数量和价格,即视为已经得到甲方认可,甲方不得就由于合同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更不能因为产品价格变化及质量差异而向乙方追索损失。 第三条 代理费

1.代理费: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最低收费为1500元/票(如办理特殊单证,则另行收费)

2.财务利润 :收到国外外汇货款(即为财务上确认的收入)与付出款[包括货款,运费,报关费, 保险费] 的差额是财务利润,属于企业所得,需要甲方提供发

2 票或者乙方扣除利润的8%,扣除扣款后剩余利润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如甲方提供发票,需要在交退税资料的当月或之前提供。

3.出口退税期限 :正常为向国税提交退税资料起4个月,退税款到帐后及时通知

甲方。

4.出口退税款:退税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需要甲方提供发票或者乙方扣除退税款的8%,。

5.提现金费用:提现金额的1%(如需兑换现金时会产生这个费用) 第四条 货权

在甲方未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向乙方付清之前,出口商品的全部货权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变更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帐号、地址、邮编等内容,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须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或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事故的一方应在15天内以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双方亦可重新商定履约办法。 第八条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因情况紧急采用其它方式联系的,应于事后以书面确认。 第九条 索赔

1、如甲方需要向合同买方或供应商索赔,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但全部费用由甲方负担。

2、如甲方放弃向合同买方或供应商索赔,,但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除外)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争议的解决

1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 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地点为签约地北京,诉讼费及律师费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终止于 年 月日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原件及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橙时代进出口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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