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0:23: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所、中心等院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京农林科[2006]100号)的规定,现就专业技术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院、所两级考核组。
院考核组由院主管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科研处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院所学术委员会成员、各所(中心)负责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负责副高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所考核组由本单位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等若干人组成,设组长1名;负责中、初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二、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2009年12月31日
各所于2009年11月15日前将考核述职具体时间安排报人事处;2010年1月15日前考核结果报院考核组。
三、考核范围
凡聘期为2006.11.27——2009.12.31 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进行聘期期满考核 副高及以上人员由院考核组组织考核,中、初级人员由所考核组组织考核。
四、考核方法及考核内容
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测评方法,对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的表现进行综合、客观、全面的考核。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岗位协议完成情况。
五、考核程序
1、总结、填表
参加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总结本人3年聘期工作的基础上,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16开纸,正反两面印,设定好正反面左右页边距)。
2、述职、评议、测评
考核组的主持下述职,然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岗位协议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测评。
3、初步确定考核档次
所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岗位协议完成情况,初步确定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确切理由、证据的,由院聘委会作出最终决定。
5、考核评定档次
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6、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优秀优先聘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聘期考核优秀、合格,续聘下一聘期(同级职务、3年);
聘期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下一聘期,低聘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人:丁淑芬陈早艳
联系电话:5150321351503248
特此通知
200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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