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0-03-03 01:30: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以及员工生命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生产建设、生活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3参照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3.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

3.4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JT/T440—2001)

3.5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4月10日起施行)

3.6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协调会纪要》([89]公消发第292号) 4职责和权限

4.1项目经理为项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全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2项目部属各单位/作业队的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实施要求

5.1消防安全管理

5.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5.1.2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1.3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者处置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5.1.4加强对明火作业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禁止在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5.1.5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及电工等,必须持相应资格证上岗。

5.1.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5.1.7建立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与扑救火灾的能力。

5.1.8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和工程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进行检测、保养,并做好记录。

5.1.9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和工程船舶的电气装置及配电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装规程和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所使用各类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1.10发生火灾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火灾发生情况有记录。

5.2建筑结构防火

5.2.1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搭建临时工棚建筑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和进行消防验收。

5.2.2消防审核、验收根据《铁路、交通、民航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协调会纪要》协调的职责范围划分,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或航务公安部门办理。未经审核、验收或者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先行施工和投入使用。

5.2.3建筑内部装修所使用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要求。

5.3仓库防火

5.3.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安部公布实施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执行。

5.3.2仓库建筑布局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5.3.3仓库储存物品的分类、分垛及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要求。

5.3.4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对易自燃或遇潮分解的物品必须严格控制库房的温度和湿度。

5.3.5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5.4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防火

5.4.1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5.4.2进行维修作业时,清洗汽车、机械零(配)件等应使用金属洗涤剂或其他安全洗涤剂,不得使用汽油操作。

5.4.3生活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4.4遵守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电热产品及设炉火或使用电气灯具等御寒取暧、烘烤衣物等违规行为。

5.4.5使用燃气应遵守燃气安全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

具,禁止用任何手段加热和摔、砸、倒气瓶及倒罐、排残和拆修瓶阀附件等违规行为。

5.4.6遵守其他相关防火安全要求。

5.5办公区域防火

5.5.1遵守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5.2严格执行禁烟区域相关规定。

5.5.3严格执行值班巡查、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5.5.4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设置炉具及使用电热器具煮食等。

5.6.5遵守其他相关防火安全要求。

5.6防火检查

5.6.1加强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5.6.2项目部安保处及工会等部门每月对各部门/作业队的消防安全进行抽查。

5.6.3部门、作业队每星期至少对所属部门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

5.6.4 防火巡查、检查的内容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6.3。

5.6.5防火巡查、检查的情况有记录。

5.7火灾隐患整改

5.7.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各责任单位、人员应及时予以消除,并做好整改记录。

5.7.2对有关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可口头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有关行为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7.2)。

5.7.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确定整改的措施和期限,落实整改部门、人员及整改资金,按期整改。

5.7.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8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5.8.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8.2做好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重点岗位的员工按地方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领证。

5.8.3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及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3、8.5。

5.8.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有记录。

5.9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5.9.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9.2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完善预案。

5.9.3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6记录与归档

6.1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具体内容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详实、全面地反映单

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6.2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内容

6.2.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6.2.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6.2.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6.2.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2.5有关燃气、电气、油库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2.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6.2.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6.2.8火灾情况记录。

6.2.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6.3记录的各类表格、文书用不易褪色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书写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6.4记录经核对无误后应由专人负责保存,需归档的记录整理后归档。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