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总结

2020-03-02 05:31: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一章

一、授予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保管的对象的动产。

三、保险合同分为:

1、人身保险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例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依法转让。保险标的物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投保人: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

不动产抵押,自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第二章

一、施工许可证法定批准条件: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1、划拨:先取得规划许可证,再申请用地;

2、出让:规划条件是土地出让合同组成部分;先拿地后领规划许可证

第四章

合同的原则有: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

诺成合同:大多数都属于合同都是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实践合同: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如保管合同

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文件,商业广告

承诺:中标通知书。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投标文件,自到达招标人时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贷款人主张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章

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当把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二、土方作业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

结构施工安装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0.5m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行政复议: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的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批准前经国务院同意。

第六章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管理。

二、不良行为记录是指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形成的记录

三、意外伤害保险期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中止;延长工期的,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四、建筑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项目负责人。

机械设备等单位的责任

一、提供机械设备的单位的安全责任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二、机械设备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需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使用说明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注】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上第(1)、(2)、(3)项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三、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二)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三)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七章

五、缺陷责任期:一般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到期退还质量保证金。

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管线、装修等2年, 保温、防水为5年,

主体结构、基础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当事人一方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竣工验收备案提供的材料

1、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规划、认可文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5、质量保修书

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法规总结

法规总结

法规科总结

期货法规总结

期货法规总结

法规歌诀总结

财经法规总结

个人总结法规

法规时间总结

教育法规总结

《法规总结.doc》
法规总结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