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020-03-03 01:59: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在校用中餐学生午休时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急事或公务需外出,在门卫“离岗登记表”上做好登记方可出门,门卫不得私自为不登记教师开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设一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做好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开小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要认真核对书报杂志,准时送入各办公室。

6、夜间值班人员要及时与白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7、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2、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登记,未经批准,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每半小时对校园巡逻一次。

4、大门、楼梯铁门定时开关。上课时间和静校时间,不准外来人员到校活动。

5、

5、静校后教职工上楼办公室要登记,交负有财产保管责任。

6、各科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和关好门窗。

7、学生放学时,值日教师,保安员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8、保安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9、放寒暑假,组织由行政、教师、保安、工人组织的轮值护校。学校定期开展防风、防盗、防潮、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 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驾驭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由教导处、总务处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标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总务处加锁负责保管。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地、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校内住户使用天燃气、煤气,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所阀。

13、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14、对因无视防炎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教导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拟定每学期开学前、五

一、十

一、元旦长假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并索取详细记录。每周由总务科对饮水机进行清洗、表面保洁)

3、由教导和食堂部门共同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食堂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卫生监督局的锅炉和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食堂操作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期监测锅炉设备,由后勤部门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5、小卖部销售的饮料、饮水必须索取供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采购货物要查看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同时用肉眼检查饮料的质量和外包装。严禁小卖部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产品。

6、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7、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8、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9、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10、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所带现金应在当日交清各项费用后将余款当即交予家长或让学校老师代为保管,学生个人身上不能存放大量现金。

4、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5、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6、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7、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8、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处室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上不要携带太多的现金。

3、学生不准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4、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易告诉他人。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六)班级安全委员职责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为能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员选拔:

安全委员由各班班委推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意识、能热心为大家服务的同学担任,经班主任老师和班委一致审议通过之后,各班安全委员可行使职责,遵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目标和任务:

1、安全委员要落实班级安全稳定工作,主要任务是:动员和组织本班学生共同维护校园及班级的安全稳定,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网络安全等,维护学校稳定和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2、班级无发生政治、刑事、治安、破坏教学科研和伤亡事故,无火灾火险事故,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3、班级学生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重要事情及时报告。

四、职责和措施: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班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为本班同学服务的安全意识。

2、调动本班级学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整体作用,配合学校做好本班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督促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四关”(关门窗、关灯、关微机、关空调)和用电设备断电工作工作。

3、关注教室安全。班级出操时,离开教室上课(体育课、实验课等)时,午餐时,社团活动时„„,若教室无人,各班安全委员必须关好门、窗和灯。

4、提醒同学不要去校外的小摊贩处买不干净的食物,不吃生食以及过期食品,注意饮食安全。

5、协助学校做好本班级同学的安全宣传,通过班会、知识竞赛、黑板报等形式,定期对同学们进行生命健康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使本班同学树立安全防范第一的意识。定期巡视本班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个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老师汇报,并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报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做到嘴勤、手勤、腿勤。

6、督导本班同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路、文明骑车,学会安全和科学使用各种家用电器等。

7、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协助班主任维护好本班同学的乘车秩序,做到有纪律有秩序地乘车,防止发生意外。

8、督导本班同学不在教学场所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上下楼时不要奔跑,防止发生意外。

9、协助班主任做好防止各种侵权和伤害行为的言行,如金融诈骗、敲诈钱财、语言和肢体骚扰,做到不进营业性网吧、KTV舞厅、酒吧等成人娱乐场所,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等的宣传教育。

10、督导本班同学做到科学、文明上网,遵守网络道德,学会保护好自己的私人信息等合法权益。

11、上体育课时,熟悉教学器材正确使用方法,帮助同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2、在做学科实验时,安全委员必须督促同学们在老师允许下进行正确规范的操作,不能让同学们自己随意操作。

13、协助班主任、学校老师完成临时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处理突发事件工作。

14、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措施,如交通事故、财产丢失、人身伤害以及不法行为的侵害等,及时上报班主任、值班老师和安全管理办公室。

15、每周召开本班安全工作会议,汇总分析本班本周的安全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收集有关资料,向班主任报告安全情况。

16、按时参加学校安全委员会议,汇报本班安全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建议,积极向学校献计献策。

(七)课间操错时上下楼制度

因我校学生人数较多,课间操时间下楼集合容易出现拥挤,为保证学生上下楼安全,经学校研究,课间操时间实行错时下楼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五楼初四学生在下第二节课后,不做眼保健操,立即下楼到操场集合跑操。

一楼、二楼班级学生在眼保健操结束,听到语音提示(请一楼、二楼班级学生开始集合)后,立即下楼集合。

三楼、四楼班级学生在听到语音提示(请三楼、四楼班级学生开始集合)后,立即下楼集合。

班主任需强调的事项:

1、听到语音提示后,学生动作要迅速,立即下楼,利用两次语音提示间隔的时间,全部下楼完毕,防止与楼上学生下楼发生冲突,出现拥挤。

2、教育学生课间操时间严格按照错时下楼集合,不准提前下楼,教育学生上下楼不要拥挤。

3、教育学生不要在走廊集合整队,直接到课间操集合地点整队。

4、课间操结束后,初

一、初二班级学生要待初

三、初四学生上楼后方可带回上楼。

5、凡升旗、课间操、大型集会时,已上楼的学生需待全校学生上楼工作完毕后,方可出班活动,防止学生有上、有下发生拥挤现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八)安全护送学生制度

我校地处城区世纪路,由于在校学生人数多,门口道路机动车辆多、车速快,学生放学时正是上下班的高峰期,对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危险。为了广大学生的安全,加强学校规范管理,严格组织学生安全离校,特制定教师安全护送学生制度。

一、领导、教师值班:

1、值班人员放学时须提前10分钟到学校大门组织学生放学,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组织各班学生按所乘车辆站队并带领学生过马路。

2、凡骑自行车或步行的学生一律走人行道。向北方向行走的学生,出校门后走靠右的人行道,到世纪路与新村路路口时,需过路口的再过路口;向南方向行走的学生,出校门后左转走靠左的人行道,到世纪路与太平路路口时,需过路口的再过路口。以上两个路口有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二、门卫工作人员在校门外维护路队秩序,督促家长按指定位置站好接学生,确保良好秩序。

三、放学时间:各班准时按照统一时间放学。不拖延时间。所有班级教室内、办公室不许留学生。

四、检查落实:值班领导、教师、学生会要检查各班放学情况,作为班级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九)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一张,由德育处统一印制为准。一式两份,班主任留一份,学生一份。

二、事假:学生因事请假,须有家长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酌情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班主任报年级组长批准;七天以上班主任签注意见,年级组长签字,报德育处批准。

三、病假:学生因病请假,须有家长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四、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有德育处批准。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五、学生在校中途请假,如生病须学生填写《学生请假单》,经校医及班主任签字,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保家长来接学生;如学生请事假,班主任需联系家长到校填写《请假单》,当面请假并签字。

六、学生在校外电话请假,班主任须做好电话回访工作,确认电话请假的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并做好电话回访记录,防止学生让人代替家长请假,出现逃学、旷课等违纪事情。

七、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八、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请假条才能放行,并把学生请假单收缴并保存。

九、实行课堂学生点名制,由班主任及每节课上课老师负责,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家长,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

十、没有特殊情况、又不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由班主任查明情况,报德育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食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检查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有总务处副主任、学校消防干部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各处、室、组负责人、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实行安全每天检查报告制,学校行政值日领导负责检查督促本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对各学校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微机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5、建立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

一、暑假、国庆、寒假、开学分别进行七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

6、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处、室、组、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处、室、年级、组、班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定期对学生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食堂要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学校出售,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学校专职电工要定期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总务处上报情况。

3、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影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各部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篮球架、单双杠、树木枝干、老的建筑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6、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特别是学生上课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8、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记录定期检查。

9、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0、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学校每学期一次组织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四、全员参与,重视安全。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凭班主任教师的出校证明方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班主任均应在场,维持秩序。

3、课间活动讲文明,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行,禁止从楼梯扶手滑下。年级值班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学校行政值日领导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5、未经校长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提前放学。

6、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来往车辆,不随便乱跑。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 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六) 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七) 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八) 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九) 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四、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六、学校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抚顺市教育局备案。

七、学校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八、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九、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育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市教育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三、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默认分类 2010-08-03 15:50:34 阅读96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

2、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一起参加。

3、全体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会议,及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集会,国旗下讲话等都有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4、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教学时向学生渗透安全知识教育。

5、每天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

6、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⑴安全知识黑板报评比 ⑵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⑷安全知识竞赛

⑸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中小学生安全自我防范常识》等。

⑹组织师生观看安全教育录象。

7、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录象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9、利用家长会,学校不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幼儿园园长分贝为小学、幼儿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①定期检查。由综治办负责进行定期检查,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做好记录。 ②不定期检查。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长室人员组织“行政人员联合巡查”,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3.每日巡查:值日教师每天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二、报告与整改

1.学校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若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能解决的尽力整改到位;若不能解决的及时通报到综治办,综治办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校长,并逐级上报,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处罚与奖励: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治办将加强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督导,对工作负责、排查认真、整改及时的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延误时间或整改质量不合格的进行处罚。具体措施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扣除一定数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处罚。 师生出入校园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校门,进门要出示相关证件,出门要持班主任和校长室批准的请假证明,否则禁止出入。

2、教职工出校门要主动向值勤人员说明情况后,方可离校,按规定时间回校。

3、校外人员进校,应先登记,说明来意,然后按值勤人员安排行事。家长来访或来校看望孩子,由值勤人员安排在接待室等候,方可进入;来客来宾来访,要征得校长室同意;上级领导来校指导和检查工作,通知校长室后可直接让其进入校园;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校园。

4、各种机动车辆,上课期间一律禁入。课余时间,未经校长室同意也不得进入校园。校门口及校园门前20米公路沿线未经允许不准停放车辆。

5、教职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应主动交值勤人员查验,校产校具出门应持总务处批准,否则值勤人员有权查扣。

6、骑自行车出入校园的,经过校门口一律下车推行。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1、未经保卫人员同意,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在校园内设立摊点、销售物品。经批准后的摊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

2、校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盗窃、起哄闹事。

3、各种张贴物必须在学校设立的宣传布告栏和指定地点张贴;严禁乱涂乱写、乱贴广告、严禁张贴大、小字报,若有任意张贴者,责成署名者自己清除;无署名的,任何人和单位都有权清除,严禁非法集会、演讲、示威游行。

4、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5、在校内失窃者,应及时向保卫处报案,拾物者应将拾到的物品上交政教处处理。

6、各种娱乐活动,不得影响上课、自习和休息,未经批准不得私邀校外人员参加。

7、校园内不准骑行摩托车、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非本校机动车,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过夜。

8、摩托车在校园内不准鸣号。

9、以上各条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与罚款或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常是抓不息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学校必须认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1、学校的安全工作会议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2、安全工作会议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有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对象,安全小组人员。

4、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和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预警制度

根据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做到三定:定、定人、定内容。

(1)定时:每月分别对学校某一项检查内容进行安全检查次。

(2)定内容:校舍和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周边环境治理、教育教学常规安全、设施安全、防火安全、防溺安全等。

(3)定人:学校对上述每一项安全内容实行专人负责,职责包括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校长力尽可能参加每次检查。

2、做到三及时: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记录: (1)、全体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发现学生有行为、身体、情绪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及时告知家长和学校领导,特别对有心理障碍和学困生更要给予关爱。 (2)、全体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发现学生在进行危险的活动时,要及时制止警示。发现学校教育设施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设安全警示标志。 (3)、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告知校长。 (4)、对平时工作中安全问题的处理,有关领导、责任人要做好处理过程的记录。 (5)、各专项检查组组长将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处理的办法与结果做好记录,并签上检查组人员的姓名。 (6)、通过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对一些预测到的安全隐患以温馨提示方式告知师生家长,并做好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

二、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各年级、教研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学校安全工作坚持部门经常性自查和学校统一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各年级、教研室每周要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四、政教处对学校重点部位每周定期安全检查,并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政教处在检查中要做到检查到位、反馈到位、汇报到位、材料归档到位,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由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拒绝整改的,追究责任部门的负责人责任,造成责任事故的,由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加重处罚,并取消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七、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考核。 学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三、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四、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五、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六、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七、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型活动、集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含春运会、冬季越野赛、外出实践活动等)之前,相关处室或年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

2、学校集会、做操由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3、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学生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学生分东西楼梯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春运会及冬季越野赛期间,教育学生不得随意穿越运动区域,严防撞伤,砸伤事故的发生。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5、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年级主任、班主任,必须对集会,会操,学生外出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师监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确定。 建立支持系统。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咨询老师、医院医生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心理辅导室及学生所在年级。

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鉴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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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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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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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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