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2020-03-02 20:36: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一、设定依据

服务部门应按照以下依据向服务对象提供该项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第三十

二、三十三条; ——卫生部《产前诊断管理办法》第十

一、十三条;

——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1 从事临床工作的,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 从事医技和辅助工作的,应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3 符合卫生部《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4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事产前诊断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三、申请材料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2 申请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2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证明。

四、办事流程

1.受理 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 电话:2250850 2.审查 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 电话:2250850 3 发证 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 电话:2250850

五、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30天;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七、年检要求

三年

窗口电话: 2250850 监督电话:2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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