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助函31号

2020-03-01 16:47: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苏教助函〔2011〕31号

关于编印2010-2011学年

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当代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决定继续编印江苏省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风采录(以下简称优秀事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入学年月、学校、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等顺序填写,同一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排列。

2、事迹正文: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要求: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或老师对获奖学生的德智体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身份和姓名)。

二、先进事迹材料申报对象:2010-2011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三、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数量:本科院校每校2—3篇,专科院校每校1篇。

四、先进事迹材料申报要求:江苏是地方高校中国家奖学金名额最多的省份,为保证质量并取得真正的引导和鼓励作用,风采录总的入选文稿为90—100篇,各高校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要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五、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5日。

六、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方式:所有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中请填写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电子邮箱:zxzx1710@163.com;联系人:田素珍;电话:025—83335173。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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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助函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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