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方案

2020-03-03 01:34: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五原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关于新时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总体方案》,为保障我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背景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有关部署,确定我区西辽河流域、黄河流域为国家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示范区,巴彦淖尔市列入其中。2010年5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正式签订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按照协议,2010年到2012年3年内,完成整治规模100万亩。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结合城乡风貌改造,统筹规划,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贯彻节水、增地、增粮、富民的原则,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三、编制依据

1、自治区、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新增粮食产能规划

3、农村土地整治及相关规划

4、土地整治及相关涉及资金使用规定

5、土地整治政策规定

6、其它相关行业政策、法规

四、目标任务

(一)整治范围、规模、标准。范围:五原县高速公路以北9公里带状区域内,涉及套海镇、新公中镇、胜丰镇三个镇的土地,3年内整治土地30万亩,新增耕地面积不低于16%,达到4.8万亩,总投资3.28亿元,

(二)加强标准化优质农田建设,促进农田集中规模经营。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平整土地,归并分割细碎的地块,形成土地的规模经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良土壤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田地力等级和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单产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三)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建设农田水利配套设施,改善农用地灌溉条件,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构建田村路网,提高道路通达度和建设标准,方便农产品输送,降低农产品输送成本。因地制宜开展农田防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

(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对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闲置地进行整治,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合理利用,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开展村庄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结合项目区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项目区内村屯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促进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

五、工作思路

在《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重大工程项目区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政策和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土地整治工作特点,深入调查研究,进行整体性、全局性安排。

六、主要工作程序

1.项目准备阶段

落实项目的组织机构,成立五原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并在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编制土地整治方案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做好项目宣传和群众思想动员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项目可研阶段

开展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清查,编制项目申报立项材料,完善项目申报手续。

3.项目设计阶段

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和测量单位,编制和评审项目规划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并修改完善施工技术图纸。

4.项目招标阶段

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确定项目监理单位。

5.施工建设阶段

全面启动项目建设,组织项目施工、工程中间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组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6.竣工验收阶段

按规定程序编制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并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出具审计意见;组织项目竣工初验和终验,下达竣工验收批复文件和项目财务决算批复文件。

七、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国家下达3.28亿元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从土地出让金、耕地造地费中支出。

(二)资金管理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资金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严格按预算支出范围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土地整治工程专项资金,凡挤占、挪用和截留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建立项目预拨前期工作经费制度,及时下达预算资金,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建立项目建成后续管护制度,明确项目所在地后续管护的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重大民生工程,为切实加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领导,成立五原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财政、发改、农业、水利、交通、环保、建设、监察、审计、林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长担任。

(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和完成建设目标任务逐一分解。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成立镇土地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人员由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有组织号召能力的村民代表组成。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群众宣传、工程监督、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监管,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要严格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规程检查验收。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设计要求和预算批复实施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内容、增减项目规模和资金投入。建立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和奖惩制度,对在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中组织管理有力、工程进度快、建设质量高、资金管理好、群众特别满意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诿、弄虚作假、资金和项目管理混乱、不按照规定完成任务或项目建设质量差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五)加强基础建设和技术指导,推进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完善土地整治行业管理的技术规范体系。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加大技术指导和审核把关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完善土地整理工作管理体制,切实保障机构、人员、经费到位。建立项目建设资质准入制度,严格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信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参建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发挥宣传标语、宣传册、宣传栏的作用,加强对土地整治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的宣传,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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