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8:43: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离职证明
郭姝自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在我公司担任医药代表一职,在职期间表现优异,无不良记录,现因个人原因离职,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荷泽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5日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