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栏目策划

2020-03-03 18:08: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法治连线》电视节目策划书

法制是一个静态的词汇,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制度的总称。

法治则是一个动态的词汇,指“依法治国”,用法律的手段来治理国家。 由于实现法治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制,因此,“法治”一词也包含着“法制”的含义。

一、背景分析

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特征,是当代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向现代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过渡所必须尽快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自党的十五大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启动了从人治到法治的伟大变革后,法律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作用也越来越大,法治已经成为中国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之一。然而,我们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数千年人治传统和封建礼教的深远影响,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普遍低下,中国旧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司法机制也同飞速发展的社会变革格格不入。要彻底扭转顽固的传统的人治观念,在全社会建构起“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的法治思想体系,真正实现法治,仍需漫长而艰难的法制建设。 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党政宣传喉舌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台,就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舆论传媒优势,积极推进社会进步。这也是我们电视工作者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从电视节目的现状和发展走势上看,以普及法律、弘扬正气为主要宗旨的电视法制节目一直活跃在我国电视舞台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社会教育与舆论引导作用.特别是这些年,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电视法制节目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纵观中央电视台及各省市电视台,优秀的电视法制节目都已成为各台的“顶梁柱”,收视率呈现逐年攀升的良好态势;有些省级电视台譬如黑龙江电视台、湖南长沙电视台甚至开办了独立的政法频道。在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当代中国,我们完全可以大胆地预测:顺应时代需求和人民呼声应运而生的电视法制节目,其收视前景“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吉林电视台目前在三个频道固定播出的与法有关的节目,虽然这几个栏目在开办之初,都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较高的收视率,但几年下来由于墨守陈规、不求创新,节目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已变得十分单调刻板,逐渐丧失了对观众的吸引力。再者,由于这几个栏目都是电视台与其他单位联办的节目,所以,在每一期节目的报道手法、题材选择尤其是宣传导向上,我台创作人员都不能不遵照联办单位的意思,根本没有独立的创作自由。在这样的情形下,要让节目实施舆论监督、真正贴近百姓,几乎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在法治化已经大势所趋的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台必须重视并加大电视法制节目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普法教育的传媒效应。

二、栏目宗旨 基于上述背景分析,我们策划在整合原有法制节目资源的基础上,创办一档由多版块、互动式的大型电视法制栏目----《法治连线》。 之所以在栏目名称中使用“法治”一词,而不用“法制”,是因为“法制”仅指一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而“法治”作为表明依法治国的动态概念不仅包括了创制并遵循法律制度即“法制”这一静态概念的全部含义,还代表着“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这样一种深邃的现代法学理念。我们拟开办的这档电视法制节目就是要力求突破宣传法律法规的传统模式,更侧重于引发人们尤其是掌握权力的政法工作人员对“法”这一社会事物的思考和分析,让科学先进的法治思想逐步深入人心。

《法治连线》的栏目宗旨是:普及法律、推动立法与监督执法、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同时,考虑到法治与德治从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立,所以,《法治连线》栏目还将注重法与德的融合,寓德于法、以法明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理念,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老百姓尤其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引导,力争使节目成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优秀精神产品。

立足新闻性、突出思想性、增强服务性、加大监督性、提高可视性、不断社会化。 1.新闻性:指栏目的选题首先应具有新闻价值,即真实准确、时效性强且为我市百姓普遍关注,它已经是或者至少可能成社会的热点。

2.思想性:指栏目在传达事件表层信息之外,尤其要加入理性的思考和解说。以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这两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为报道准则去把握选题、关注人物,在客观报道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或道德的尺度对新闻事件做出分析和评价,正确引导舆论,把报道内容提升到理性的高度。

3.服务性:指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市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认识并寻求到解决纠纷的正当渠道。

4.监督性: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所特有的舆论监督功能,对一切偏离法治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曝光、鞭挞,尤其要对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法律执行情况实行监督,促进我省市司法公正和执法公平。

5.可视性:首先,栏目的选题应当与老百姓生活息息有关,为老百姓所普遍关注,而且题材内容要尽可能生动曲折,尽可能包含多一些的故事情节。其次,在节目创作中应当巧妙地融入人文关怀,关注案件背后的真相及当事人的情感命运,善于挖掘出枯燥深奥的法律条文中所蕴含和折射出的人文精神,以真实、真诚和真情感染观众。此外,还应综合运用各种报道手法和电视元素,不断更新美化栏目的外包装,增强节目的视觉美感和整体表现力。

6.社会化:指在确保节目质量、完成播出任务之余,加大栏目的宣传推广工作,要经常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与栏目宗旨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并注重开发相关系列产品(如集结作品出版音像制品和案例点评书等),全方位打造栏目品牌,提高栏目的社会知名度,更好地发挥法制教育与道德引导的社会功能。

五、栏目形态

1.表现形式:为了捕获最具表现性的张力、把节目从表面信息传播的窠臼解脱出来,以取得最佳的普法效果,《法治连线》栏目将不拘泥于当前电视法制节目创作领域所流行的“外景加演播室、案件加点评”这种单一节目模式,尝试开设五个形态不同、风格迥异的独立版块,广泛采选立法、执法、司法及法律实务等诸多法治领域内的题材,并综合运用连续报道、系列报道和现场直播等多种报道手法,让五个版块在形成各自特色的基础上发挥整体宣传合力,共同把普法主题作“厚”作“深”。必要时还可借助戏曲、小品、摸拟现场等表现手法来展现新闻事件、传递法律知识,从而增加节目的趣味性,做到寓教于乐。

2.传播方式:随着观众法律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传统的专家点评式的单向型传播方式由于重在说教、缺乏交流正逐渐丧失其原有的吸引力。鉴于此,《法制连线》将引入互动型传播方式,由栏目派出律师直接到现场与来电来信投诉的观众见面,解决他们碰到的实际困难。这种让节目直接走进受众的双向交流方式,必将使法制教育更贴近群众,更易于他们所接受。此外,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栏目还将借助互联网这一高科技传播渠道,通过节目上网、开设网上热线等途径,进一步密切节目与观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六、栏目设置及相应的选题 《法治连线》拟定在整合原有联办节目的基础上,设立五个独立成篇又相互贯通的节目版块。每周五期,每期为一个固定的版块,节目长度均为20分钟。这五期节目统一包装、统一主持人,但内在形态却完全不同。

1.周一版块----“举案说法”:以新近发生在我市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一个典型案例或社会热点事件为报道对象,从法律和道德的视角去观察和分析事件当事人的命运,深层剖析事件背后蕴涵的深刻法律或道德价值。该版块主要采用“案情报道+专家点评”的制作模式,但根据选题的性质可综合运用场外调查、演播厅访谈等其他表现手法。 2.周二版块---“律师随行”:以观众来信来电咨询的法律问题或投诉的与法有关的社会焦点事件为报道对象,通过栏目派出随行律师这一特殊形式到现场面对面地向老百姓介绍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该版块将采用纪实手法,跟踪拍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整个过程。

3.周三版块---“法律咨讯”:把握法治进程,传递最新最快的法律信息,让受众及时了解我市、我省乃至全国法治建设的现状,掌握最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该版块以主持人在演播厅口播的形式,用轻松通俗的语言把同属于一个主题的法律咨讯有机地串联起来,深入浅出地向观众传递法律知识。

4.周四版块---“交通警报”:展示吉林交通建设成就、宣传交通法规、曝光违章车辆和交通事故,促进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

5.周五版块---“警方时空”:鞭挞刑事犯罪,弘扬社会正气,展现公安干警风采,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七、栏目播出

首播:周

一、周

二、周

三、周

四、周五 12:25 重播:周

一、周

二、周

三、周

四、周五 22:25

八、栏目风格

平实不失严谨,鲜活不乏深度。重视人文关怀,突出文化品位。

九、栏目包装 1. 片头一个, 长度15″ 2. 宣传片一个, 长度20″

3. 五个版块的过渡片花各一个,长度10″ 4. “专家说法”的标版一个, 长度2″ 5. “相关链接”的标版一个, 长度30″ 6. “有奖征答”的标版一个, 长度30″ 7. 片尾标版, 长度30″ 8. 背景音乐

十、栏目可行性预测

首先,在法治化进程不断深入、民众自我维权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代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同其它媒体的法制专栏一样,拥有着无可限量的发展前景。这一点是毌庸置疑的。

其次,在广电机构改革后,原有几家电视台已经整合为一个吉林电视台,扩版创办全新的电视法制节目有着比较充裕的人、财、物优势及独到的宣传优势。 积累了创办此类节目丰富的工作经验,也已同我市政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建立起融洽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培养了一大批固定的收视群体。这些都无疑为《法治连线》的创办打下了良好的合作根基和群众基础。 第

四、《法治连线》强调现场感,侧重案情现场报道,专家评案说法也不采用演播厅访谈的繁琐形式,而由出镜记者或者主持人在采访现场串联完成节目的篇章脉络,所以,制作成本不会很高。另外,由于节目中已有两个版块由联办单位负责采制,从整体而言,《法治连线》不会占用我台过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它将以最少的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综上几点,我们预测开办这么一档法制节目的成功率很高,它将大有可为。 十

一、人员安排 制片人1名; 执行制片1名; 主持人1名; 3名编导; 3名摄像;

2名后期技术制作人员

一、栏目策划

我们先来看个成功的例子,中央二套的《经济与法》。其栏目定位为“经济人的法律顾问”,是一档专题类的法治节目。该栏目目标观众是民营经济人士以及所有对法律问题感兴趣的经济界人士;栏目宗旨是用案例说话,推进中国市场经济规范进程;栏目风格不是刻板的宣讲法律条文,而是用案例说明层层递进,选择和观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用电视语言深入浅出地诠释法律条文。它很强调规则的力量,用规则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用规则来打动观众。以“规则”为核心构建而成的节目理念,使《经济与法》拥有一片独有的、可拓展的生长空间。运作方案包括常规运作与非常规运作,所谓常规是周一至周五的日常节目,非常规有特别节目、长假系列、重大事件等。

《经济与法》因其在栏目形态、观众定位、报道领域上区别于其他法治节目,有了对整个栏目的科学策划,并且贯彻到每一期的具体节目制作中,因而大受欢迎和关注。

反观其他许多栏目,没有进行科学的调查、分析、制作、检验,甚至连节目的目标受众群都不明确,这些栏目或是与上级台对口设置,或克隆模仿,或因人因钱而设。有些栏目也定期或不定期地请来一些专家开“策划会”,但实际情况是,请来的专家们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调查研究,同样不了解观众的真实需求,策划会往往成了一帮人在一起“拍脑袋”,最多是为栏目出一些简单的主意,或是为了拿策划费时不尴尬,怎么也得说两句表个态。这种情况下,策划水平的高低就可想而知了。

栏目的策划很关键,而首先要了解的是这个栏目的目标观众群。节目策划要想吸引观众,就必须分析受众心理。受众心理包括一般心理和特殊心理两部分。一般心理指绝大多数观众共有的心理;特殊心理指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和不同性别等特殊观众的心理。掌握观众的一般心理可以使我们在宏观上把握广大观众的心理需求,尽可能地去满足他们的正常需要,并加以适当引导。掌握观众的特殊心理,才能从微观上根据不同观众制作出满足不同需求的节目,才能使不同观众接受,向社会作全方位的覆盖与渗透。

对电视法治节目来说,那种认为其受众群是所有电视观众或是法律工作者的观点都是有失偏颇的。其实当前全国绝大部分电视法治节目的主要收视群应该是社会弱势群体,或者说是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的群体。

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栏目自创办以来,每天都能接到不少观众打来的电话和寄来的信件,工作人员对这些来信来电记录作了初步的分析,发现其主要来源是普通农民、工人、下岗人员和打工者,政府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比例不足5%,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更是不足1%,平时接触的法律工作者也并不经常关注法治节目的创作。

法治节目为什么会吸引这部分观众呢?原因有三:一是实用的需要,因为这部分收视群体法律知识相对较少,获取信息的渠道也较窄,电视法治节目就成了指导他们办事的参谋。二是心理需要,法治节目中大量的弱者权益得到保护,部分司法机关和权力部门被曝光的节目满足了这部分观众的心理诉求。三是消遣的需要,法治节目一般有比较强的故事性,讲述这些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故事更能引起这部分观众的兴趣。

了解了电视法治节目的目标收视群的收视心理,就能以此为依据找到栏目的定位。如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创办之初就明确要做民生新闻,以百姓的视角关注生活中的法治事件。正是因为明确的市场定位,这个栏目获得了很大成功,到现在已经达到了10%左右的收视率和50%左右的占有率。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法治节目必须以“俗”取巧,我们也可以尝试不同目标收视群的栏目,细分甚至开发新的市场。比如可以设置专门针对法律界专业人士的栏目,这样的栏目如果办到像《对话》一样,虽然收视率低,但目标市场的占有率、认同率较高,也一样是名牌栏目。

所以,栏目的科学策划就是要仔细分析、研究和确定目标收视群,然后针对这个目标收视群的特点来对栏目的定位、内容的选择、语言特点、主持人风格和包装技巧进行确定。

二、选题策划

栏目设置后就直接面临着选题的问题,选题的策划必须以栏目的定位为准,不能为了片面地追求某一时期的“热点”或者某一阶段的高收视率而背离栏目的定位和宗旨。

在确定了选题的范围后,就要进行具体的选题策划。一般来说,法治节目选题的随机性较强,各种案件和纠纷的发生也不太有规律,但不能因此而增大选题策划的随意性而忽略其主动性。选题的主动性策划有以下几种常用的方法:

1.预见性策划。有时我们能事先知道某部法律或法规即将出台,或者司法部门某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可以根据这些事先掌握的信息设计选题,提前介入。这一点在各个法治栏目都比较普遍,比如“禁毒日”选题、《道路交通安全法》选题等等。

2.规模性策划。法治节目的选题往往比较零散,但我们可以选择相关的内容进行统一制作,集中播出。集中一段时间,以一定规模的量进行报道,容易形成合力,引起观众的关注,比较典型的就是节日的特别节目。比如中央台《大家看法》栏目2005年“十一”特别节目《大家看法-大家看》,把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热点事件、热点话题,让主持人、嘉宾、观众一起畅谈,说出自己的看法,于是有了《信短情长》、《爱情三十六计》、《闪婚》、《办公室恋情》、《恩情》、《难得有情人》、《爱很简单》等观众喜闻乐见、引起良好反响的节目,这些节目按同一种风格进行制作和包装,七天播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规模性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重新整合各类题材,把一类相关题材赋予新的处理手法,节目也就是一个全新的节目,而且会形成更大的影响。

3.反馈性策划。节目播出后都会收到一些观众的来信来电,从这些反馈信息中可以提取有价值的线索。对这一阶段观众关注的话题,可以有倾向地多选,观众对哪个节目的结果感兴趣,就可以安排进行后续报道等。这样的选题策划很容易形成栏目的亲和力。

4.外延性策划。对于社会上受到大家关注的社会新闻,不妨对它予以关注,并争取用法律的角度对它进行分析,这样也能策划出吸引观众、视角独特的选题。

选题的策划不仅依赖栏目自设的策划组出谋划策,还要调集多方人力资源,多借用“外脑”,多听取法律界专业人士的意见,这样有利于在策划中把握选题的要点和方向。

三、节目策划

策划的最后一步就是对具体节目的策划。节目的科学策划主要是要考虑到节目运作过程中的各种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制作方案。比如采访不到一方当事人怎么办,事件的发展有了新的变化怎么办,暗访时被发现了怎么办等等。

具体的节目策划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节目要突出的法律点。一个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个或多个法律点,在涉及多个法律点时,记者的采访和节目的讲述就容易出现重点不清,观众看不明白。一般来说,一个长度在15分钟以内的法治节目最好只突出一个法律点,如果必须有两个法律点,也要分清主次。

2.明确采访对象。法治节目中对相关当事人的采访不一定顺利,所以采访对象的范围一定要尽可能扩大。以一个民事案件的采访为例,我们的采访一般要包括当事人双方和双方的亲属、邻居、同事、双方的代理律师、双方的证人、案件涉及的第三方、负责审理的法官、相关法律问题专家和与案件无关的群众等等。采访全面能够成就节目的深入、说服力,也能有效地避免因部分人员采访不到造成节目单调的后果。

3.明确采访方法。不同的采访对象需要使用不同的采访方法。根据事先对情况的了解,我们要在节目策划中对采访方法进行明确,比如有些采访是用讲述式的,有些则需要突击采访,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还需要使用暗访等手段。合理的采访方法能够使节目更加精彩。

4.明确节目主线。一个好的法治节目不仅要讲明法理,更要讲好一个故事,而讲好一个故事就需要明确这个故事的主线。一般来说,主线可以是一方当事人的经历,可以是办案人员的经办过程或是记者调查的经过。

5.明确悬念的设置。法治节目一般故事性较强,这一点也是吸引观众的重要原因。好的悬念设置能增强节目的故事性,是讲好法治故事的关键。在节目策划中明确悬念的设置,就能够让我们在节目的采访、制作中,围绕这些悬念多做文章,保证节目的精彩。

此外,节目策划还需注重节目的互动、观众的参与,注重节目中人情点。另外,节目的拍摄、包装技巧等都需要在节目策划中予以明确,这样才能保证栏目的整体风格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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