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民民主观的比较研究

2020-03-03 09:07: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两种民主观的比较研究

文献综述:民主是现代社会的终极追求,努力探索民主更加合适的实现形式是现代政治的重要内容。“为民做主”与“由民做主”是一个现代民主新形势下争论的话题,并且不同的学者甚至政治家都给出了不同的解读。

从秦到新中国成立之前,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民主程度不断提高。但是“由民做主”的思想成为“为民做主”的对手却是近些年的事情。在封建时代,支持和培育中国文化中当官应该“为民做主”的首要观念是“民本”思想。在中国,民本思想可谓源远流长,从孔子的“修己以安百姓”,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到贾谊的“民为政本”、柳宗元的“吏为民役”、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无一不是鲜明的民本思想。

而辛亥革命伊始,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明确的论述了“民主”的思想内涵,并且为了民主的实现,同清政府、封建军阀不断斗争。“五四”运动则是提出“民主”的口号。而后来的民族战争和民主战争都是实现民主的必要征程。新中国的成立宣告“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最低限度的“为民做主”在历史中寥若晨星。“为民做主”思想根深蒂固,一方面是当官者的优越感所致,官者思想中“民为贱,官高民一等”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强调“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但是在“为民做主”上并无多大的突破,多为封建皇权下的点缀,非主流思想。另一方面,民众思想的禁锢。在普通民众的思想中,“冤屈”得以伸张,那么官就是好官,是非常民主了,毕竟实现了“为民做主”。“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说的不是“民主”的政治诉求,而是对官员的一种任职素质的标准。

近代以来,东西方思想交融,思想得以解放,民众开始追求民主,需要掌握切实的政治权利。但是这不能够代表掌权者的意愿。如辛亥革命后,成立了民主政府,但是他们却不能真正的代表民众,“由民做主”只能是空谈,尽管促进了民主思想传播,但“为民做主”也只停留在表面。

新中国成立之后,人民当家作主。在一定的时期内,我们实现了“由民做主”,人民确实成为了国家的主人,这与特定的政治环境有关。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肯定“官者”清除了所有的“官本位”思想。到了改革开放之后,思想开始面临挑战,主要是经济利益。最真实的一幕开始展现,民众期望“为民做主”又出现了,而且成为了更加强烈的政治文化心理,甚至这种心理超过了历史任何时期。

现代社会下,社会事务日益复杂,牵涉的利益主体更多,关系更加复杂。在常规的政治程序下,当民众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基本的保证时,需要“有人做主”的愿望变得强烈,“为民做主”的官员便有了很大的市场。党在“十六大”以来提“执政为民”、“由民做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这一要求,在工作中尊重民意,顺乎民愿,为民谋利。在十八大中也提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创建“服务型政府”。

复旦大学李春成教授在《“为民做主”:观念上的争议与决策中的两难》中明确指出官员会面临“为民做主”与“由民做主”的两难选择,因民众在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之间的选择会把“为民做主”的官员推向一种优化选择。

由此可以看出“为民做主”虽然受到了一些学者和官员的指责,但依目前中国的国情,这种形式是却无法完全消除,还有不少市场;而知识界和执政者期望的“由民做主”实现的现实条件并不具备,甚至会在实践上受到民众的抛弃。这就是两难的困境。

摘要:“为民做主”与“由民做主”是现代执政者为实现真正的民主面临的两难选择,究竟哪一种更实际,哪一种能将真正的民主落实到实处,文章仔细分析了两种途径的现实状况,并为二者在将来的民主追求中如何取得协调进行了途径的探讨。

关键词:民主、途径、为民做主、由民做主

一 民主的界定

民主(译民主制、民主主义,旧译德谟克拉西、德先生)从其字面上来看代表着由人民统治,即“人(全)民做主”。①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②

按照字面意思最简单的理解就是“让多数人做主”,自由的活着,与自然一道存在最和谐的状态。民主作为政治的核心内容,一直是政治学家的追求。关于民主的理解在不同的语境中也有不同的理解。在理论中,柏拉图的《理想国》到穆尼埃的《人权宣言》,再到美国的《独立宣言》,到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从“哲学王”到“人生来是平等的”等;在实践中,最原始的“雅典城邦”到美国国家独立,从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无一不是在追求民主,甚至说是整个人类的解放,尽管这些含义的理解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从宏观上把握,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是整个人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追求是需要代价的,民主与专制的对立,就决定民主的道路是斗争与革命的道路。民主成为生活之外的一种更高的追求,在经过几代人的斗争与努力之后,有了质的提升。民主虽然存在着客观的需求,但是在实现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别,效果上也截然不同,与形式本身有关,也与社会整体和高层精英对民主的解读有关。

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虽然法律意义上人人平等,在宪法中强调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执政党内部的制度体系中,强调自己是民主的代言人,答案实际上民主的运行“并非人人平等,人人都享有民主”。两种民主观 “为民做主”和“由民做主”的辩论也各有道理,究竟那种民主观更具有实践性,还在争论中,最终是希望从辩论中寻找到“大众民主”的实现形式或者途径。

“为民做主”的概括

支持和培育中国文化中当官应该“为民做主”的首要观念是“民本”思想。在中国,民本思想可谓源远流长,从孔子的“修己以安百姓”,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到贾谊的“民为政本”、柳宗元的“吏为民役”、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无一不是鲜明的民本思想。在过去君主专制制度下,“民为本”“民为贵”的思想是不可能被理解为民意胜过君意、民情胜过君情的。那么,又怎么贯彻“民本”思想呢? 出路只能是, 当官的为民着想、代替老百姓做出选择, 按照官员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的理解, 安排老百姓的生产和生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为民做主”的基本涵义。至于像包拯那样从司法上明辨是非、伸张正义的“为民做主”则基本上不属于这里所讨论的“为民做主”的范畴。

“为民做主”的文化由来已久,根深蒂固,并且无形中成为文化传承的一部分,在有些文化典籍中,在论述一个朝代的政治状况时,很大程度上的标准是是否“为民做主”。不可否认,在历史文化中,只要官员能够秉承“为民做主”,便是好官的行列。但是我们梳理便会发现这样的官员多半停留在“断案公正,还清白于民”的层次。这不是真正的民主的实现,是封建官权的一种体现。

为民做主的范畴。在古代人们对于好官的论断大都停留在“司法公正”上的,这是人们 ①②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0%91%E4%B8%BB http://baike.baidu.com/view/14448.htm 通常的“民主”观念,并能代表民主的真实意图。我们要求的是真正的民主,是一种政治诉求,不仅仅是行政事务或者是司法上的浅层次表象的出现。但是我们若探寻这种“司法公正”或者“民之琐事之决定”,那么“为民做主”(包含古代和现代)并不是真正的民主。作为政治性的动物,利益催生着官员对民主的侵蚀,占有更多的权力,却为自己谋利,在缺乏监管和无节制的制度下,没有理由不去攫取更多更好的政治资本。显然,“为民做主”在深层次上就是一种专制的体现。秉承为民做主,事事操心,看似尽心尽责,实为对权力的看守。就是一种捆绑的民主,也是虚伪的民主。③

但是问题在于,如果“为民做主”并不能够将真正的民主带进政治生活,那么当前我们是否有更好地形式实现人们期望看到的 “民主”。假使将权力归还于民(“官与民”也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就是说实际可以操作,那么拥有切实权利的人民是否能够自己组织出真正民主的政治体制。这是一个实践性的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政治问题。历史鲜明的告诉我们这是个人意志的专政,两千年的封建制度就是最好的佐证。答案是否定的,那为什么“为民做主”又会遭受如此的质疑,是“为民做主”本身还是制度的缺失,抑或人性的缺点在作怪。可以肯定的是“为民做主”满足了人们心里需要,并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需求还将继续。

“由民做主”的思考

按照民主的逻辑,人民掌握权力才是民主,那么“由民做主”才是我们想看到的。什么是“由民做主”,从政治学的简单理解:将真正的决定权赋予人民,并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在涉及人民的切身利益的事务中由人民做主。从很早的对“哲学王”的实践到今天“由民做主”,一直实践着民主的追求,也有成功的例子。在目前中国的民主状况下,党期望通过建设新型的“服务型政府”来实现自己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尽管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必须要承认的是在民主程度上我们是不及西方国家的。社会主义是一种实现民主的形式,社会主义并不等于民主本身,而民主本身的实现需要很长的时间,且由众多因素决定。社会主义民主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但是民主的实际运行并不是令人满意。中国共产党一直在进行民主政治体制改革,其目的就是更加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由于根本政治制度的不同,基于此两种制度所崇尚的政治价值观也不同,社会国家核心是“人民”,而西方国家是“法”。④美国拥有完善的制度体系,公民作为纳税人,他们的权利的得到根本的保障,不可谓民主程度之高。尤其是在“官民关系”上,公民的意见决定了官员的政治前途。出现这种现象,原因我们简要概之:

1, 个人利益摆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之后; 2, 问计于民;

3, 高度自由的沟通机制; 4, 崇尚自由和法律。

关于第一点,这里的利益说的是经济利益,不是个人政治价值的实现,因为个人政治价值观的实现是伴随着政治生活来实现。 西方国家这种对民主真谛的理解与实践,基本可以论为“由民做主”。但是问题出现了,这种“由民做主”是否就是事无巨细的与民众沟通。假使政府有能力这样做,他们是否存在这样做的主观意愿,实际上不可能也不会。若是没有能力做,设想在一种完全的民主状态下,那么则会有公民自己来做,但是人们的价值观必然不会统一,由此出现代理人成为必然选择, ③④丁雷:《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载《大连日报》,2012年5月25日.王天保:《试谈“为民做主”和“由民做主”》,载《时代主人》,2010年第4期.公民让渡自己的权利,来让代理人自己做决定,为自己服务;若他们不愿意,则会是“无政府主义”,“无政府主义”是否是民主,有待考证。由此便不会是出现完全意义上的“由民做主”,不然也不会出现如此多的腐败。那么对真正的“由民做主”能够实现会存在较大疑问。

反观中国,法治社会尚未真正的建立,而官员“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不少官员把手

⑤中的权力看作是自己寻租的一种工具,并不是为民服务的一种责任。但在目前新的环境下,要获得更多的政治合法性,必须在实践民主上获得突破,真正的代表人民的利益,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从十六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在强调“执政为民”,为民服务。为了汲取更多的经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曾做过小区域的民主政治改革,唔得了一定效果,为未来民主的实现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在实践中,人民体会到政治权利的好处,也愿意参与到这种民主形式的推行之中。

但分析这些实践:这些政治实践都是地方有限,并没有在大范围的实行过;在参与的权利上存在局限性;在主体上,则是选出来的一些代表,且大多为党员。这种实践是否就是民意,政策的出台是否就是“由民做主”的结果。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在中国也不会例外,在没有完善的制度下,对权力的追逐最终会导致对责任的忽视。

理由在于: 1,“官本位”思想作祟; 2,百姓“无知”;

3,经济利益大于一切; 5, 过度的政治信仰。

那么, “由民做主”真的能够解决一切事情吗?这是我们能够遇见的未来吗?

“为民做主”与“由民做主”的协调

一种极为普遍的政治文化心理,那就是在广大区域存在民众对于“为民做主”的官员的强烈期盼,这是当代中国的政治事实。这恰恰说明了“为民做主”的基本事实都是不足的。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也发现,在许多民众观念中, 民主权利确实不如经济实惠重要,为了后者可以牺牲前者;民权与民主呼声主要来自物质生活相对富足的阶层尤其是知识界。针对中国人的“清官情结”期盼——为官者刚正不阿、明辨是非、为民做主,有人指出“清官情结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其存在必然有合理性的一面。清官思想肯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先进性,却在当前一个时期内,符合中国国情,满足民众政治需求的一种普遍政治文化心理。一味盲目地排斥清官情结,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仔细探讨清官情结,发现与党的先进性并非完全对立,而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⑥

面对这一普遍的社会心理,“为民做主”的反对者往往会不经意地陷入自相矛盾: 如果全国或某辖区内的部分甚至多数民众期盼政府和官员“为民做主”,那么,按照“由民做主”的逻辑,反对“为民做主”者就不应该主张“由民做主”了;否则,倡导“由民做主”者本身就是在“为民做主”了,这岂不是自己在否定自己吗?那么,这是否就从根本上将“民主”派置于无言的境地呢?未必。因为,那些期盼官员“为民做主”的民众所表达的这种显性偏好,很可能是一种适应性偏好( adaptive preference) 。

就是说,他们对为民做主的需求很可能只是一种消极的、次优的选择,或是由于历史文化和社会心理的暗示所使然,或是因为他们对于民主的无望,或是由于官员贪污腐败的司空见惯使得“为民着想”“为民做主”的官员成为稀缺所求之物,当然,最大的可能是三种情况的同时存在所致——在一个“清官”理想、“为民做主”观念存续上千年的社会,当民主成为奢望、现实中又随处可闻官员贪赃枉法时, 人们期望当然只能停留在官员“为民做主” ⑤⑥杨康:《从为民做主转型由民做主》,载《珠海特区报》,2012年1月11日.吴超:《清官情结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载《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 年第6 期。 的水平上。倘若这种分析成立的话,那么,基于以下事实:在一个民主价值风靡全球的时代,自“五四”运动以来民主、民权等观念就不断地被宣扬、灌输和强调,且近年来党中央也不断地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政治民主等,我们就可以大胆揣测,民主与民权的观念已经深入民心,期望与现实的反差、人性对自由与权利的本能渴望等等,都必然导致一种对处于欠缺状态的民主的心理需求。这种需求应该是真实而且非常强烈的,只是因为上

⑦述三种情形,它才被大多数人压在心底,变成一种潜在的、隐性的政治心理需求。

“为民做主”并非一无是处,而“由民做主”也并非我们能够完全倚靠的。概括起来, 以“民本与民主”为核心的有关当代中国官员“为民做主”的讨论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 民本思想到底是与现代民主理念水火不容的历史糟粕,还是应该继续发扬的优良传统?

2, 当前国是否已经具备了“由民做主”的条件和环境?

3, 政府及其官员是应该顺从老百姓的“清官”期望继续“为民做主”,还是着眼未来民主发展的需要从现在起就“由民做主”?

这些问题从西方的逻辑思维上讲都是一些相互对立的、互相排斥的选择;但倘若运用中国的中庸哲学和直观思维方式,也不是什么完全无解的两难问题。因为,在中国人看来, 任何观念都是可以变通的。譬如,不少人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利用“为民做主”的官德伦理服务于我们的“执政为民”理念,对于历史文化的民本思想我们完全可以剔除其糟粕、取其精华,使其服务于现代民主理想,等等。这些或许在政治上是行得通的,但是从纯理论逻辑上看则带有明显的简约化和断章取义的嫌疑。

笔者认为,符合现代科学思维的出路应该是通过科学的民意调查, 并结合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给出在当下中国“民主”“民本”的优先顺序;探讨如何规范当下政府及其官员的“为民做主”事实行为,尽量减少出现“坑民”“害民”的“为民做主”,防止“为民做主”成为“为己谋私”的幌子;如果民主是未来的必然选择,而当下“为民做主”又有其合理性的话, 就应深入研究在哪些领域、何种层面、何种程度上应当“由民做主”,

⑧哪些领域、何种层面、何种程度上依然应当“为民做主”。

很显然在现代民主制度的要求下,“为民做主”会依然存在。但是我们有需要更高层次的民主实践,那么就有必要把科学的“为民做主”置于现代的法制与监督体制之下。“为民做主”或许如同一头“野驴”,但它有潜力且有能力做好人们期望的事情,那么我们需要把它置于“枷锁”之下,按照人们的意愿来进行活动。不是因为一件本身存在问题,我们就完全“因噎废食”,一是我们本身没有达到这样的条件,二是这也需要辩证的态度。

而“由民做主”不得不说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还是无法实现的,尽管我们一直在提出这样的要求,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成为“民主”主体,成为决定的主人。但是我们不能过分夸大“民主”的力量和实现条件,进而不择手段的去实现,那本身就是一种暴政。但是不能因为困难我们就选择“犬儒主义”,可行的方案就是在目前实践的基础上,采取科学的态度,在更大范围上寻求突破,扩大参与的深度与广度。把真正期望人民掌握的权力归还于民,让人民为自己做决定,让代表真正代表民众,让官员成为“为民做主”的公仆,而不仅是代表部分人。当然我们不能完全信任民众时时刻刻都是理智且理性的,那么民众做决定也是一个程度问题,这就需要官员与民众的通力合作,官员的决策立足点是民众的利益,这种形式为“为民做主”但是实际上却是真正的“民主”。这才是我们寻求的科学道路,也是积极的态度。这不但是实践自身的突破,也是每一官员思想的突破,更是对权力本身的突破。民主的进步依赖于此。 ⑦李春成:《为民做主#:观念上的争议与决策中的两难》,载《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⑧李春荣:《为“由民做主”施政理念叫好》,载《惠州日报》,2012年1月9日.可以预见未来民主发展道路上“由民做主”只是我们的指引或方向,却不能够成为我们的主流,但那将会是我们的信念,而实际的运行为实现最大程度民主,为民谋利的方式则是“为民做主”,但是我们需要探求更加科学的方式,为“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过度搭建坚固的桥梁。为此,我们需要更新我们的传统观念,培育民主观念的官员,运用马列主义来教育官员,让“公仆”的思想在官员脑海中扎根,使他们养成“人民是主人,自己公仆”的民主思想。

民主是美好的,但是作为对民主的追求者,在不能实现我们理想的民主模型时,我们不能妄自菲薄,当争取民主取得点滴进步时,不能妄自尊大。任何真理的追求都是需要时间和⑨代价的,民主也是。

参考文献:

[1]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0%91%E4%B8%BB [2]http://baike.baidu.com/view/14448.htm [3]吴超:《清官情结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载《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 年第6 期.[4]李春成:《为民做主:观念上的争议与决策中的两难》,载《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5]丁雷:《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载《大连日报》,2012年5月25日.[6]王天保:《试谈“为民做主”和“由民做主”》,载《时代主人》,2010年第4期.[7]杨康:《从为民做主转型由民做主》,载《珠海特区报》,2012年1月11日.[8]李春荣:《为“由民做主”施政理念叫好》,载《惠州日报》,2012年1月9日.[9]巴山泥:《“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执政之变》,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11年9月19日. ⑨巴山泥:《“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执政之变》,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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