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0:09: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临潭县民族宗教工作
目标责任书
县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 二 0 一 一 年 度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2011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表
考核办法
1、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考核分部门日常工作考核、县考核组年终考核、业务领导直接考核(含领导印象分)三大部分,分别占考核的40%、5%、1%,综合考核结果纳入县上2010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责任;
2、日常工作考核由民族宗教局考核,主要考核日常事务完成情况;
3、年终考核由县考核组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进行,目标任务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明细表逐项打分,考核结果不做现场反馈;
4、业务领导直接考核为县委、县政府、统战部分管领导和民宗局负责人对乡镇工作总体印象考核。
5、没有宗教吞性参的乡镇考核,按年度考核任务合格计算。
6、综合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65-94分为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
7、因在维护稳定和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时,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〇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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