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2020-03-03 23:14: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2012年3月22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在哈市召开,总结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成绩,部署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勇,省长王宪魁,副省长刘国中、程幼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国才,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市(县)主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和部门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食安办主任王国才同志作了工作报告,省公安厅、省农委等部门作了发言。会议下发了《黑龙江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政府形象及其执行力。各地、各部门:一是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坚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会议确定,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多发态势。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努力清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责任制度,构建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一是抓好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建设。省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各地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组建工作。在机构设置和运行模式上,可参照省里的做法,从相关部门抽编带人,保证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经费“五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各级食安监督协调机构要主动查找、梳理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明确监管分工和要求,逐步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要建立部门之间常态化的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督促协调,确保一查到底;要加强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三是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大监管能力建设的统筹和投入力度;要实行和健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本级政府对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省食安办和监察部门要尽快研究对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考核管理办法,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四是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对企业

的现场检查;强化食品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禁止严重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再从事食品行业。五是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职岗位、专职人员,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作好工作;建立县级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牵头,各监管部门和基层派出所、工商所、农监站、卫生所等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动联防机制。六是严格实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差、责任可追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支持有关方面严肃查处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有关责任人绝不姑息包庇。

(二)坚持重点治乱,控制突发事件,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确保执法必严;健全办案机制,确保违法必究;支持刑事司法,确保用足法律;加强应急处置,确保监控有序。一是完善信息报送体系,确保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因瞒报、迟报、误报信息而延误处置时机。二是认真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应急演练。三是建立协同应对机制,形成应对合力,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将受害人员救治到位,将有害食品控制到位,将负面影响消除到位。四是加强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及时主动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五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事发地要坚持边报告、边处置,及早研判事件性质、及时控制危害传播途径、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三)坚持预防为主,实行标本兼治,将食品安全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由卫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推进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三是完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四是加强监管基础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监管队伍的标准化配备,特别要加强县级监管队伍快检设备配备,同时有效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四)巩固专项打击,抓好综合治理,提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一是以高风险场所和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治理范围,重点针对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食品企业外租厂房仓库、中小学校园、超市等问题多发、易发场所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单位,扎实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治理和“三小”整顿规范两个攻坚战。深入开展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物质、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使用有害饲料、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违反标准制售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资质要求从事生产经营

等“三非三违”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格落实惩处整改、跟踪复查等措施,切实做好排查要彻底、治理要到位、成果要巩固。二是狠抓严重违法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坚决防止影响和危害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发生。针对“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多地出现问题,严密防范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三是继续深化大宗食品品种综合治理,加快提升大宗消费食品的安全水平。针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加大治理力度,力争实现其质量安全水平率先提升。

(五)统筹城乡治理,监管扶持并举,筑强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大省的筋骨。一是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逐级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依托社区、村委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监督队伍。二是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就餐点的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校园。三是稳步提升食品企业素质。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条件,严格实行行政许可,防止不具备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四是加强对小企业的规范引导。对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摊贩、小

餐饮等生产经营者,要结合食品安全治理整顿,采取“淘汰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分类措施,帮助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通过扶优汰劣、严格把关,使一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户从地下走向地上、从非法转为合法。五是加强对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扶持和监管。结合我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积极扶持建立“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特色工业园区”,加大打击假冒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力度,及时查处假冒侵权和违规用标行为。六是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完善信用纪律制度为基础,以细化诚信评价标准为保障,以健全问题信息披露和守信激励制度为支撑,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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