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注意事项

2020-03-01 16:08: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毕业生注意事项

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

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难忘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你们将奔赴祖国的四面八方开始崭新的生活。在你们离校之际,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领取毕业证的时候,会发给你毕业证、档案、报到证(报到单位为5月份统计的档案派遣地址)、户口迁移证(户口已经迁到学校的同学有)

一、2012届毕业生返校时间定为2012年6月3日(毕业生须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到辅导员处领取并且装档案),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8日为毕业论文(或实习报告)交流及、答辩及教师给定成绩时间。毕业论文审核合格且所学课程全部通过后颁发毕业证(6月中下旬)。

二、拿到报到证的同学一定要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1个月)将档案放到报到证上指定的地点。

注:

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里保管,必须到报到证上印的单位报到、存放档案。 ①派遣地址登记的是原籍,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局报到(报到证上有报到单位的名称)。

②派遣地址登记的是单位的,拿着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存放档案。 ③派遣地址登记的是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省人才)的,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存放档案

三、拿到户口迁移证的同学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派出所落户。办理落户手续时,提供下列资料:

1、毕业证

2、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

注:

①派遣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北方市场附近)

②档案派遣回原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四、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领取完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请到院组织部找王凯老师启组织关系。

五、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北方市场南门南行151米)乘车路线:227路 80路 125路 260路等在北方市场附近下车。

祝愿各位毕业生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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