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3:35: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转发省教育学会征集科研成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规划纲要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地总结交流教育科研成果,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9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征集对象
省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教育行政人员等。
二、科研成果形式
学术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实验报告、案例分析、小课题研究成果、教育反思、教育叙事及著作。
三、科研成果要求
第29次学术年会主题为我与课程改革同行,对课程改革中的小课题研究成果予以政策倾斜。
四、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评选
1、由成果承担者申报并填写《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附表1)。
2、经县区教育学会初评,(按2∶4∶3∶1比例评出
一、
二、
三、淘汰)并填写《科研成果评审登记表》(附表2),统一报送,未按评审比例进行初评概不受理。
五、报送时间
1各校将成果和表
1、表2文本材料一并报送,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5日。
六、要求与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项科研成果。
2、科研成果要真实反映承担者的研究与实践,发现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3、要清楚、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评审表》和《评审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将《申报评审表》附在成果的封面上,贴好。
4、按规定时间报送,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李芝旭 13514670026
胡获秋 13329529090
邢影 13946248968
克山县教育科研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说明:同时征集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成果,内容同上。 (附:附件
1、附件2,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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