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责任书

2020-03-03 13:38: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责任书

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持续良性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动物养殖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二、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应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强制性免疫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加挂畜禽标识,适时监测免疫抗体效价。要求动物强制免疫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均达100%。对新补栏畜禽应及时上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以便做好强免疫苗计划供应和补免工作。

三、养殖场应当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度,确保防疫制度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厂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的消毒液确保有效,定期对生产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五、充分发挥防疫主体作用,密切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日常监督和免疫抗体、药残监测等具体工作。

六、自购兽用生物制品,必须经正规渠道采购具备相关生物制品生产资质厂家的疫苗,并符合我省强制免疫要求。

七、建立健全各项登记制度,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官方登记记录。

八、发现疑似疫情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并做好自身防护,不得私自散布疫情信息,有责任和义务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按程序进行疫情处置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畜牧兽医部门(盖章): 养殖场(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和养殖场各持一份。篇2:防疫责任书

防疫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全镇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陕西省动物防疫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兽医站站长是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2、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兽医站发现本镇发生疫情后1小时内必须向镇政府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3、一旦发生疫情,按“早、快、严”的扑疫原则,主动协助动物防疫站组织封锁、果断、彻底扑灭疫情。

4、兽医站须加强对动物防疫的工作领导,及时检查防疫员的工作,确保防疫员有好的工作环境。

二、目标责任

1、免疫任务。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完成春、秋两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任务,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的免疫密度达100%,动物免疫挂标率达100%,疫苗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免疫档案登记率达到100%,

规模养殖厂动物标识佩戴率达95%以上,动物疫病追溯体系设备使用率达100%,动物防疫识读器信息采集录入上传率达100%,动物免疫有效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畜牧免疫反应死亡不超过万分之一。 动物死亡率控制指标:全年牛、羊、猪、禽因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1%、3.5%、8.0%以内。 xx镇人民政府(签字): xx镇兽医站(签字): .篇3:动物防疫责任书

刘坪乡2012年动物防疫工作

责 任 书

刘坪乡人民政府(负责人):

村(负责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证全乡养殖业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市、县相关法规和政策,刘坪乡人民政府与各村责任人签订2012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责任内容: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

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刘坪乡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刘坪乡2012年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直接责任者,村与组、与养殖户,要签订防疫责任书,层层落实防控责任,明确任务,各负其责。

二、强化措施

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及所有动物防疫员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按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把辖区内的各项动物防疫工作措施落实实处,认真搞好宣传工作,对养殖小区,养殖大户要重点监控,做到应免尽免。

目标任务:

1、常年存栏牲畜易感动物,口蹄疫的免疫密度达100%。

2、新老预警点:规模养殖场、养殖密度区和乡政府所

在地,禽流感免疫达100%,狂犬苗达98%。

3、猪瘟常年免疫达98%。

4、猪牛羊的免疫挂标率达100%。

5、免疫入户率达100%。

考核与奖罚:

根据乡人民政府年终签订的村干部考核计分办法,结合动物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防疫措施不落实给予按章处罚。

责任期限:

目标管理责任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篇4:乡镇动物防疫责任书

畜牧兽医工作站动物防疫责任书

为了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疫工作和动物防疫秩序,有效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切实加强对村级防疫人员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2010年中宁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等文件通知和 “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好2010年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优势,根据本镇实际,对本镇动物村级防疫员防疫工作做出如下工作安排和计划。

一、防疫员职责 1.各村防疫员要严格按照农牧局和乡镇兽医站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所在辖区动物的免疫、协助检疫、诊疗、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免疫工作真正做到村不漏队、队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负责本辖区内畜禽按免疫项目及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佩带免疫标识。坚持常年防疫,做到随补栏,随防疫;随断奶,随防疫。 3.负责本辖区内疫苗、耳标的保管和畜禽圈舍的消毒灭源工作,监督指导农户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负责本辖区内动物免疫的登记、造册和建档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养殖园区、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专业

户、二十头以上的二元母猪户、春季育雏户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并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 6.及时掌握本辖区动物疫情动态,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进行扑杀、封锁、隔离、消毒等工作,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并负责本辖区畜禽生产、防疫的基础数据报表工作。

7.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管理好各种内业资料。 8.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当严格按照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疫技术规程操作,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记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检查。 10.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或在特殊紧急情况下,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11.对重点工作及专项行动,服从县农牧局和兽医站的统一调配。

二、防疫内容及标准 1.强制免疫项目:高致病性禽流感、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牛羊梭菌病。动物防疫开展面达到100%,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 以上。

2.因病计划免疫疫病:其它疫病实行因病设防。 3.防疫标准:禽、猪、牛、羊免疫密度达到100%。其它疫病根据本镇疫病流行及危害的实际情况而计划免疫。

畜牧兽医工作站(签章)

负责人 :

村防疫员:

年 月篇5:2013年防疫责任书 zs片区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0一三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县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zs片区二0一三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各乡(镇)站站长与防疫人员签订防疫工作目标责任书;

2、各乡(镇)站站长组织召开防疫工作会议,通过广播、电视、标语、专

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

3、全面完成县局下达的免疫工作任务。春、秋两次集中检查,猪瘟、猪高

致病性蓝耳病、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狂犬病

免疫密度必须达到应免的100%;抗体监测合格率必须达到70%以上;标

识佩戴率达100%;

4、加强防疫物资管理。消毒药、防疫标识、疫苗、仪器等国有物资由乡(镇)

站长保管发放,并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物资台账。做到帐、帐,帐、

物必须相符;

5、建好免疫档案。农村散养户由防疫员做好免疫档案登记,登记必须完整、

规范、真实;规模场由乡(镇)站长负责建立《消毒记录》、《免疫档

案》、《用药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药物、添加剂使用记录》,必须真实、完整;

6、由乡(镇)站长组织,全年完成辖区内两次大规模清圈消毒工作,消毒

面积达100%,必须有消毒记录,对交易市场、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必须

定期、专人消毒;

7、做好重大动物疫情普查、监测工作,完成县局下达的监测任务;

8、按时、按程序报送疫情报表;

9、做好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能果断、快速处置疫情;

10、加强兽医新技术、兽药新产品推广。由乡(镇)站长负责组织兽医

人员技术培训4期,参训率达100%,完成片区站下达的新特兽药推广任

务,保证辖区内无伪兽药经营和使用。

二、目标考核

1、签订了目标责任书(7分),以文件档案资料为准,无或不完善不得分。

2、召开了防疫工作会议,宣传有标语、有专栏、有视频、影像资料(5分),

以上以相关记录、记载为准,没有不得分。

3、免疫接种(50分)

(1)、生猪防疫(15分)。猪瘟防疫(5分):猪瘟免疫密度达100%、戴标率100%、全年抗体监测合格率100%得5分;猪口蹄疫(5分):猪口蹄疫免疫密度达100%、全年抗体监测合格率100%得5分;猪高致病性蓝耳病(5分):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密度达100%、全年抗体监测合格率100%得5分。未达上述标准按比例扣减。猪瘟抗体合格率低于80%;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一律不得分。

(2)、家禽防疫(15分)。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5分),鸡新城疫防疫(3分),水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7分)。家禽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抗 体合格率达70%以上得满分,抗体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鸡新城疫农村散养户应免密度达95%,规模场免疫密度达100%,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得满分,抗体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 (3)牛、羊防疫(10分) 牛、羊口蹄疫防疫(8分):牛、羊口蹄疫应免密度达100%,抗体合格率达100%得8分;牛出败防疫(2分):牛出败应免密度达95%得2分。未达上述标准按比例扣减,抗体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牛出败免疫密度低于95%不得分。

(4)、狂犬病防疫(10分) 犬只防疫密度达100%得10分。未达标按照比例扣减,免疫密度低于95%不得分。

4、防疫物资、档案管理(10分),其中防疫物资有序保管、发放(2分):建有规范的物资台账(1分):农村散养户免疫档案规范(4分):规模场档案齐全、填写真实规范完整(3分)。以资料为准,不规范、不完整、不真实不得分。

5、按程序报送疫情,定期报送疫情报表(5分),完成片区站下达的疫情监测任务(5分)。未按时报送报表,未完成疫情监测不得分。

6、能按规程果断处置发生的疫情(5分),不留隐患(3分)。 7.、完成消毒任务,消毒有记录(5分),完成县局新技术推广任务(5分)。未完成不得分。

8、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扣5分,畜禽死亡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扣1分。 以上总计100分。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85-90分为合格,90-95分为良,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

三、奖惩

1、考核为不合格的乡(镇),区站将责成站长整改,并通报批评。

2、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经区站、县局检查验收,各项(密度、免疫抗体、死亡率、标识佩戴、各种软件及报表等)全面达标的乡镇站,奖2000元;若有不合格项,按每项惩200元。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片区兽医站、各乡(镇)站各一份、送县局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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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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