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020-03-01 21:51: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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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协议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协议书

甲方:北海市人民医院(见习基地)法定代表人:钟宇华

单位所在地:北海市和平路83号

乙方:(见习生)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

乙方见习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

三、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落实指导老师或传、帮、带负责人。

2、甲方为乙方负责预付发放自治区财政提供的每人500元/月的见习补贴,办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并另外提供元/月的生活补贴及(其他待遇) 。

3、甲方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实习期满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今后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凡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见习毕业生,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5、甲方不得单方提前解除见习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如违反国家法规或企业规章,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必要的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见习协议。

2、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重大损失的,甲方按相关规定处理。若因乙方原因需要提前解除见习协议,乙方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见习协议材料需报自治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甲方所办理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低于本协议约定的见习期限。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岗位需要,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他问题: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自治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3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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