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项目部

2020-03-02 06:16: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上海铁路局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项目部

第一篇 管理制度标准化 第二篇 人员配备标准化 第三篇 现场管理标准化 第四篇 过程控制标准化

上海铁路局

二○○八年四月

目 录

绪 论 1 第一篇 管理制度标准化 3 1 技术管理制度 6 1.1工程测量制度 6 1.2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7 1.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 1.4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8 1.5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度 10 1.6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11 1.7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11 1.8基础技术资料管理 12 2 质量管理制度 14 2.1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 14 2.2工程质量试验制度 15 2.3样板引路制度 15 2.4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6 2.5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7 2.6成品保护制度 17 2.7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8 2.8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18 3 安全管理制度 20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3 3.3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28 3.4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31 3.5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31 3.6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31 3.7“三同时”制度 3.8“五同时”制度 31 31 3.9应急救援制度 32 3.10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 32 3.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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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3.12涉及公路、航道的施工安全制度 4 计财管理制度 35 4.1分包与劳务用工制度 35 4.2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37 4.3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38 4.4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39 4.5财务管理制度 42 4.6合同管理制度 44 4.7分配与奖励管理制度 45 5 综合制度 46 5.1信息管理制度 46 5.2岗位责任制度 47 5.3施工计划管理制度 49 5.4文明施工制度 52 5.5施工机械与设备管理制度 53 5.6宣传与保密制度 59 5.7项目例会与施工日志制度 61 5.8环境保护制度 63 5.9廉政管理制度 63 5.10文物保护制度 66 5.11架子队管理制度 67 第二篇 人员配备标准化 69 1 总则 70 1.1 标准组织机构框架 71 1.2岗位设置标准框架 72 2机构设置 73 2.1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73 2.2项目部和作业队的职责 75 3 人员配备 83 3.1项目部的人员配备 83 3.2作业队的人员配备 92 4 人员教育及培训 96 4.1教育培训的要求 97 3.13爆炸、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消防和车辆管理 33 4.2教育培训的类型及组织形式 98 4.3岗位培训的工作程序 99 4.4 教育培训的实施 100 4.5 教育培训的检查及考核 104 5 人员考评要求 104 5.1 考评内容 5.2 考评形式 104 105 5.3 奖罚 106 第三篇 现场管理标准化 107 1 总则 108 2 文明标准项目部管理 2.1项目部选址要求 110 2.2项目部硬件设施要求 111 2.3项目部标示标牌要求 113 3 文明标准工地管理 115 4 现场工装设备管理要求 117 4.1总体要求 117 4.2设备管理目标 117 4.3设备管理机构要求 117 4.4现场设备使用要求 118 4.5设备管理检查和考核要求 118 5 物资管理要求 120 5.1总体要求 120 5.2物资计划管理要求 120 5.3物资的料源调查要求 120 5.4物资供应管理要求 121 5.5原材料进场和复试取样管理要求 121 5.6材料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123 5.7物资管理检查与考核办法 123 6 现场作业管理要求 125 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127 7.1总体要求 127 7.2组织机构 127 7.3法律法规收集和适应性评价 127 7.4危险源调查和风险评价 128 7.5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128 7.6人员培训 128 7.7协商与沟通 128 7.8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 129 7.9工地医疗卫生 129 7.10职业病防治 129 7.11应急预案 131 7.12监测和测量 132 7.13纠正和预防措施 132

110 8 施工过程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134 8.1总体要求 134 8.2设计文件管理要求 135 8.3 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管理要求 135 8.4质保资料管理要求 137 8.5安全管理台帐 138 8.6检查与考核 141 9 竣工资料编制管理要求 142 9.1文整方面的有关要求 142 9.2资料的组成与组卷 143 9.3工程总结和工程日志的内容要求 146 9.4工程数量及汇总要求 147 9.5竣工图要求 148 9.6资料移交要求 151 9.7特别注意事项 154 9.8检查与考核 155 10 合同管理要求 156 10.1总体要求 156 10.2合同评审 156 10.3合同实施控制 156 10.4合同终止和评价 157 第四篇 过程控制标准化 159 1 施工准备阶段 162 1.1开工准备 162 1.2开工报告 165 2 工程施工阶段 165 2.1 质量控制 165 2.2 安全控制 174 2.3进度控制 188 2.4成本控制 196 2.5环保控制 201 2.6技术创新 211 3 工程收尾管理 217 3.1工程竣工收尾 217 3.2工程竣工验收 217 3.3工程竣工结算 218 3.4工程竣工决算 218 3.5工程回访保修 219 3.6工程考核评价 220

绪 论 本规定是对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现场项目部管理提出的基本要求,从项目部制度管理、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所列规定是最基本的条款,各施工企业应结合这些最基本的条款,编制具有自己企业特色并符合现场实际的项目部管理办法,以实现标准化管理。

项目部管理制度篇重点从建设单位视角要求施工企业现场项目必须建立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仅制定了最基本的条款,项目部应结合自身管理实际进行细化、补充,但基本条款内容项目部必须遵守。

项目部人员配备篇主要对施工企业现场项目部机构设置、主要管理人员数量和任职条件、培训和考核等方面进行规定。机构设置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规范为项目部、作业队和工班三层管理,主要管理人员只列举了关键岗位,其他岗位人员配备由各施工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标准。

项目部现场管理篇重点规定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职能,简化对具体专业技术标准的描述,以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的视角,突出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运用PDCA的管理方法进行有效组织,使得现场场容美观文明整洁、材料管理有序、现场作业有条不紊、内业资料规范齐全、执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项目部过程控制管理篇重点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项目收尾阶段等三个方面,按照“六位一体”的要求进行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

标准化项目部管理框图

第一篇 管理制度标准化

制度是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行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制度标准化,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制度形式,明确界定施工企业在铁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必须遵循的管理要求,提供科学成熟、简洁高效的管理模式,为最终实现既定目标提供行动指南。

管理制度既是对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铁道部有关的建设管理规章和办法、铁路局及项目管理机构有关管理规定与要求的贯彻与细化,也应该是施工企业项目部构建职责分明、管理科学、高效运作平台的自发要求。

本篇是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财管理、综合管理五类,对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基础制度建设提出要求,明确了在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中,施工企业必须建立的基本制度,每项制度应包含的内容和应达到的管理要求。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在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和企业管理模式,补充添加及细化相应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管理制度框图

1 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建立的一些制度,包括工程测量、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交底、开工报告申请、编制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变更设计管理、基础技术资料管理等八项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的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工程部为主责部门,工程部部长具体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要求、工程实际情况以及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编制,并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由项目部各部门会签、领导审核后,以文件形式签发,并报送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备案。 1.1工程测量制度 1.测量组织及人员

1)项目经理要根据施工需要配齐经培训、懂专业的专职测量人员,作业队中必须明确指定负责的专职干部。

2) 项目部必须制定测量责任制,并按要求考核。

3)项目部必须组建统一的专业精测网队伍,负责复测、加密、施工测量和CPⅢ测量成果的竣工移交等工作。

2.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

1)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由项目部总工牵头组织测量人员进行。 2)交桩和复测手续完善,各种数据按要求核对。 3.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

1)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

2)所有记录、计算资料不得涂改,复核签字手续必须完善,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桩橛不得交付施工。

3)重要桩橛必须按规定设置护桩,并定期进行复测。

4)项目部精测网测量成果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统一平差标准和软件,规范进行CPⅢ测设,并负责维护和管理工作。

4.测量仪器

1)测量仪器严格按有效期进行使用,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

2)各种仪器资料均应分项保存建档,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妥善保管。 3)精测网测设宜采用统一测量仪器。 1.2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1.接到施工图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

2.施工图现场核对,监理单位由监理分站的负责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由技术负责人带队,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3.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重点内容、核明问题处理方式。

4.各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1.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熟悉、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应包括设计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和关键工序(部位)交底等内容,各种交底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参加交底的技术人员及被交底人应有签认手续;

3.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坚持施工组织设计总体交底和分项工程阶段性技术交底相结合的原则; 4.设计交底应在各分部工程实施前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代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由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交底; 5.施工技术交底应在工程实施前一周内对施工队进行交底,并应该展开层层交底至作业班组及各作业人员,并有书面记录及签认手续;

6.关键(工序)部位交底应针对该(工序)部位作业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交底,明确工序纪律和工艺要求,以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各单位工程开工前,均应由施工单位向各相关的分包管理人员(如果有)及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交底要求同上,并形成交底的记录。

7.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将各级技术交底卡汇集整理装订成册。 1.4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完善各项准备工作,并经项目管理机构批复同意或备案后方开工。

2.合同标段及重点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于开工前10天报监理单位,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核实开工条件。

3.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

1)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

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 4)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复核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 6)施工复测已完成;

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

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施工用主要的机具、设备已进场。

其中重点工程划分由项目管理机构参照以下原则自行确定: 1)特殊地段路基加固处理工程。

2)特大桥、跨等级航道及省道以上公路的桥涵。 3)隧道工程。

4)铺轨架梁工程。

5)通信、信号、电力工程。 6)控制工期工程。 7)铁路既有线工程

4.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必须于开工前4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后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工程部备案。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3)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4)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

5)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6)工点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7)“三通一平”已完成;

8)先期施工的试验工作已完成。

5.重要的临时工程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其开工报告手续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

6.营业线施工应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告申请手续。 7.凡新建、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1.5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度

1.项目部编制作业指导书必须针对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及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2.项目部必须对软基处理、路堤填筑、路堑开挖、钻孔桩、扩大基础、墩台模板与混凝土、悬灌梁、预制梁、现浇连续梁、梁板安装、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开挖及支护、隧道衬砌、既有线加固和道岔拨接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必须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和特点,逐项编制作业指导书,达到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

3.编制作业指导书的专业技术干部,必须要掌握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规定、环保水保政策,依据本单位施工装备,环境作业条件,各项专业技术,习惯施工方法进行编制。

4.作业指导书的执行。作业指导书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执行。必要时,报上级技术部门审批实施。

5.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 1.6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1.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重点隧道、大跨度桥梁、深厚软基和岩溶处理工程等),项目部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项目部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经企业局级(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实施;必要时由项目管理机构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后实施。

1.7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1.项目部的更设计管理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执行。

2.Ⅰ类变更设计由主体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研究。原设计单位在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意见后,负责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经院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原批准单位审定(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附送)。以正式文件批复。变更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3.Ⅱ类变更设计由主体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其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研究。原设计单位在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意见后,负责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经处一级的总工程师或总体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审定(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附送)。建设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附必要的图表,格式见附件)通知有关单位。

4.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对后序专业的影响、凡影响后序专业者,应及时向后序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后序专业应将变更的有关内容纳入施工图

5.变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纪律,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技术责任。 1.8基础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由各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定人定岗、实行分级管理。

2.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在建项目各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纸、有关协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交底、试验和检验资料。各种技术资料、记录、施工技术总结,以及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情报资料、技术活动资料(含文字、图片、图纸)等。

3.项目部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技术干部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督促和指导各队的专职资料员对技术资料进行管理。

4.各工点主管技术负责人均应建立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档案袋,以便于系统汇集施工原始资料,处理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编制施工小结和编制竣工文件。各种技术资料做到内容填写正确,字迹工整,目录清晰,存档规范。

2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工程质量试验、样板引路、质量检查申报与签认、隐蔽工程检查、成品保护、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质量回访保修这八项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由主管安全质量的项目副经理负责,安质环保部为主责部门,工程部为配合部门,安质环保部部长具体组织相关质量工程师、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等,根据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要求、工程实际情况以及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编制,并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由项目部各部门会签、领导审核后,以文件形式明确,并报送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备案

2.1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

1.凡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必须经过质量员的检查,凡质量员认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拒收,不准用于工程。

2.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项目部必须进行验证: 1)书面验证:材料质保书、合格证等。

2)外观验证:钢筋外表锈蚀程度,水泥的生产日期,水泥是否有结块现象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退货。 3)数量规格验收:

4)材料复试:材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对已验收的材料进行合理的堆放,并做好标识。

4.一旦发现复试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 5.项目部应有专人做好每批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收料记录。

6.材料进场必须与现场监理取得联系并告之情况,并配合监理平行抽检。 7.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2.2工程质量试验制度

1.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试验室,并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按有关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凡发往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现行验准进行检验鉴定,不合格又不能降级使用的原材料,严禁用于工程。

3.如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试验人员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责令清除出场。

4.对粗、细骨料料场选择,应遵循先试验,后进场的原则,不得边购、边进、边试、边用,不合格的地材,禁止进场。

5.工程实体、构件、原材料、配合比等试验,检验指标与频率必须严格按新《验标》执行。 2.3样板引路制度

1.项目部对每道工序的第一板块,要在设计规范要求下,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使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对该板块进行项目管理机构、监理、设计和施工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的板块作为整道工序的样板工程。

3.该工序的各板块需以该样板施工为指导,各施工方法均需按样板为要求,以确保该工序的各板块均达到样板的要求。

4.对不符合样板施工要求的施工方法坚决给予否定,违者按章处罚,做好样板的唯一性,权威性。

5.将这一制度深入运用到每道工序中,确保整个工程均达到样板工程要求。 2.4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严格遵守施工过程中验收“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2.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作业班组班长对工序质量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需签署工序质量评定表并提交现场质量员;

3.后续工序实施前,应对上道已自检工序进行互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道工序施工作业;如验收不合格,则应及时通知现场质量员,并不得进入后道工序施工;

4.各工序完成后,应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专检,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报验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监理验收。

5.未经质量检查工程师、监理人员签证的工程项目,不予计价、拨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检工程师不予签证。

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质量不合格构成安全、质量事故尚未处理者。

2)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3)缺少应具备的隐蔽工程检查证、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各种试验报告资料。

4)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没有出厂合格证书或试验鉴定资料。进场原材料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或使用建筑材料替代品。

5)未按变更程序办理手续或擅自变更设计者。 2.5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隐蔽工程是指工程竣工后不能外露的部分。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签认后才能覆盖。 2.凡隐蔽工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施工队长联合检查。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

3.对于隐蔽工程的签证,应由施工单位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或复查。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重要的隐蔽工程还必须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请建设单位一同检查验收。

4.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自行覆盖,不予验工计价。并应揭开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其它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5.隐蔽工程检查证,必须由微机打印并做到描述详尽,用词准确规范,数据可靠,签字齐全。 2.6成品保护制度

1.根据作业指导书、质量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对工程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统一全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标志;

2.科学地安排施工作业程序,特别是交叉作业安排要合理; 3.进行全员的文明生产和成品保护的职业道德教育;

4.对工程中已完成的部位(成品或半成品)应进行防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坏和污染; 5.对已经完成的产品,应根据不同阶段、不同部位进行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

6.对竣工交付前的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根据工程合同或业主的要求,进行特殊防护; 7.竣工交验时提供正确使用和保护的说明,做好回访保修工作。 2.7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项目经理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或发现以及可预见的质量、进度、经济、技术等事件和问题,必要时应书面报总监,总监签署意见后报建设方。

2.如工程范围内发生、发现或可预见的质量、进度、经济、技术等事件和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

3.凡属重大事件和问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如有人伤亡,先组织人员送医院抢救,落实保护现场应急措施,必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业主汇报和监理报告,并按事故处理要求,报相关部门。

4.对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事故处理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建立档案,事故处理完毕应建立事故处理档案。 2.8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实行竣工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施工单位应按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2.工程质量回访形式

由项目经理部派人登门专访,收集顾客对工程施工意见,了解工程使用情况。 3.工程质量回访内容

对顾客进行质量回访,主要征询顾客对工程运行、使用一段时间后质量情况,并填写《工程回访单》,请顾客签证。对顾客反馈的意见及时整改,并进行保修服务,使用户放心、满意。 4.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施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以后合同约定期限内(无约定按7天计)内派人负责修理。

5.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部门承担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由设计部门支付;

6.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7.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解决,无约定时,施工单位、设计部门不承担经济责任。

3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自升式架设设施与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装拆及检测与验收登记、安全检查与考核、机械与电气设备及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意外伤害保险、“三同时”与“五同时”、应急救援、营业线施工安全与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这十项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由主管安全质量的项目副经理负责,安质环保部为主责部门,工程部为配合部门,安质环保部部长具体组织相关安全工程师、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物资设备管理人员等,根据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要求、针对工程实际情况以及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编制,并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由项目部各部门会签、领导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以文件形式明确,并报送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备案。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项目部、项目分部、项目工区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分级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体系及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按照规定和现场需要分级设置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日常检查。施工单位工班应配备安全员。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管理小组的职责: 1.组织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部内各级领导、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转落实情况。

2.审定项目部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按贯标要求组织安全风险评估与分析,制定重大危险源防范预案,确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召开安委会例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5.按有关规定,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组织或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1.2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明确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单位,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1.3项目部各级管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两保”体系图和各部门及各岗位安全职责按标示标牌要求制作上墙。

3.1.4安委会例会制度基本要求(含安全、环保、质量、交物保护等内容):

1.安全例会是指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小组)定期召开的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组长主持;安全质量工作会是指各级或各部门主持召开的日常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包括安全、环保、质量工作专业会、专题会等有关会议;两个会都要分别建立会议记录和音像资料。会后依据记录及音像资料写出会议纪要下发并报送监理项目部和项目管理单位;会议记录人的手写记录做为源始资料与会议纪要一并作为可追根塑源的依据备查。与会的安全、质量专职人员在施工日志中要有祥细记载,与会议记录和纪要相互印证;

2.安全生产管委会(管理小组)主任(组长),必须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担任。项目部每季不少于一次安全质量例会;各项目部所属分部、工区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质量例会。遇有特殊情况,负责人可随时召开例会。安全质量工作会应依照项目管理单位有关要求制定;

3.监理项目部负责人或安质负责人应列席参加项目部列会,各监理分站(组)负责人应列席参加项目部所属分部的安质例会;监理工程师应列席参加工区、作业队安质工作会;必要时有关监理人员可列席项目部或其所属单位安全质量工作例会或其他有关会议。项目部应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到会;

3.1.5安委会(管理小组)例会主要会议议程:

1.学习传达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文件、通知通报、电报等。

2.安质负责人通报定期检查情况,总结前期安质工作,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好的经验,提出下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3.各单位、部门汇报本季(月)安全、环保和工程质量等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4.对主要安全、环保和工程质量隐患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意见,明确落实责任人、复查责任人、完成时限及要求; 5.总结安全质量工作经验与教训;。 6.监理人员提出要求;

7.主持人或负责人总结;落实奖罚制度,并布置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要求; 8.各单位、部门表态。

3.1.6安全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项目部、项目分部、工区、作业队与班组,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项目管理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经常组织召开安质工作专题会议。各工区(作业队)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安全质量工作会,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质量工作会,安全质量专题会议主要是及时讨论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针对下步生产任任制定安全质量防范措施,逐项明确包保责任人和检查人; 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2.1项目部及所属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正式员工及所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3.2.2“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肓,在铁路建筑行业,是指对新入企业人员的局、处级教育、项目部、项目分部级教育和作业队、班组级教育, 必须进行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教肓卡片; 3.2.2.1局、处级教肓的主要内容: 新入企业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逐级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应填入职工安全教育卡,职工三级教肓卡片应随本人工作调动,在项目部、分部存档备查。其教肓的主要内容: 1.讲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企业的主要安全规程、规定,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企人员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发展史(含企业安全生产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企业安全文化、企业设备设施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一般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等。

3.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借鉴兄弟单位事故案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4.提出希望和要求。如:要求受教育人员要按《全国职工守则》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积极工作;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参加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事故分析活动和安全检查活动;要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违章作业,不随便出入危险区域及要害部位;要注意劳逸结合,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5.新入场人员必须百分之百进行教育,教育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要重新教育,直至合格,否则不准进场上岗;正式员工要填写《职工三级教育卡》,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8h。

3.2.2.2项目部、项目分部级教育

每个项目有不同的生产特点和不同的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和设备,因此,在进行本级安全教育时,应根据各自情况,详细讲解。并建立培训教肓考试台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其主要内容是:

1.介绍本项目生产特点、性质。如施工生产方式及工艺流程;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现场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岗位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事故多发部位、原因及相应的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经验与问题等。 2.根据项目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3.介绍消防、环保、防洪防台、文物保护等有关安全知识。

4.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制度、措施、要求等。由行政负责人或总工或安质负责人、技术主管人员负责,一般授课时间为4~8h。 3.2.2.3作业队、班组级教育

作业队、班组是企业生产的“前线”,生产活动是以作业队或班组为基础的。由于操作人员活动在作业队、班组,机具设备在作业队、班组,事故常常发生在作业队、班组,因此,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应建立培训教肓考试台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其主要内容是:

1.介绍本作业队、班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可用一些典型事故实例去剖析讲解。 2.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使每一位从业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等;介绍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教育从业人员发现了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3.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实际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并讲述哪些操作是危险的、是违反操作规程的,使从业人员懂得违章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5.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安全基础教育,主要由作业队、班组负责人组织教育。安全操作方法和生产技能教育可由安全检查人员、技术人员或包教师傅传授,授课时间为4~8h。

3.2.3其他安全教育制度 3.2.3.1入场教育

是指进入一个新的建设工地进行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安质或教育部门组织进行。所有进场人员包(含管理人员、正式员工和劳务工、临时工等所有入场的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教育。否者一律不准进场上岗。 3.2.3.2转岗教育

是指从一个工种转到另一个工种工作前要进行教育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教育。否者一律不准进场上岗。由项目部或项目分部安质或教育部门组织进行。 3.2.3.3特殊工种、特殊岗位教育

要送到劳动部门或有相关资质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合格证或上岗证、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项目部要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如对爆破、电气焊、电工、司站工、压力锅炉操作工、架子工、机动车辆驾驶、机械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操作及营业线上作业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领工员等特殊的重要工种及岗位人员。项目部、项目分部、工区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将证件复印件装在胸卡内持证上岗;

3.2.3.4日常教育

是指平时的经常性教育活动,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施工全过程,按照时间、单位、工种、工序等分期分批分片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提醒教育。利用板报、广播、标语等形式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如有关文件、通知、通报、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操作规程、施工方案、措施、安技交底、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等的安全学习培训,由项目部各级安质、技术或教育部门组织进行。项目部要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分别建立台账和记录,实行动态管理。 3.2.3.5开工前安全教育

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全体职工进行针对工程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方案、工艺、质量标准的教育,以及重点、难点工程的安全和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部、分部分管安全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

3.2.3.6“四新”技术培训制度

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的技术培训,然后再上岗。 3.2.3.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质量措施、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要求逐级进行交底,直达作业层。其主要要求是:

1.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由项目部﹥项目分部﹥工区﹥作业队﹥班组﹥作业人员逐级通过会议形式进行书面交底,交接双方要记名会签,并存挡备查。

2.项目部要在安全检查中,重点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后的作业队、工班,项目部必须实行严格的考核。 3.3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项目部要按照铁道部《关于建立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铁办[2007]35号)和相关铁路局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责任考核追究办法及检查评比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项目部安全检查评比考核办法,完善奖罚激励与约束机制。 3.3.1定期检查

1.检查制度中要定时间、定人员,要明确组织者,明确责任,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方法,事后及时召开例会;

2.每季(月)定期检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总监、总工、安质部、工程技术、物资设备、试验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3.3.2专业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

由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或总工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节假日前后、雨季、防洪防台、冬季、夏季、用电、易燃易爆、高处作业、隧道施工、涉及营业线施工、跨河道、航道、跨公路施工、梁场板场钢筋加工场、拌合站、消防安全等);

3.3.3日常巡查

落实“三工”安全检查制度,即实施工前安全准备、工中安全作业、工后安全交接检查。 日常巡查主要由安质部长和安全、环保、质量专职人员全面负责进行,同时要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用电、设备、物资材料、消防安全等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应明确负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设施等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用电、设备管理人员对用电和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质量专职人员要建立《安全质量检查日记》,记录每天安质巡查与管理工作情况,对较大隐患问题要填写《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其他管理干部日常巡查也要填写,此单应发给施工负责人和管理干部,强化干部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员安全管理,安全机构负责统一保存备案; 3.3.4班组检查

主要由作业队或班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要明确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内容;班组活动要有记录备查; 3.3.5“三检”制

即“自检、他检、互检”,做到同工种之间自我检查,同工序之间互相检查,同工序上下班之间、多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 3.3.6安全检查问题的闭合与处理

检查发现问题后要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如口头通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发会议记要或通报等,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和整改标准要求及回复方法、复查责任人;检查发现的问题每一项都要闭合。各单位要分别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对较严重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整设完成后要俏专。对造成较严重隐患问题的责任人要按照约束机制进行处罚处理。

同时要建立安全检查(原始)记录本,主要记录定期检查、专业性、季节性检查情况,形成可追根溯源、可信度高的原始记录资料。依据检查记录整理出每一次检查情况纪要,并及时报送监理项目部和项目管理单位备案。

3.4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1.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要明确主管部门及检查要求,加强过程管理。

4.出现违反上述要求的问题,项目部必须确保及时纠正,并落实严格考核。 3.5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6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7“三同时”制度

1.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项目部要重点分析工程实际,明确安全设施配置要求,并按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达到三同时的要求。

3.8“五同时”制度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五同时”制度,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侯,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9应急救援制度

1.项目部应按照铁道部和相关铁路局及项目管理机构的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施工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

2.项目部应确保应急预案能正常运转,在需要时立即启动。

3.项目部应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持续改进。 3.10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

1.各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及时收集铁道部、铁路局及项目管理机构关于营业线施工相关的管理规定,并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

2.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重点控制措施。涉及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应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道部铁办[2005]133号)和相关铁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并按相关铁路局的规定程序办理。 3.营业线施工封锁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并在运营、设备管理单位、建设相关单位等按规定实行把关到位后,方可实施。并按施工前、中、后的重点控制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4.新线开通启用、封锁拨接施工、插入工程道岔、桥涵顶进、换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影响较大的施工,必须制订安全专项方案,明确安全相关责任人和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的一部分。 3.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项目经理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现或预见安全事件和问题时,必须及时书面报总监,总监签署意见后报建设方。

2.凡属重大事件和问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如有人伤亡,先组织人员送医院抢救,落实保护现场应急措施,并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业主汇报和监理报告,并按事故处理规定要求,报相关部门。

3.配合做好对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事故调查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负责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4.事故报告、整改情况应及时存档,事故处理完毕应建立事故档案。 3.12涉及公路、航道的施工安全制度 按照公路、河道、防洪、航运交通部门管理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车辆、舟船和行人安全通过,确保汛期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1986年颁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4年颁布)及当地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13爆炸、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消防和车辆管理

1.爆炸物品使用和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1984年颁布)及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建设工程中的压力锅炉、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执行,并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3.铁路建设工程中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须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执行。

4.项目部在工程建设中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制定和落实消防工作逐级负责制及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和演练,确保工程建设中的消防安全。 5.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经常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应经常对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交通与行车安全。

4 计财管理制度

计财类管理制度由计财部负责在项目部成立后立即牵头制定,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牵头按年、季、月定期检查与落实,对实施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4.1分包与劳务用工制度

1.分包队伍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等。

2.根据平等、协商、同步的原则,总包单位和安全部门与分包队伍必须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部门根据工程的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分包队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提出的各项条款,明确应该承担的责任。

3.分包队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生产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4.总包单位施工作业队对分包队伍要有专人进行管理,进行施工工序、安全、质量、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做好每道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对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施工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

5.分包队伍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全面接总包单位对所有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和执行总包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6.总包单位必须经常性对分包队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并要及时向他们传达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分包队伍安全主管必须参加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会议,布置落实,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

7.分包队伍的安全主管及专职安全员对所属施工现场,要经常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总包单位将定期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分包队伍对总包单位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工作,不得以种种理由拖延整改。

8.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施工现场同意,不得动用现场的机械设备。由于施工需要新增加特种作业人员,可向总包单位安全部门申请代培。

9.总包单位安全部门及施工作业队必须检查督促分包队伍在施工中不得以节省开支为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特别是风险性较大的作业比如高空作业,其安全围护设施及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

10.分包队伍在施工中必须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完成总包单位交给的各项文明施工任务,接受总包单位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的评分考核,对文明施工搞得好的分包队伍及其职工,总包单位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否则根据考核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11.分包队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对事故不得隐瞒和虚报。接受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安全协议书》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做好“三不放过”工作,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

12.根据施工特点。分包队伍职工的增减情况必须按时书面通知总包单位有关部门。不准招收童工、盲流人员、残疾人员及其他不适应施工作业的人员,提高人员的素质,确保施工安全。 4.2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1.验工计价依据: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书;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

2.验工计价采用月份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两阶段办理。 3.总承包风险费用和调整合同价格

1)总承包风险费用按工程总承包费用的比例,以风险包干费所包含的范围、内容,根据建设指挥部批复并已计价的变更设计,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审批后进行验工计价,总额控制在合同总价中风险包干费总额范围内。

2)调整合同价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中规定和费用编制办法,根据建设指挥部批复的数量及金额,按年度进行验工计价。 4.进度款的支付及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5.验工计价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1) 验工计价单;

2) 以工程量清单分章节编制的验工计价汇总表; 3) 以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验工计价表;

4) 按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的已完工程数量核定表;

5) 建设单位已批复的变更设计汇总清单;

6) 验工计价资料以A4纸打印,同时还需提交一份电子文本。 6.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价 1)无计量资料,

2)因施工缺陷而增加的工作量;

3)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或待处理的工程; 4)未按时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的; 5)未按格式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的; 4.3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1.项目机构应按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全面管理控制。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应编制拟建项目的施工计划(包括进度计划、人员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及管理人员工作计划等),并组织项经部有关人员和分包单位进行说明和交底;在开工前,项目部向建设、监理报送施工总进度计划。

3.项目进度计划应编制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并向下层层交底,落实控制进度措施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办法和考核办法。

4.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按照施工的具体情况不断调整施工计划,经常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并及时做好调整后施工计划的交底工作;

5.项目部统计员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统计工作,统计内容应采用施工企业相关部门下发的统一表式,并及时将统计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有关部门和人员审核;

6.项目部应制作实际施工进程的形象进度图表,由专项人员填写,从而更好的控制整个工程的施工;

7.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即编制下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说明采取纠偏措施,并将计划进度进行及时的调整。

8.项目部应在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采取进度控制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可能导致工程近期及增加费用的建设。

9.每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对计划进度的执行情况,施工措施进行分析,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增加必要的劳力、机具,落实工期节点目标。

4.4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组织应建立、健全项目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业务分工和职责关系,把管理目标分解到各项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中。项目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应包括两个层次:

2.组织管理层。负责项目全面成本管理的决策,确定项目的合同价格和成本计划,确定项目管理层的成本目标。

3.项目部。负责项目成本的管理,实施成本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成本目标。 4.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应包括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5.项目成本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掌握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和变动状态。 2)确定项目合同价。

3)编制成本计划,确定成本实施目标。

4)进行成本动态控制,实现成本实施目标。

5)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和工程价款结算,及时收回工程款。 6)进行项目成本分析。

7)进行项目成本考核,编制成本报告。 8)积累项目成本资料。

6.项目部应依据下列文件编制项目成本计划: 1)合同文件。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可研报告和相关设计文件。 4)市场价格信息。 5)相关定额。

6)类似项目的成本资料。

7.编制成本计划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报组织层批准。 2)自下而上分级编制并逐层汇总。

3)反映各成本项目指标和降低成本指标。 8.项目部应依据下列资料进行成本控制: 1)合同文件。

2)成本计划。 3)进度报告。

4)工程变更与索赔资料。

9.成本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1)收集实际成本数据。

2)实际成本数据与成本计划目标进行比较。 3)分析成本偏差及原因。 4)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5)必要时修改成本计划。

6)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编制成本报告。 10.成本控制宜运用价值工程和赢得值法。

11.项目部应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账,记录原始数据。 12.项目部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13.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

14.项目部应编制定期成本报告。

15.组织应建立和健全项目成本考核制度,对考核的目的、时间、范围、对象、方式、依据、指标、组织领导、评价与奖惩原则等做出规定。

16.成本分析应依据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资料进行。

17.成本分析应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分析法和比率法等基本方法;也可采用分部分项成本分析、年季月(或周、旬等)度成本分析、竣工成本分析等综合成本分析方法。 18.组织应以项目成本降低额和项目成本降低率作为成本考核主要指标。项目部应设置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等考核指标。发现偏离目标时,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19.组织应对项目部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全面审核、审计、评价、考核与奖惩。

4.5财务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合规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资金管理,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财会机构,配备财务负责人与出纳。

3.银行印鉴与票据管理。一般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票据,由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印鉴应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由一人保管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所需银行印鉴。 4.项目部经施工企业的审批和授权,在工程所在地开立一个银行结算帐户。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应直接拨入项目部银行结算账户。

5.除应上缴的各项经费及代垫款项外,各级单位在工程未竣工之前,原则上不得从项目部调出货币资金,确保货币资金的合理使用、增值和安全。

6.项目部现金收支的各种款项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较大金额的款项收支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为保证现金安全,项目部各级财务不得存放较多库存现金,到银行支取或缴存现金金额超过10000元时,须有2人以上同行。财务部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

7.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做到日清月结。财务负责人应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对帐单,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8.货币资金的收付必须有合理合法的手续,支出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的审批。 9.由项目部计财部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预付款及验工计价款的结算、请款工作。

10.项目部不得对外提供借款和经济担保,违者将追究项目部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责任。 11.项目部应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如期、按质完成,严格控制工程成本,提高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

12.项目部须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来分析、测算、确认项目合同收入、成本及毛利,并按时编报项目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3.项目部核算项目的实际总成本,其总成本的组成为施工现场发生的直接、间接支出。成本项目一般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间接费用。

14.项目部应严格控制成本费用,保证将项目资金用于生产性支出,确保施工生产需要,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领域。 4.6合同管理制度

1.凡以项目部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2.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4.项目部计财部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5.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6.每一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等。 7.合同文本拟定完毕,需经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审核会签后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8.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9.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10.计财部应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

11.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审核通过。

12.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1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项目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照法规要求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7分配与奖励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科技、环保六位一体的挂钩的分配与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5 综合制度

综合类管理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在项目部成立后立即牵头制定与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牵头按年、季、月定期检查与落实,并对实施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5.1信息管理制度

1.必须认真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信息、数据,做到真实、准确地反映施工实际情况。 2.对收集到的信息要经过浓缩加工,加工后的信息要符合信息管理的实际需要。 3.对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分类:

项目基本状况的信息:工程实体概况;场地与环境概况;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施工合同等。

实际工程信息:施工记录信息;施工技术资料信息;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成本信息;人员、机械、材料使用等信息;合同管理信息;现场管理组织协调信息;项目竣工验收、考核评价信息等

各种指令、决策方面的信息:业主、监理指令,施工企业重大决定、项目的决策等信息。 4.信息数据经技术管理人员筛选、分类后,经项目经理签认方可上网。 5.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将经分析的信息,定期编写报告,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决策。

6.信息的发布、贮存必须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注明有效期和密级。

7.信息发布后,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和反馈后的处理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定期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5.2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的职责

1)为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履行合同负全责,为顾客提供合格的工程;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2.项目生产副经理的职责

1)进行总进度计划及现场管理。

2)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对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负责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标工作。管理工程项目预决算的编制工作。

3)分析、预测工程总成本及阶段成本,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合理流转。 4)参与制定、贯彻项目管理方针目标,抓好内部的基础管理和队伍建设。 5)协助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行政决策,日常内部管理及后勤保障管理。 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2)组织本工程的质量计划的编制,负责重要的关键,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论证,并制定保证质量的措施,对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负责;

3)负责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即时交底,交底具有针对性;

4)组织对重要部位测量复核、隐蔽验收、分部分项质量检验,督促施工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5)负责对分承包施工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6)负责项目工地的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竣工工程质量回返及维修方案的制定及落实。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防止违章操作,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5)负责项目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教育。 5.项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做好技术质量交底,做好工程各环节的检验工作和工程验收工作;; 2)配合施工监理,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工程质量评定的各项基础工作; 4)及时、真实地反映质量动态信息; 5)负责做好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项目资料管理人员职责

1)做好资料的收发工作,对收发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2)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3)归档资料收集、整理、装订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4)做好资料的收藏、保护和保密工作。 5.3施工计划管理制度 5.3.1领导机构和职责 1.领导机构

施工计划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生产、安全和计财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工程、安质部长及各分作业队队长为成员。 2.职责

施工计划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计划的申报、审查,组织召开施工计划例会,制定管理办法,组织重大方案的审查,对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责任考核。

5.3.2内容

⑴本标段所有施工项目均纳入计划管理。应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分项目工区和工作内容编制计划,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地点、施工项目、主要工程量、施工人员(架子队、劳务工等)、主要材料和设备、安全重点及措施、重难点方案、施工把关人员等内容。

⑵按建设单位要求编制的月度计划中要对本月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重点分析,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并建立对安全卡控的重点和关键工序的签认制度,明确现场把关人员。

⑶对重点安全施工项目,要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按相关要求组织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手续,并附入施工计划。 5.3.3管理

⑴项目部应按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完成下月施工计划的编制,经项目部组织专门会议研究后,由项目经理签认,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⑵项目部工程部和安质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施工计划进行详细审核,对施工计划的可实施性、与年度、月度和每周计划任务的安排等情况,安全重点和措施,重大安全方案的内容和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核查,报项目部领导审批。

⑷项目部应组织召开月度施工计划例会和周施工计划例会。例会由项目部主要领导主持,各分项目部经理(作业队队长)参加。会议要先对上月(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对计划没有兑现或出现安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形成考核意见。对下月(周)施工计划进行布置,强调安全重点,形成会议记要。

⑸实行施工计划安全重点分级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按安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

①I级安全风险工程包括:重难点隧道,跨越主要公路、铁路、江河的桥梁,移动模架制梁,营业线Ⅰ、Ⅱ施工 ,大型施工机具和特种设备使用,移动模架、满堂支架的安装和拆除,特殊结构桥梁、隧道侵限处理等施工。

②Ⅱ级安全风险工程包括:基坑施工,挂篮、塔吊、膺架,爆破施工,运架梁施工,桥涵顶进施工,隧道地质超前预报、量测、Ⅲ级以上围岩开挖及仰拱施作,桥梁高空和水上作业。 ③Ⅲ级安全风险工程包括:除Ⅰ、Ⅱ级以外的工程项目。 ⑹分级管理落实。

①I级安全风险工程由项目部经理带队按不少于建设单位要求的检查频次组织检查,并形成检查总结。对于营业线Ⅰ、Ⅱ施工按照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第一片移动模架制梁,移动模架过孔 ,大型施工机具、特种设备进场和安装,移动模架、满堂支架的安装和拆除,特殊结构桥梁、隧道侵限处理等施工,项目经理必须现场把关。

②Ⅱ级安全风险工程由项目部分管安质工作的领导按不少于建设单位要求的检查频次组织检查,并写出报告。对于营业线Ⅲ级施工按照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所有Ⅱ级安全风险项目部分管领导必须现场把关。

③Ⅲ级安全风险工程由项目部施工计划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⑺各项目部应加强项目开工和收尾阶段的安全管理,按照铁道部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文件要求,严格施工月度计划、周计划和日计划管理,强化过程控制,满足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施工工地和作业的要求。规范安全措施专项费用的使用,保证现场安全投入。积极开展新工艺研究,加强技术攻关,实现科技创新。 5.3.4监督检查

项目部必须按照日检查、周分析、月总结的要求,实时掌握计划落实兑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计划的兑现,严格考核措施,做到奖罚分明。

5.4文明施工制度

1.各项目部必须制订具体的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的操作方法和考核要求。 2.进场后必须按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完成建设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施工。 3.施工现场文明工地必须具备达到以下内容: 1)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

2)现场平面布局要合理、平整、清洁,临时道路状况良好、路平坡顺、晴雨畅通,既利于施工,又确保安全;

3)有标准和合适的材料堆放场地(库、棚)及其车辆、机具停放场; 4)控制质量的计量设备、检验仪器及值班制度;

5)有醒目悬挂着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示牌和各项活动开展的标语; 6)进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工班长必须挂牌上岗。 5.5施工机械与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5.5.1依据和目标

1.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目标

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以人为本,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 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 5.5.2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和职责 1)领导机构

成立项目部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组 员:工程部、安质部、设备部负责人。 2)工作职责 (1)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本项目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体系,落实各岗位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职责。

⑵物资装备部落实专人负责大型施工机械的日常技术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按安全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职责。

⑶组织标段内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并召开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全局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工作。

⑷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检查其演练。

⑸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5.3范围

⑴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⑵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⑶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5.5.4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

1.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2.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在营业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4.确保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对起重吊装工程、铺轨、架梁工程、营业线工程、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应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7.施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举或举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9.应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1.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2.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13.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14.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5.在采用新设备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6.应核查大型设备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组织专人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结构强度、动力指标、安全系统进行认真的复核、检算,防止设计错误。

17.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的资质许可,同时检查生产企业的首台设备是否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过型式实验,型式试验是否合格。在确认制造企业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其选用的材料、生产工艺以及外购配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出厂前还必须要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5.5管理

1.安全现场管理

⑴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⑵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部长、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

⑶大型施工机械转场时,要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施工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必须现场把关。对地基承载有要求的必须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

⑷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⑸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2.安全过程控制

⑴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检查过程中应结合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 ⑵参建各方必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按照铁路局规定的频次做好日常检查。 ⑶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严禁”。 ①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②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 ③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作业。 ④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

⑤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没有经过专业部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 ⑷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严禁”。 ①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②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 ③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作业。

④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

⑤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没有经过专业部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 5.5.6考核 ⑴项目部通过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严格考核。 ⑵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按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

⑶在营业线上发生行车事故还应按铁道部、路局有关营业线安全事故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5.6宣传与保密制度

1.保密工作制度

1)铁路建设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项目部保秘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秘密、便利工作”的指导思想。 3)项目部应设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保密办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

4)项目部应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检查落实保密措施,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自查。

5)保密资料按国家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6)项目部各项工作中产生的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按照规定确定并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7)接触秘密事项的人员或部门的范围,由项目部保密办限定。

8)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得私自携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

9)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项目管理机构党组织负责人对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10)保密办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泄密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宣传报道和涉外工作

1)项目部综合部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日常管理,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和建设信息撰稿工作。

2)媒体采访实行归口管理,在上级宣传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综合部统一安排。

3)对外提供的新闻稿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发稿前统一由综合部把关,项目管理机构领导审核同意,加盖项目管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寄出。

4)严守宣传纪律,凡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向媒体提供。

5)未经领导审核同意和加盖公章的新闻稿件,不得发往任何新闻单位。

6)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部应及时请示建设单位,在建设单位部门指导下做好新闻发布和新闻单位接待工作。

7)综合部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的统计。对重要信息报道疏漏或违反本制度中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5.7项目例会与施工日志制度 1.工地例会制度

1)所有施工工程,在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完成前,均应实行现场施工例会制度。

2)现场施工分包例会、工程例会一般每星期举行一次。开会前应提前将召开时间、地点、会议主要内容通知参加单位负责人员。

3)工程例会由业主主持,工程分包会议由施工单位主持。讨论有关问题的各方有关人员均应到场。

4)例会的主要内容:通报上周工程在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施工安全管理上的成绩和有关问题。指出下周的工作任务、计划安排及要求。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有关矛盾、问题及困难。

5)现场例会应认真填写好会议签到表,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发到有关单位。 6)施工例会主要有:

工程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工程情况通知召开。

施组、方案审查会:对施组、较复杂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召开。

其他专题会议:如中间检查、验收会议、质量专题会议、安全会议、管线协调会、支付会议等,施工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加强监控,组织召开。 2.工程日志制度

1)填写方法:按填写人负责的单位(分单位)工程填写。 2)填写内容

开竣工日期,施工勘测资料,工程进度安排及上级有关指示; 气候情况;

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机具配备及使用情况;。 每日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及其质量情况;

每日主要使用材料规格、数量及其工地试验结果;

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如变更设计,变更施工方法,施工与设计不符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指令及其解决办法和处理措施等。 3)填写要求

(1)工程日志是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必备资料之一,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按上述内容详细填写;

(2)填写内容要准确、及时、完整,必要的图表应绘在日志上或用计算纸上绘好后贴在日志上; (3)工程日志不得作其它笔记、记录使用。 5.8环境保护制度

1.项目部的环保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2.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施工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

3.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并采取措施提高参建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施工管理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 4.项目部要具体针对环保管理制定奖罚细则,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奖励先进同时,对落后单位及人员严格考核。 5.9廉政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部管理职能,把住效益源头,防止腐败,确保工程资金有效运行,积极主动同建设单位签定《廉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到工程施工全过程,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正确认识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3.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所管理项目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责。

4.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公仆意识,正确行使职权,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5.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廉洁自律汇报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领导干部树立廉政建设从我做起的思想,处处以身作则,执行廉政责任制。 7.做到说真话,不说假话;办实事,不办虚事;讲实效,不讲排场。

8.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杜绝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10.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任人为贤,反对任人为亲;坚持集体讨论,反对个人说了算。

11.在工程管理中,对下属各作业队遇有设计变更、增加内部承包工程预算等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制度,防止徇私舞弊、个人决策。

12.采购工程材料要货比三家,不得舍近求远,按照规定程序采购。

13.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经理按照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14.认真履行工程检查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不得利用工程质量等级、技术标准、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检测试验等手段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

15.项目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16.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内部承包规定、依据工程进度和监理的签字认可手续,实行计量支付。每月验工计价一次,集体讨论,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相关业务人员签字方可拨款;不得以资金拨付为手段谋取私利,杜绝吃、拿、卡、要。

17.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业主、监理要求进行,不得利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程决算、竣工资料编制、工程遗留问题处理等搞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18.广大职工坚持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思想教育,学习有关廉正建设规定,做到自觉、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反腐倡廉。

19.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预算员、财会人员和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等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明确党风廉正建设在各项业务交往中的约束意义、作用,明确自身的廉政要求、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20.禁止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禁止到下属单位或业务协作单位报销娱乐性活动及旅游费用;违者按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1.禁止领导干部、业务人员接受外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外协单位及个人赠送的纪念品、礼品、有价证券或索取非法报酬。 22.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亲属在本联合体工作。

23.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人,举报承办工作实行领导负责,专人办理原则。

24.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纪者受到应有惩处,对举报人酌情给予奖励。

25.对各种违纪行为,一经发现都要严肃查处,并视情节,依照各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6.对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7.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10文物保护制度

1.工程建设涉及到的所有文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属国家所有。各参建单位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不得侵占、截留或破坏文物、阻挠文物部门进行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工作。

2.项目部在开工前,要根据《文物普查报告》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报监理单位批准。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负责具体文物保护方案的实施和措施的落实;发现文物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

3.施工单位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4.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遗迹,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根据文物管理部门的决定妥善处置。

5.项目部应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或采取措施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5.11架子队管理制度

1.架子队实行“9521”管理模式,即:落实9大员基本配置、建立5项基本管理制度、严肃2项纪律、明确1张架子队管理模式方针目标展开表。施工项目经理部组建的同时,必须认真研究架子队的组建方案,方案中应包括:组建结构、作业范围及内容、管理制度、人员设备配备、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职责、班组数量等内容。 2.架子队9大员基本配置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个架子队。每个架子队配置一名专职队长和一名技术负责人,设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根据施工需要配备若干领工员、工班长。架子队可下设若干工班。架子队主要人员应由施工单位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班组作业人员应在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

3.建立完善5项基本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经理部要制定架子队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制。5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培训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分配考核制度。 4.严肃2项纪律

即正式职工跟班作业纪律和工资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的纪律。架子队应统筹安排施工作业任务,工班劳务作业人员在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工班长、技术员、安全员和质量员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质量。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开户银行设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帐户,由架子队统一核算,施工项目经理部统一结算、支付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不得拖欠。 5.制定1张架子队管理展开表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要针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按照年度施工组织安排,统筹谋划施工任务,重点围绕架子队组织机构及目标任务展开,绘制架子队组织、工作计划展开表。

6.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工班长(领工员)等主要人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经监理批准,且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 7.项目部应明确相应架子队管理的考核要求,并确保制度得到落实。

第二篇 人员配备标准化

1 总则

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树立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项目管理要“以人为本”,项目管理人员标准化配备是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实现施工企业确定奋斗目标的有效途径。

人员素质决定了施工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部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为深入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规范施工管理,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推进“标准化管理年”有关工作要求,实现铁路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的目标,本篇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对施工企业的项目部人员配备标准作基本规定。明确在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中,项目部的机构按三个管理层次设置,对项目部的职责,人员配备标准、培训教育以及考评办法等提出要求。各施工企业可以在本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投标承诺和工程项目实际,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特点,组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项目部。

1.1 标准组织机构框架

1.2岗位设置标准框架 1.2.1项目部岗位设置

1.2.2作业架子队岗位设置

2机构设置

2.1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2.1.1项目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由施工企业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

2)项目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长大干线的项目部一般应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的位置设置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人员在项目部人员中解决。 2.设置要求

1)项目部一般应设置“五部一室”,即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和中心试验室。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2)项目部成立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项目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项目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2.1.2作业队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施工企业要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和路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架子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方式,全面实现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

2)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2.设置要求

1)项目部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设置及数量的架子队构成及主要组成人员名单,劳务用工计划等。主要组成人员及构成未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作业任务。班组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和质量员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2.2项目部和作业队的职责 2.2.1项目经理的职责

1.贯彻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对“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实施和有效运行进行全面监督和评审,持续改进。

2.严格履行企业与建设单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3.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抓好项目部设置、人员选调、职责分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和工作与生活设施。

4.对所属单位各项工作负有直接的指挥、协调、服务与监督责任。

5.科学组织施工,及时正确地组织作出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重大技术措施、资源调配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与设计变更等重要决策。

6.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强化管理,推动科技进步,严格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成本控制,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7.负责与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好内外关系,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8.执行上级的指令,接受建设单位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指导,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上级汇报工作。

9.组织制定架子队管理方针、目标,负责建立架子队管理体系。

10.建立项目部架子队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部内各级领导、各部室架子队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11.审定项目部有关的架子队管理办法。

12.定期组织架子队管理检查,组织架子队管理专题会议,布置架子队管理工作。 2.2.2总工程师的职责

1)按照“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负责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进行策划、组织实施及绩效评估。负责质量管理,组织管理计划的编制,领导、检查、督促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技术、标准等日常工作的实施。

2)负责本工程的技术管理,组织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政策、规范、规程和标准,开展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组织QC小组活动,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

3)协助项目经理合理调配生产资源、科学组织施工;开展责任成本核算,提高效益;加强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目标。协助项目经理协调、处理施工与建设、设计、监理及地方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施工中的变更设计工作。

4)组织施工设计文件的会审工作,组织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优化和完善,负责组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的审批,负责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生产。 5)组织制定各项质量、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技术制度、创优规划、管理办法和保证措施,组织处理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技术问题。负责组织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技术总结和科技成果的编写工作。

6)参加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专项综合检查,参与或组织召开生产、安全、质量分析会,主持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合同履约。

7)负责指导、协调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的配备、供应和管理,保证设备、物资供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2.2.3工程管理部的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技术管理工作,开展日常安全质量工作检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程指导施工,确保单位工程质量创优。

2.贯彻落实“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负责有关施工规范、规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的有效实施。

3.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质量问题技术处理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负责监督实施。 4.积极推行工程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指导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针对各专业的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为工程施工提供技术支持。

5.参与施工调查、审核和优化设计施工图,适时提出变更设计及资料呈报工作。

6.负责工程测量、技术交底的指导工作,制定和实施技术管理责任制及技术工作奖惩办法,制定各种技术工种的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执行。

7.负责所辖技术部门、试验室、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负责施工过程标识、记录的检查指导。负责工程调度管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掌握工程动态,及时向领导提供工程状况分析报告。 8.负责工程开工申请、竣工验收、交接等各项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施工工法、科技论文。

9.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上报工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协助征地拆迁和外部协调工作。

10.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专家论证。 11.负责编写架子队管理制度和办法。

12.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架子队管理制度。

13.组织架子队大检查,检查项目部架子队管理制度和保证体制的运转执行情况。

14.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按考核标准严格组织考核,确保架子队工作的有效实施。 15.建立架子队管理信息平台,信息档案,负责架子队档案管理。 2.2.4安全质量环保部的职责

1.及时收集整理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建设单位和企业内部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并对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和合规性评价。

2.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落实“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内部和外部审核。

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质量、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和创优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指导。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安全、质量、环保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施工程序、规程、规范行为,及时下发安全、质量、环保问题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整改情况。

5.负责组织实施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参与制定管理方案,参与不合格品的界定,保证质量,降低污染,消除安全风险。

6.负责与业主、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与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使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展开。

7.指导QC小组活动,推荐QC小组参加上级成果鉴定与发布。负责优质工程的申报和质量情况反馈。

8.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环保评比,推广先进经验,参与安全、质量、环保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

9.对危险源提出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专项费用的审核和上报。 2.2.5物资设备部的职责

1.负责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物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经济技术定额、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

2.组织项目部甲控、自购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对物资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对项目部施工设备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3.掌握物资的计划、供应、统计及所有设备的资产数量、质量等情况,合理安排甲供、甲控、自购物资设备的供应、采购计划,督促作业队施工设备的供应、调遣、保养工作。

4.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制定物资采购、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物资设备的检验、验证、标识及记录,对项目部的材料消耗和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制定的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6.严格按照 “六位一体”管理要求进行物资设备采购、产品标识和质量控制。把好物资设备验收、发放、使用、核算、统计分析关,避免浪费,防止污染。

7.建立健全项目物质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完善档案、台帐,负责物资设备统计报表工作。 2.2.6计划财务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财经政策,遵照建设单位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的经济管理办法并有效实施;

2.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掌握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认真编制计划统计报表,并按规定上报、下达。

3.强化合同预算工作,负责内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并指导所属单位抓好经济合同管理,避免经济纠纷。抓好工程预算、成本预算等相关业务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防范效益流失。

4.按合同规定编制验工计价报表、办理报批手续并对所辖作业队计价批复。掌握铁路工程概(预)算法规,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如实编制调概补差资料并负责办理报批手续。 5.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筹措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6.强化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使用方案,有效使用资金。督促所辖作业队开展责任成本管理,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7.负责项目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等经费的发放及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债权债务管理; 8.负责项目部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和帐目管理清楚。 2.2.7综合管理部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部门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2.参与项目部管理与生产方面的调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掌握项目部工作情况,做好上请下达,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项目部党工委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日常业务工作。 5.负责项目部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及其它综合性会议的通知、组织筹备工作,并对议定事项及时催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性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6.负责项目部管理性文件的核稿、登记和存档,承办上级和地方来文的登记、传阅及有关资料的归档。负责项目部和项目经理印章的掌管、使用,严格把关。

7.参与项目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策划,并认真贯彻落实;根据项目部领导决定,负责各部门职责权限文件化并予以公布沟通;承办项目部人事管理与培训的相关业务工作。

8.负责项目部工作、生活场所和办公、生活设施、用品管理;负责项目部考勤、车辆调度以及司机、公务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健康、和谐的工作与生活秩序。 9.负责来宾、来访人员的接待和招待用品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8中心试验室的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检验、试验、交验及不合格品的检验控制,按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2.负责现场各种原材料试件和砼试件的样品采集和测试、检验及质量记录。根据现场试验资料,提出各种砼的施工配合比,土方施工最佳含水量等试验数据,并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修正意见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

3.负责工程项目的计量测试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试验设备的核定、校准及使用管理工作。

2.2.9作业队的职责

1.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

2.领工员、工班长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 3.在施工过程中,各作业队和专业工班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4.服从项目部领导和项目部各部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5.各作业队之间相互配合,确保各工序连续、均衡作业。 6.严格执行“三检制”,配合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现场施工记录。 7.对作业队施工或管理不力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人员配备

3.1项目部的人员配备

3.1.1项目部人员配备的原则

1.项目部参考《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配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1.项目部人员配备根据铁道部关于项目机构设置的要求,在基本配备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

2.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积极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促进在岗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反腐廉政建设、加强团队的意识建设,努力创造一种“公正、和谐、团结、奋斗”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并最终实现“建一项工程、树一个样板、铸一个精品、带一支队伍”的目标。

3.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部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

3.1.2项目部人员配备的要求

1.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投标承诺,参考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特点,配置人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至少应配备: 1)项目部领导: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按照工作需要配备(必须有专职负责征地拆迁等外部协调的专职领导1名),总工1人。

2)工程管理部:部长1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但必须保证专业齐全和调度24小时值班需要。

3)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1人,安质环保工程师按照规定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设置。 4)物资设备部:部长1人,物资设备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5)计划财务部:部长1人,造价工程师1人,财务2人,其余按照工作需要配备。 6)综合管理部:部长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7)中心试验室:主任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项目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质量、安全、技术、财务、验工、计价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是项目部的正式职工。

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人员调整20天内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审批。 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定员范围内调配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以确保专业配置和人员数量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新配备的人员必须达到任职条件。 3.1.3项目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项目经理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胜任本职工作。

2)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项目经理岗位5年以上。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和本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4)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培训经历,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组织策划工程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和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2.总工程师

1)工程系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总工程师岗位5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3)参加过3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有5~7年以上施工经验。 4)精通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独立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 5)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

6)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具备主持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3.1.4部室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工程管理部长

1)工程系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执业资格或相关资质,从事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2.安质环保部长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从事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3.物资设备部长

1)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具备较强的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专业指导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方法,并具备根据报表数据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的能力。

4.计划财务部长

1)本科(含)以上学历,会计师及以上的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2)从事铁路工程财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具备通过财务信息准确分析成本发生的合理性。

4)了解所从事工程项目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计划管理基本技能。 5)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6)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中心试验室主任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交通部试验工程师证两科以上(基础、材料),交通部检测员证三科以上(材料、道路、桥梁)。

3)从事铁路工程财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4)掌握集料、石料、水泥、沥青及钢材等常用建筑材料试验与质量评定方法及配合比设计和调整,熟悉土工试验、公路路基路面、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道路工程和结构混凝土工程的常规检验方法、质量评定标准。

5)熟悉国家有关试验、计量标准、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掌握检测、试验和计量设备(不包括职业健康、环境检测设备)的检定、核准、使用、维护的基本知识。

6.综合管理部长

1)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铁路工程综合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2)了解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掌握文件有效性控制,文件的发放、接收,文件的管理及归档,作废文件的处理以及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记录的收集、传递并处理等日常工作。

3)了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实施、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掌握文件控制程序、信息沟通与协商控制程序在施工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方之间的有效运行流程。 4)综合协调能力较强。

3.1.5专业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1.各专业工程师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专业至少有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队技术主管或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分管路基、桥涵、隧道等专业)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有5~7年以上施工经验。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2.安全、质检、环保工程师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资格岗位证书,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3)参加过3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参与过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工作,有5年以上施工经验。

4)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对外交往能力。

5)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3.造价管理工程师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经济、工程技术的中级(含)以上职称。

2)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

3)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项目部造价管理工程师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5年以上。 4.财务管理人员

财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从事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财务稽核人员应当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项目部财务管理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4)了解所从事工程项目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物资设备管理人员

具有物资设备管理类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3年以上。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

3)具备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方法。 6.项目部可配备少量的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人员数量不得超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的20%。 3.2作业队的人员配备

3.2.1作业队人员配备的原则 1.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要必须符合任职条件,人员调整情况报建设单位核备。

3.领工员、工班长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3.2.2作业队人员配备的要求

1.管理人员配置

1)按照“1152”基本要求配置,架子队设置一个专职队长、一个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以及领工员和工班长两个领班负责人等主要人员。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工人

1)操作工人根据担负的施工任务情况、工程进展情况等灵活配置,以满足施工需要为准。通过本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或当地劳动力市场聘用。

2)对于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普通技术工种,受聘者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本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3)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本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外聘劳务使用原则

1)使用外部招聘人员必须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与内部员工同教育、同要求、同检查、同奖罚,纳入所在架子队的全面管理。 2)使用外聘劳动力仅限施工一线,非施工生产单位、岗位不得使用,停工、待工的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使用。

3)技术含量高、施工工艺复杂、难度大的铁路和高等级公路的大、中桥,百米以上的隧道,50米(横延米)以上的板涵,特殊路基工程以及关系到企业声誉的高层房建、电站、地下工程,必须以架子队组织施工。大型机械设备操作、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爆炸物品保管等重要岗位,不得使用外聘人员。 3.2.3作业队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架子队长

1)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掌握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4)有5年以上铁路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技术负责人

1)熟悉国家法律法规,部、局颁布的技术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及制度。

2)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掌握铁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程序和相关知识。

3)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4)有较强的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

5)有5年以上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作业队主要成员的任职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铁路施工工艺流程,了解施工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3)有2年以上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2.质量员

1)熟悉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知识,掌握质量管理专业知识,了解施工专业知识。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工作讲原则。 4)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解决冲突的能力。

5)有2年以上铁路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质量任职资格证书。 3.安全员

1)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具有有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了解施工专业知识。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工作讲原则。

4)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解决冲突的能力。 5)有2年以上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4.试验员

1)熟悉专业知识,掌握检验与试验知识和技术。 2)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工地试验室2年以上工作经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持有资格证书。 5.材料员

1)熟悉各种施工材料,懂得材料专业知识,掌握材料保管工作程序。 2)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工地材料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领工员

1)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

2)有一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4)有5年以上铁路工程施工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员及以上职称。 7.工班长

1)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2)有良好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4)有5年以上铁路工程施工经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其他人员

具有本专业作业能力,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 人员教育及培训

人员的教育培训要紧贴施工、管理实际,遵循专业对口、按需施教、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全员培训、紧缺人才优先培训、重点人才重点培训,做到需求与储备、当前与长远、普遍提高与重点培养、培训质量与办学效益相结合。

项目部应积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派人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开展专业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管理经历的人员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4.1教育培训的要求 4.1.1项目部

1.负责项目部人员培训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2.审定各作业队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4.负责对各作业队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4.1.2作业队

1.负责按照项目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本作业队实际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按照项目部要求提报培训需求计划、落实送培人员、上报报表和材料等工作; 3.负责对外部劳务队伍及临时性用工人员培训的指导、检查;

4.负责本作业队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培训经费管理等工作。 4.2教育培训的类型及组织形式 4.2.1教育培训的类型

主要有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岗位培训是人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1) 岗前培训包括:新进人员上岗前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技工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持证,关键岗位管理、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持证。

2)在岗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日常安全教育、法纪条规教育、岗位技能提高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3)适应性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随时开展的各种应急性、针对性培训。

2.继续教育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扩展和更新知识的培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32学时。 4.2.2主要培训组织形式

主要采用短期培训的形式进行。

短期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形式。 1.新员工培训:以项目部概况、简史、规章制度、企业方针、职业道德、安全质量意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

2.岗位培训: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队长、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物资员、设备员、统计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作为重点,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规范化培训与适应性短期培训相结合,转岗教育和晋升培训相一致。

3.职业技能培训: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科学设置课程,有效开展初、中、高级的职业技能培训。

4.3岗位培训的工作程序

按照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评估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部人员必须按照项目部的安排按时参加有关培训。

1.确定培训需求:根据项目部人员现有能力与岗位所需能力之间的差距,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目标需求。根据国家、行业和企业对持证上岗作业的要求,提出项目部的持证岗位培训需求。

2.制定培训计划:编制项目部人员年度、季度和临时培训计划。对每个培训班次制定详细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教师、培训费用等。

3.组织实施培训:按照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

4.评估培训效果。培训主管部门在各类培训工作结束后均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培训评估结果反馈组织培训的相关部门,以便培训工作的持续改进。 4.4 教育培训的实施 4.4.1基本要求

1.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预算员、统计员、计划员、劳资员、定额员、财会员等。

2.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未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一律不得上岗。关键岗位人员可自行组织培训,有条件的也可委外培训。 4.4.2关键岗位的培训 1.施工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技术规范,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等。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2.质检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质量验评标准,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方法,规范标准中的各种参数等。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3.安全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工地安全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培训时间为每年2~3次。 4.材料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学习各种工程材料的特性分类,物资供应及计划管理知识,物资验收、保管、发放、运输、消耗管理等。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5.试验员培训

由中心试验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协助配合,培训主要内容:检验试验标准,检验试验参数,检验试验报告,检验试验仪器操作方法,检验试验仪器校正周期,高性能配合比的配制、路基填料的控制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6.测量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测量仪器使用及校正方法,高程测量、角度测量、距离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平面控制测量方法,测量误差平差、曲线测量要素的计算,测量精度的控制要求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7.机械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机械操作规程、机械维修保养知识、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机械安全装置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8.预算员、定额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铁路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方法,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基本计算,国家及地方铁路定额知识,各种费率的取值计算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9.统计员、计划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计划统计的岗位职责,计划统计的基本要求,工程的现场情况,工期网络进度图的编制方法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10.劳资员、财会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劳资、财会岗位知识,劳动人工费的计算,国家、地方、单位的各项财务规定,会计核算的方法,劳务计价的原则,财务科目的确定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4.4.3特殊工种的培训

1.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上岗前需经项目部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工程特点、环境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

4.4.4其他培训

1.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由项目部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2.调换新工种必须经项目部组织再培训,主要内容为: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知识等的教育培训。

4.4.5安全教育

1.严格执行国家、地区对员工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项目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所有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学时。 2)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现场所有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学时。

3)三级安全教育由作业队负责,教育内容为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

4)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4.4.6培训记录

凡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由项目部组织建立登记和培训记录。

关键岗位的人员培训记录均以文字形式,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人员名单等,记录要求完整、真实。 4.5 教育培训的检查及考核

1.项目部必须认真履行项目部人员培训质量、培训结果的监督和检查职能。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培训需求提出的针对性,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培训实施过程的完整性、真实性,培训方式方法的实效性,持证上岗培训的时效性,培训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等。

2.项目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督导。 5 人员考评要求

项目部为客观评价各级各类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促进其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项目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并为其聘(任)用和奖惩提供依据,应制定项目部人员考评办法。

考评范围为项目部全体在编人员(不含临时工),覆盖率100%。

坚持全面考核德、能、勤、绩,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力求评价科学的考评原则。 5.1 考评内容

5.1.1思想政治表现

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与运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情况。 5.1.2工作能力

主要包括:岗位业务知识水平和技能、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学习和接收新知识等情况。 5.1.3工作态度

主要包括:工作责任感、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5.1.4工作实绩

1.项目部中级职称以上管理人员重点考核:

1)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完成项目部工作计划中有关项目部、本部门工作任务情况; 2)组织完成项目部、本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情况; 3)年度个人主要工作目标指标;

4)工作中改革创新情况和实际工作执行力与落实力。 2.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考核: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部室、项目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情况;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情况; 3)年度个人主要工作目标指标;

4)工作中改革创新情况和实际工作执行力与落实力。 5.1.5其他

有无失职、失误和违纪等问题。

5.2 考评形式

日常考评、半年考评(每年6~7月份)、年终考评(每年12月~次年1月份)。 5.3 奖罚

各部室、各作业队必须根据项目部挂钩办法、考核办法确定的奖罚原则,拟定本部室、本作业队所有人员具体的目标指标挂钩考核办法,并将其挂钩奖罚基数按每项工作的性质、复杂程度分配到各项工作指标中去,经项目部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施行。

第三篇 现场管理标准化

1 总则 本篇对施工现场分内业和外业两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其中内业部分包括竣工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施工合同、劳务与分包管理等内容,外业部分包括文明标准项目部、文明标准工地、工装设备、原材料、职业健康、现场作业等内容。

项目部现场管理由项目经理负总责,各作业队队长负责具体落实实施,

标准化项目部现场管理框图

2 文明标准项目部管理

文明标准项目部管理由项目部经理负责,项目部综合部负责牵头实施,项目部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项目部硬件设施满足“三室五小”要求,项目部标示标牌满足“八牌二图二栏一表”要求。文明标准项目部建设完成后,报建设单位验收,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评比活动,持续改进,争创文明标准项目部。

2.1项目部选址要求

项目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2.1.1安全要求

1.不受洪水和泥石流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避让取土、弃土场地。

3.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讯线路保持一定的距离。

4.尽可能修建在离建筑物20m离集中爆破区300m以外,离林木区1公里以上的地区。 5.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等与其他临时房屋的距离不得小于10 m,其中锅炉房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远离易燃物品,设在下风口,烟囱上安装防火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临时库房距其它施工设施和人员住房应在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之外。

6.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出入口处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2.1.2管理要求

1.靠近现场,管理方便,不受施工干扰; 2.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2.2项目部硬件设施要求

项目部总体布局和硬件设施配备由项目经理批准实施,由项目部综合部负责落实并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三室五小”设施满足如下要求: 1.“三室”要求:项目部为院落式,室外有停车场地和活动场所,设置有不少于40m2的会议室、30m2的资料室和140m2的试验室。 2.“五小”设施要求:

1)宿舍:

(1)项目部的宿舍要坚固、美观,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不低于2.6米,门窗齐全,保证通风,房顶材料尽量选用阻燃材料,防雨,内墙抹灰刷白,卫生材料吊顶,地面硬化防潮显,保证每人(可上下)单床,禁止通辅或钢管搭设上下床铺。

(2)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好的条件每人设有(排号)生活专用组合柜。

(3)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夏季设有消署、防蚊虫咬措施,冬季设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4)宿舍(有条件单位应职工统一床单被罩)内外环境应安全、卫生、清洁、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由专人清扫。

2)食堂:

(1)面积按高峰人数70%lm2/人计算,位置要距厕所、垃圾有害物质大于30m远。应用净空高度不得低于2.8m,水泥地面、不积水,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白瓷砖,具备整洁卫生。

(2)有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戴工作证,穿工作服。

(3)食堂室内设有排风窗及冰柜,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

(4)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度应有降温防署措施。如绿豆汤、茶水等。

3)厕所:

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0.05m2/人设置,必须是水冲式厕所且保持清洁。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水泥砂浆地面,设沙窗沙门,厕所通风采光良好,专人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4)淋浴:

浴室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0.07m2/人设置,符合安全要求,切实能让职工按时洗浴。

5)办公室、活动室:

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墙面抹灰刷白、室内具备办公、娱乐条件,有关制度图表上墙、设施良好、文件资料归挡整齐。 3.办公自动化要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要求,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要求。 2.3项目部标示标牌要求

项目部办公室的整体布置要求整洁有序,必须张挂上墙的有“八牌二图二栏一表”,由项目部综合部负责日常管理。 1.挂列八块牌:

1)驻地工程揭示牌1块,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式样规范,设置在项目部驻地室外。

2)组织机构框图、工地党组织和文明工地建设架构图、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创优规划、“三标一体”(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分配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项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等7块牌,张贴在项目部会议室。

制作标准:采用电脑喷绘制作,统一规格;标题采用蓝色宋体字,正文用黑色宋体字。如果部分标牌已制作,补充的标牌应与原标牌一致。 2.挂列二张图

内容:施工平面图(包含线路平、纵断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张贴在项目部会议室。 制作标准:蓝色万通板为底,标题采用蓝色宋体字,不干胶电脑刻制。 3.建立二个栏

内容:企务公开栏、读报栏。

制作标准:企务公开栏长为2.4米,高为1.2米,蓝色为底,标题为白色宋体字;读报栏长2米、高0.8米,蓝色为底。 4.填写一个表

内容:晴雨表,张贴在项目部会议室。

制作标准:制作用A1纸打印,蓝色标题,宋体字,贴于规格相符的白色万通板上。 3 文明标准工地管理

项目部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创造有序生产的条件,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工地场地文明标准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牵头,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物资设备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参与,编制工地场地总平面布置图,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由作业队队长具体负责实施。内容包括工地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场地彩门、彩旗等方面的要求。

施工运输道路文明标准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牵头,安全质量环保部参与,编制施工运输便道方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由作业队队长负责具体实施。内容包括:选线原则、路面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现场各种材料堆放与布置文明标准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牵头,安全质量环保部、物资设备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参与,编制材料堆放平面布置图,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由作业队队长负责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存放原则、堆放管理等方面要求。

现场施工机械使用停放文明标准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牵头,工程管理部和安全质量环保部共同参与,制定施工机械停放标准,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由作业队队长负责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机械固定停放布置图、清洗污水排放、机械使用过程控制、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大中桥、路基、隧道、房建、四电等工地的文明工地要求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牵头,安全质量环保部、物资设备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参与,制定大中桥现场布置、施工操作及产品质量和安全施工等方面的标准,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由作业队队长负责具体实施。内容包括:现场布置、洞口洞内布置、施工操作、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以上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的详细要求参见《标准化工地》。

4 现场工装设备管理要求 4.1总体要求

项目部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按照投标承诺,配齐现场工装设备,满足现场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强化对作业队工装设备的操作、检修和保养的监督检查,确保工装设备安全正常使用和有效利用。

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制度,各类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种记录,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工装设备的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的机械设备),按配备方案及时合理选配,按要求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并报监理审批;负责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及时登记进出场情况;每半月组织机械设备的安全大检查一次。项目经理对特殊重要工装设备每月要组织检查一次。 4.2设备管理目标

现场工装设备以满足现场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配备,确保工装设备安全正常使用进行保养,保证工装设备有效利用进行管理。 4.3设备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部要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总工任副组长,安质环保、工程、物质设备、计财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程项目设备管理机构领导小组。

2.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是设备供应与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是设备供应和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设备采购、供应与管理是设备管理部门的专业职责和责任。 4.4现场设备使用要求 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设备的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

各施工队设备停放场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冬季要搞好设备的防冻和防滑工作。各类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基本原理与构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保养检修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及值班运转制度,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带病作业和超负荷标准运行。大型设备必须选用责任心强、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使用操作。

起重运输设备、锅炉、供变电设施等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取得国家资格认证的机构和部门从事特种设备检测、修理安装和改造。在取得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理。 4.5设备管理检查和考核要求

项目部设备物资部每半月组织机械设备的安全大检查一次。项目经理对特殊重要工装设备每月要组织检查一次。

各作业队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制度和安全组织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制定和完善各类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做好设备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对违章操作的人员要有明确具体的处罚规定,项目部每月要汇总处罚情况,分析原因,并制定改善措施。

5 物资管理要求 5.1总体要求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配备专人负责物资的计划、供应、点验、收发、保管、使用、节约和核算等工作,严格按照物资进场验收流程把好物资进场关,认真填写物资使用情况登记表,实现物资使用的可追溯性,保证每件物资都能查到工程使用部位、进场验收人、进场检测试验人、现场施工人等信息,确保物资使用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都得到落实。

项目经理每月按照物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管内物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5.2物资计划管理要求

1.项目部工程、物资设备部门根据施工图纸和《项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编制《月工程物资需求计划》,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后提报物资设备部,属于甲供物资的要提报建设指挥部。《月工程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类提报,分品种、分规格、分项目、分部划分填报,并由制表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

2.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依据《月工程物资需求计划》,参照库存情况,填报《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作为本项目工程用料的采购计划。

5.3物资的料源调查要求

1.开工前,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积极开展本工程的材料市场行情调查,收集分析分供方资料,考核分供方产品质量,组织相关部门评定并发布合格分供方名册。

2.物质设备部在名册内比质比价,竞价确定质优、价廉、服务好的分供方为产品主供方。特殊材料可选择多家供应商。

3.原材料在使用前,要积极主动对所进材料进行前期市场调查,并评定审核合格供方,并从供方产品质量、价格、货源保障程度以及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比质比价选择合格分供方,确定进购产品价位,填制《市场行情调查表》,并向项目部领导提报。 4.确定供应商后必须将计划进场的材料(包括砂石料及取土场等)进行形式检验,确保供应商生产的材料符合工程使用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批准同意后才能作为正式供应商。 5.4物资供应管理要求

1.项目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要早计划、早安排,及时通知供应商,提前到货,确保工程施工不待料。

2.工程部每日认真填写《材料到位使用情况登记》表,不超购、不错购,保质保量按计划规定进购,随时掌握工程材料到位情况。对于直接进入项目部的物资须有项目部专门人员清点物资数量,安排存放地点,收取质保书,并签写收料单,做好物资进场记录。 3.对于直接进入工地的物资必须由各工点指定工作责任心强的材料员清点数量,签写收料单,记录每日材料到位情况;送货人须凭此收料单到项目部交付质保书,并由专人签字登记,该收料单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5.5原材料进场和复试取样管理要求

1.项目部使用的原材料,无论是自行采购或业主提供,进入施工现场后,项目部由专人及时填写《检验/试验通知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品种、规格、型号、进货数量、进货日期、使用部位及堆放场地,并附产品质量证明单或产品合格证原件,当无原件时可使用加盖经销商单位红章的复印件,通知项目部中心试验室。

2.中心试验室接到《检验/试验通知单》,首先与产品质量证明单或产品合格证内容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及时做出复试取样计划安排,并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旁站监督,确保样品的公正性。

3.取样人员应根据铁路工程项目应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所规定的取样方法,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如果取样数量不足,此样品作废,另行取样试验;如果取样频率不足,则此样品有效,但需另行取样,直至满足频率要求为止。严禁制作不规范的试样和假试样,对样品的有效性负责。原材料进场除按标准进行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外,对尺寸、外观及型号等应予检查。

4.同品种材料现场取样数量较多时,应做样品标识,标识内容包含规格、型号、批号、取样地点或使用部位等信息,以免样品之间混淆。

5.现场制作好的有效样品应及时运送至试验室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对于有特殊温度、湿度要求的样品,应将样品及时存放于满足环境要求的样品间。

6.对于一次样品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双倍取样复试。复试仍为不合格的,视情况作出降级或作废处理。

7.经试验室检验的原材料,出具检验合格或不合格报告,报项目部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材料堆放地进行材料标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通知供应商及时清退出施工现场,因其它原因不能立即清退的,应做好清晰标示,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施工。 5.6材料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项目部仓库物资的发放,都要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项目部的物资耗用应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的核算、严格实行限额/定额领料制度。现场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物资使用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物资数量、使用部位,并与进料单对照,确保批号、数量、合格证明等材料与现场一致,实现物资使用的可追溯性。

现场施工前,技术人员应核对现场材料标识,核对现场材料在取样检验后保管上有无影响材料质量的因素。若发现不符或怀疑材料变化时,应查明原因,在没有确切的检测合格报告前,不得使用。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应及时掌握材料质量动态,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时,应及时向项目主管或项目总工程师报告,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才能继续施工。

施工结束后,技术人员应在《物资使用情况登记表》上记录实际物资消耗量、退库量,保证使用数量与进场数量的一致性。

5.7物资管理检查与考核办法

1.项目经理每月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检查内容为物资的申请、采购渠道、价格、质量、储运保管、使用、验收、统计、节约利废、消耗定额、可追溯性等实际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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