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锅炉检修)

2020-03-03 19:11: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锅炉检修班制度牌板

目 录

一、检修班长岗位责任制 ......................................................................1

二、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3

三、电焊工岗位责任制 ..........................................................................4

四、巡回检查制度 .................................................................................6

五、工作票制度 .....................................................................................6

六、设备包机制度 .................................................................................8

七、消防设备分布图............................................................................10

一、检修班长岗位责任制

检修班长是检修班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组织生产。班长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业余技能,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反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

1、岗位职责

(1)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及安全技术规程。

(3)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班人员落实工作票、工作任务书和施工措施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工作许可人同意的安全措施,齐全后方可施工。

(4)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 (5)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状况,保证设备完好。 (6)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并组织召开班后会;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7)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纠正职工的习惯性违章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8)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监督本班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安全工具。

(9)定期对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和实验,确保工器具安全可靠。 (10)定时进行班组安全工作总结,查找安全工作漏洞,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11)负责检查和保证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完好;禁止私自挪动或拆除安全设施,严禁指挥职工违章作业。

2、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检修班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上级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5)发生事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检修班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②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③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6)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负直接责任。

(7)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私自挪动或拆除安全设施的,负直接责任。 (8)未执行“两票三制”及相关制度或对现场检查、管理不认真,负直接责任。

(9)不能够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处理设备缺陷,负直接责任。

(10)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负直接责任。 (11)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负直接责任。

(12)未及时发现、整改工作现场的安全隐患,负直接责任。 (13)未定期对班组内的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的,负直接责任。 (14)因指挥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2 (15)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二、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检修工在检修班长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对检修班及其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负责。检修工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技能,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1、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作业。

(2)应当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严禁上岗。

(4)应按要求参加班组、车间的班前会、安全活动和其它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5)检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充分做好检修准备,认真落实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工作。

(6)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度,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进行状况,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服从班长及分管领导的指挥,杜绝违章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8)和同岗位人员自保互保,及时制止同岗位或同时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责任追究

(1)违章作业,造成责任性事故、人身事故或机电设备事故的,负直

3 接责任。

(2)冒险作业、不采取劳动保护作业造成人身伤害的,负直接责任。 (3)对发现设备异常或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按规程处理,不按程序上报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4)拒不执行上级安全指令或安全监察指令的,造成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5)因检修工违章作业、不听从安全指挥、指令、不遵守安全规程作业等行为造成个人伤亡的,负直接责任。

(6)未按规定对包机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违反劳动纪律致使设备损坏,负直接责任。

(7)因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参加安全活动,业务能力不熟练,导致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8)对同岗人员违章作业行为不进行制止或上报处理的,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的,检修工负有主要责任。

(9)对上述行为之一的,识情节严重给予检修工警告、开除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电焊工岗位责任制

电焊工在检修班长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对当班期间本岗范围内的安全负责。电焊工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技能,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1、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作业。

(2)应当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

4 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严禁上岗。

(4)应按要求参加班组、车间的班前会、安全活动和其它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5)检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充分做好检修准备,认真落实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工作。

(6)服从班长及分管领导的指挥,杜绝违章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7)和同岗位人员自保互保,及时制止同岗位或同时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责任追究

(1)违章作业,造成责任性事故、轻伤人身事故或机电设备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2)冒险作业、不采取劳动保护作业造成人身伤害的,负直接责任。 (3)拒不执行上级安全指令或安全监察指令的,造成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4)因违章作业、不听从安全指挥、指令、不遵守安全规程作业等行为造成个人重伤甚至死亡的,负直接责任。

(5)因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参加安全活动,业务能力不熟练,导致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6)对同岗人员违章作业行为不进行制止和上报处理的,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的,负有主要责任。

(7)对上述行为之一的,识情节严重给予电焊工警告、开除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巡回检查制度

1、为保证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连续运行,检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巡检项目及路线进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必要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巡回检查时应带上必要的用具和工具,按现场相关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方法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巡检记录中。严禁发生走马观花、伪造记录的现象。

3、巡回检查中,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值值长,并做好处理记录。

4、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根据缺陷情况进行通知运行人员进行设备倒换。

5、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每班对全车间设备、系统及岗位进行巡检,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每天上班后,所有检修人员对自己包机范围内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看缺陷记录,了解运行情况。

五、工作票制度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许可人。

注:整台机组或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上的检修工作,应指定一个总的工 6 作负责人,并对工作的安全负责。

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需考试合格,并经电厂批准、公布。

3、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工作是否必要和安全;

(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4、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审查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并正确地执行; (2)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绝;

(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现场存在的危险及注意事项。

5、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和安全教育;

(3)检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许可人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4)随时督促、监护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

6、工作票应统一编号,签发的工作票不能漏号、重号和无号。

7、工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由工作负责人一起交给工作许可人,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8、工作票应字迹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如有涂改应有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否则工作票无效。

9、工作票的内容、设备名称及工作特点和设备编号等必须填写详细, 7 能够清楚完整的表达检修界限和工作内容。

10、工作票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其他人签发的工作票无效。

11、值班员收到工作票要填写《工作票登记记录》,工作许可人在办理许可手续时,应严格审查工作票安全措施栏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不是可靠、齐全,并按照要求逐项做好安全措施。

12、全部安全措施完成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一起到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方可允许开工。许可后的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保存在工作许可人处。

13、检修项目如需延期,工作负责人应在计划终结时间以前,持工作票到工作许可人及值长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后方可进行检修。

14、在检修工作中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15、事故处理可办理工作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做好安全措施。

16、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17、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撤离现场,工作场地是否清理干净,并由运行人员按工作票要求撤除全部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字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六、设备包机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的包机维修工作,提高维护检修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电厂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管辖范围划分到车间,车间进一步划分

8 到班组及个人。检修班要建立检修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专职,台台设备有人管。分工明确,相互协作,不留空白。

2、设备包机专职人要经常了解自己所辖设备,掌握技术状况,把设备管好,修好,保养好,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3、包机责任人每天上班后至少一次到所包设备现场巡视和检查。查看缺陷记录,了解运行情况;查看设备外观,零部件有无短缺、损坏或松动;查看有无“七漏”现象(漏汽、漏水、漏油、漏电、漏风、漏煤、漏尘);管道系统是否振动,转动设备应检查振动大小,轴承温度高低,转动声音,润滑油质是否合格,磨损是否严重;查看热工仪表和电气仪表指示与记录是否正常;自动调节装臵是否正常,调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等。并向班长汇报检查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如有缺陷记录,要提出消除意见,听从班长的安排。

4、设备包机责任人是该设备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检修和消除缺陷的检修负责人,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5、包机负责人负责协助车间技术员、设备管理员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记录,做好工料消耗记录。检修后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设备技术台帐”。

6、检修班长要经常督促设备包机人巡视检查设备,听取汇报情况,安排设备缺陷的消除,并向车间汇报发现缺陷和消除情况,并能认真负责执行检修计划,保证计划完成 ,主持零星验收。

7、各车间要根据自己所辖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各级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维修包机奖惩实施办法,使设备维修包机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七、消防设备分布图

锅炉检修

锅炉检修试题

锅炉检修工作总结

锅炉检修工作总结

锅炉检修报告

锅炉检修报告

锅炉检修工作总结

锅炉检修技术总结

锅炉安全检修方案

锅炉检修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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