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2020-03-02 05:26:1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11月份,我省安全生产事故出现较大反弹,丽江、文山、红河、迪庆、临沧等地连续发生6起较大事故(其中5起道路交通、1起工矿商贸),共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12月2日,滇中产业新区嵩明杨林工业园区云南瑞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又发生1起致3人死亡的较大事故。省委书记李纪恒、代省长陈豪分别就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滇中产业新区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中旬在全市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坚守安全红线,强化依法治安,持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整治突出问题,依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内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全面实现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阶段目标,有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检查方式及范围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市安委会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立体、系统的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油气管道、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突出季节时段特点,重点抓好元旦、春节“两节”以及重要时段、关键节点期间的安全监管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两办关于印发《安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安办通〔XX〕43号)要求,重点在以下11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将按照两办《关于建立市级领导驻点督导联系街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的通知》(安办通〔XX〕65号),适时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明查,对辖区企业进行暗访抽查。

(一)危险化学品: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经营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危化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突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强源头监控管理。

(二)非煤矿山: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尾矿库综合治理、排土场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等各专项行动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任务完成情况;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及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成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等。督促各类矿山企业落实安全措施,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对停产整顿的地下矿山,要认真做好恢复生产前的安全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严厉打击偷采行为。

(三)冶金工贸: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包括煤气、氧气等生产、储存、输送及附属设施本质安全,煤气、氧气等使用及其作业安全;炼铁、炼钢过程防高温熔融金属灼烫和爆炸等;烧结皮带输送安全、料仓清堵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对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是否建立防范制度并执行;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窑炉事故抢修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对相关方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涂装作业场所是否规范要求;自动控制系统和连锁装置是否可靠;铸造及其附属设备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安全: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检查督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装修材料标准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完好、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以及“网格化”管理、“户籍化”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林业部门要落实山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道路交通:由公安交警大队与交运、运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落实春运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春运工作开展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等。

(六)建设施工:由市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七)特种设备: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缆车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八)学校安全: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等。

(九)抓好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由市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规安装燃气设施、使用燃气、违规供气、违规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对于无法达到安全标准的燃气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关停;对违规使用不合格燃气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停业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对非法经营钢瓶燃气的“黑窝点”,一经发现要严厉打击;对于整治开展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生命线工程:城市水、电、油、运、气、通讯等是城市生命线工程,市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运管分局等部门和油气管道、电力、通讯等行业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觉主动加大管理和巡查力度,做到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整改、措施早落实。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扎实有效的方法,严防死守,确保生命线工程万无一失。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国土、水利、环保、旅游及民爆物品、医院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督查,由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增加检查督查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由市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适时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全市进行督查。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好本次检查工作,并带队到基层、一线开展督促检查。

(二)明确检查任务,推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创新检查督查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和行业专项督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确保实现“真查、实查、严查、查实、查准、查细、查深、查透”,通过检查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落实隐患整改,确保见到实效。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决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安排专人跟踪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由组织单位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加大宣传发动,充分依靠群众力量。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设立隐患举报热线,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各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安全督查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我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梅州市和兴宁市关于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学习和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成效,现将开展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刻吸取深圳“”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从讲政治、讲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高度认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积极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牢

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接到《兴宁市委机要局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电48)的通知》和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兴市府办明电48号)文件后,立即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燃气经销网点专项整治,严防燃气事故发生。

二、迅速组织开展了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

针对当前燃气安全存在的问题,深刻吸取深圳市“”特大安全生产事件教训,市、局两级领导亲自部署落实、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查督办,努力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漏洞,组织管理人员对全市燃气储配站、瓶组站、瓶装燃气供应站场所进行了全面安全大检查,重点对燃气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监督,督促燃气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进行全面自查。一是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三是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四是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点环节、部门、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监测预警等情况,以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情况。

三、开展燃气行业燃气经销网点专项整治

创新方式,严格检查执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 检查、交叉检查。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我市燃气生产使用安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燃气经销网点必须及时搬迁或取缔,确保我市燃气经营市场安全有序,创造安全宜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这次大检查查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各燃气企业必须按照我们的整改落实期限和要求进行治理整改。

四、取得了成效

通过认真的部署、组织实施和严格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了燃气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了我市元旦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和使用的稳定形势。

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_1

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总结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总结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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