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2020-03-02 16:19: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琼建办

[2010]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建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11号)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琼安委办[2010]3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我厅立即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琼建质函[2010]76号),并迅速部署在全省建筑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各市县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按照要求检查的内容进行认真排查和督查。在各市、县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我厅于5月17—25日分三组对各市、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主要针对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用电管理、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与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随机抽查项目41个,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共发出执法建议书36份,提出整改意见288条。检查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并对项目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度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通过检查,查找出并消除了项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增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促进了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

全省在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共检查在建项目805项,建筑面积1183.19万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426份,停工通知15份,提出整改意见1052条。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大多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次工作较为重视,制定了方案,下发了文件,并组织了检查。但有个别市、县对此次工作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不到位。在此,对于本次工作做得相对较好的海口市、琼海市住建局和洋浦建设规划土地局特此通报表扬。对于本次工作做得较差的三亚市、白沙县、琼中县、临高县住建局予以通报批评。

在本次督查中,对以下现场安全管理较好,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较为重视,安全防护措施基本落实的3个工程项目,给予全省通报表扬。

1.三亚福朋喜来登酒店

建设单位:三亚中港诚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金元

监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总 监:曾毅

2.海南省西部中心医院病房(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何焕广

监理单位:海南省顾问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潘再桥

3.新海航大厦

建设单位:海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阎洪浩

监理单位:深圳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吴昌模

对以下现场管理较差,存在着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10个工程项目,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1.万宁市人民医院职工安置及经济适用房A栋

建设单位:万宁市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万宁市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麦海雄

监理单位:海南航达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俞诗峰

2.琼中珉华百花苑

建设单位:海南泯华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卓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松

2 监理单位:海南佳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王艺梅

3.保亭七仙河畔公寓

建设单位:保亭福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庆三江建设总公司

项目经理:李华新

监理单位:海南中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吴淑伟

4.白沙金凯大酒店

建设单位:凯达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金盛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吴健勇

监理单位:海口鲁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龙源兴

5.海南电网公司白沙供电局

建设单位:白沙县供电局

施工单位: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庄龙和

监理单位:贵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吴国民

6.琼中绿橙花花园

建设单位:海南新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黄衍冬

监理单位:海口鲁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黄光彪

7.临高临城镇江北路街区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临高县基础建设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钟状

监理单位:海南航达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宋步荣

8.海南省东方市民族中学教职工经济适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海南省东方市民族中学

施工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谭维森

监理单位:海口百佳兴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 吉文军

9.文昌市民政局综合楼工程

建设单位:文昌市民政局

施工单位:文昌市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王坚

监理单位:海南新世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符毅

10.定安御景鸿·世纪雅居

建设单位:海南御景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黄昌林

监理单位:海口鲁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 监:龙源兴

二、存在问题

(一) 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差,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存在盲点;二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硬的手段措施,对有关方面起不到震慑作用;三是部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未能熟练掌握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不胜任日益复杂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项目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招投标环节不规范,不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二是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动性较差,仍存在人员不到位、资金不落实的现象,离“本质安全”的要求差距还很大;安全生产的一些长效机制如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不落实,实施效果不好;从业人员违章操作现象较严重,安全知识、意识、防范能力普遍较低,部分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技术管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管理工作不能适应企业规模发展的需要,难以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工序的安全监控。三是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对施工安全的监理职责,监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理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各地要在继续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行动,重点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主体地位的认识。提高建筑安全监管队伍执法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强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单位督查指导,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

(二)认真组织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深度自查工作,针对本次检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检查工程各方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对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三)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厉查处未办理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责任主体;二是严厉查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或以上证件不合格的;三是严厉查处拒不执行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的行为和责任主体;四是严厉查处监理单

5 位和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对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查处一批不负责任的监理人员和单位。

(四)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员,做到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开展对所属工程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分析、分类、区别对待,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立即停工,坚决整改到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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