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决定

2020-03-02 01:31: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宁妇发„2012‟11号

宁强县妇女联合会

关于表彰“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好母亲、

优秀基层妇联组织的决定

各镇妇联、县直机关妇委会:近年来,全县广大妇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奋发进取、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积极投身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县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无私奉献,组织动员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振奋精神,县妇联决定授予

1董红霞等11名同志宁强县“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张玉霞等10名同志宁强县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授予张桂春等11名同志宁强县“好母亲”称号;授予县人口计生局等8个单位宁强县优秀基层妇联组织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县妇联号召全县广大妇女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学习她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情怀,学习她们顽强拼搏、开拓创新的时代风貌,学习她们精益求精、不懈探索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们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的团队精神,争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新女性;希望各级妇女组织和妇联干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努力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为建设富裕、靓丽、生态、幸福、安全的新宁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宁强县“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好母亲、优秀基层妇联组织名单。

宁强县妇女联合会

2012年3月1日

主题词:妇女工作表彰决定市妇联 县委办 县政府办

共印38份

宁强县2011年度“三八红旗手”名单(11名)

董红霞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民警 庞丽县农业局干部 龚婵县劳服局干部

夏菊梅郑晓兰冯红菊何春燕沈秀英吴艳琴高秀琴燕彩霞市政工程管理站环卫工人 阳平关镇财政所干部 燕子砭镇政府干部 汉源镇财政所所长 高寨子镇财政所所长

大安镇妇联主席、社会事务服务所所长 高寨子镇生态生猪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 代家坝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宁强县2011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名单(10名)

张玉霞宁强县国税局收入核算科科长 何晓丽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教师 雷莉红宁强县森林病虫防治站站长 刘彩燕张海云王玫杜晓燕唐华李芳李霞

宁强县中心敬老院副院长 胡家坝镇龙王村村主任助理

代家坝镇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计生专干 青木川镇青木川村支部书记 宁强县司法局燕子砭镇司法所所长

宁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铁锁关信用社会计宁强县妇源汇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主任

宁强县2011年度好母亲名单(11名)

张桂春宁强县中心敬老院 王玲娜禅家岩镇政府干部 李清宁巨亭镇流溪沟村五组 王翠莲 杨金莲 赵爱英 张映珍 李彩琴王秀芳赵晓蓉李秀珍

太阳岭镇赵家河村九组苍社镇庙沟村二组庙坝镇黑木林村五组巴山镇关口坝村三组 巩家河镇山坪村六组 二郎坝镇莲花庵村八组 安乐河镇安乐河村 舒家坝镇舒家坝村一组

宁强县2011年度优秀基层妇联组织(8个)

县计生局妇委会

汉源镇钟鼓楼社区妇委会 广坪镇妇联 代家坝镇妇联 毛坝河镇妇联 庙坝镇妇联 大安镇社区妇委会 燕子砭镇中心小学妇委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

《表彰决定.doc》
表彰决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