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电子银行工作考核办法

2020-03-02 02:27: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农村信用社

2012年电子银行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全区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工作,确保联社工作部署顺利实施,促进电子银行各项业务指标圆满完成,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各信用社(含营业部、公司部)及直管分社2012年度电子银行工作。

二、考核方法

本办法考核基准总分100分,按季通报、年终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具体为:业务管理指标、业务经营指标和奖励加分项目。各部分内容及考核标准如下:

(一)业务管理指标(50分)

1、中间业务、新业务管理(15分)

(1)联社组织的中间业务、新业务竞赛及业务推广活动,未组织开展的,每次扣3-5分;

(2)不按联社规定组织开展中间业务、新业务等相关业务宣传推广的,每次扣3-5分;

(3)中间业务项目因管理服务不到位、资金汇划不及时、账务差错等原因导致客户或合作单位投诉、管理部门追究的,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4)因业务人员没有掌握中间业务以及其他新业务应知应会知识或不会操作的,每次扣5分;故意刁难搪塞客户造成投诉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5分;

(5)不按中间业务等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操作的,视情况每次扣1-3分;违规操作形成风险的,不得本项分;

(6)未按规定上报各类中间业务以及其他专项业务报表的,每次扣1-3分;

(7)实物金银业务开展过程中,违反定价规定的,每次扣3分;

(8)实物金银业务开展过程中,因业务操作失误,导致客户投诉或引发风险的,每次扣3-5分;

(9)未按规定与招金对账,导致账务差错,影响业务合作的,视情况扣3-5分。

2、电子银行业务管理(15分)

(1)未按联社规定组织开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推广、宣传营销、业务竞赛等活动的,每项每次扣3-5分;

(2)未按联社规定进行电子银行业务培训,在培训人员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方面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次扣3-5分;

(3)电子银行业务办理过程中,业务人员因没有掌握电子银行业务应知应会知识而不会操作、违规操作的,或因业务操作失误,导致客户投诉的,每次扣3分;造成资金损失的,不得本项分;

(4)电子银行业务办理过程中,故意刁难搪塞客户造成投诉的,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 每次扣5分;

(5)未按规定对本单位电子银行业务进行自查、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的,每次扣3分;

(6)未按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规定操作的,每次扣1-3分;

(7)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电子银行业务统计报表、业务分析、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或上报资料内容失实、格式不符、数据错误等,每次扣1-3分;

(8)电子银行业务开展过程中,违反统一收费规定的,或随意减免、变相返还手续费等相关业务费用的,每次扣3分;

(9)发生电子银行业务内部案件、客户资金被盗窃、业务差错损失等重大事项、不得本项分;

(10)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内管系统管理员发生变更未及时向联社进行备案修改的,每次扣3分;

3、银行卡、商户管理(10分)

(1)不按联社规定组织开展银行卡业务、收单业务宣传营销活动的,每次扣3-5分;

(2)未执行银行卡发卡规定,出现为完成任务突击发卡、一人多卡现象的,视情况每次扣1-3分,情节严重的,视情况扣5-10分;

(3)商户入网审查不严,提供的入网信息不实导致虚假申请,未按联社规定在商户协议上盖章的,每次扣3分;造成风险的,视情况扣5-10分;

(4)未按规定每半年对特约商户的收银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一次义

务培训和风险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的,每少培训一次扣3分,少培训记录每次扣2分;

(5)未按规定时间、格式上报商户月报表和季报表的,每次扣3分;出现错误的,每次扣1分;

(6)对银联要求核查的疑似套现商户未按要求落实核查的,每次扣3分;因核查不实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风险的,不得本项分;

(7)未按规定对商户进行定期回访的,每次扣2分;回访走过场、未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商户整改的,每次扣3分;回访商户未保留纸质回访文件的,每次扣1分;商户POS设备损坏、丢失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1分;

(8)电话POS、社内POS管理不到位,每次扣2分;造成风险的,扣10分;

(9)未按规定建立我社自购POS设备台账的,扣3分;设备台账管理不力,造成账实不符的,每差1台扣1分,此项扣分不受商户管理总分限制;

(10)为完成任务突击装机,导致商户无效率在5%以上的,每超1个百分点扣1分;

(11)其他违反商户管理规定,造成套现的问题发生的,视情况扣3-10分。

4、日常工作管理(10分)

(1)联社安排事项未及时部署落实、未按时完成的,视情况每次扣3-5分;应付了事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3分;

(2)安排报送的业务资料或各类报表,未按规定格式上报的,每次扣1分,报送不及时或数据不准确的,每次扣3分;影响工作的,每次扣3分。以上报送内容包含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3)年度内在省联社、市联社、监管部门组织的检查活动中被扣分的,在对口考核中双倍扣分。

以上项目累计扣分不受本项目分值限制,各单位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的,不扣分。

(二)业务经营指标(基准分50分)

1、指标设臵

电子银行对口考核设臵: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实物金银销售、社区便民一卡通业务拓展三项指标。

2、指标分值

电子银行对口考核指标基准分值50分,指标基本分为:

手机银行交易笔数20分

实物金银销售20分

金融服务一卡通拓展10分

3、考核办法

考核指标实行按季通报,按年考核。

4、计分规则

完成全年指标计划在80%以下的,该项指标不得分;完成指标计划在80%(含)以上的,按该项指标基本分乘以完成比例计算得分,其中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得分上不封顶;实物金银销售得分最高为基准分的

1.2倍;一卡通业务拓展1倍封顶。

指标得分=标准分值×完成比例

5、有关说明

(1)手机银行交易是指客户通过财富在手卡自助办理的账务性交易业务。

(2)自有品牌实物金银产品是指**系列金条、银条,**金银纪念章,**金钱等金银产品,年末分别计算金、银销售量。

(3)社区便民金融服务一卡通开户小区认定标准为:各单位选择配套设施完善、有物业管理,相对比较正规的小区作为合作伙伴,达成一致意见后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缴费一卡通”委托代收代扣协议书》,且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与小区内30户以上居民签订《缴费一卡通”委托代收代扣三方协议书》认定为成功拓展1个小区,考核时须同时出具小区合作协议复印件、三方协议复印件,缺少任何一项均不予认定;

(4)各指标数值以联社统计数据为准。

(三)奖励加分项目

1、2012年首季开门红业务竞赛市场拓展专业各项竞赛得分相加排名前三名的信用社及排名前两名的直管分社在年度对口考核中进行加分,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2分。

2、对于年内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按照竞赛规则加分,但各单位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不包含首季开门红竞赛加分)。

3、年度内各信用社及直管分社在市场拓展、电子银行、业务创新、

新产品应用试点、风险防范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每项视情况加2-3分,全年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4、市场拓展、业务创新、中间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卡业务先进经验做法或宣传报道被认定的市、省、国家级刊物刊载的,按以下规定加分:在《工作简报》、《**农信》及《**晚报》上发表的每篇加0.5分;在《**科技报》、省联社《发展与创新》、省联社《电子银行简报》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省联社《**农村信用合作》杂志发表的每篇加1.5分;在《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杂志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其它报纸刊物发表的不加分。内容相同的稿件在多种刊物上发表的,根据最高级别刊物加分标准加分,在同一级别刊物上多次发表的,只按该级别刊物加分标准加分一次。稿件应不少于200字, 200字以下及发表图片的按一半加分。各单位需保管好报刊原件,以备审核。宣传报道全年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附则

(一)本办法考核期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本办法由**区联社电子银行部制定,解释、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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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电子银行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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