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制度

2020-03-03 03:59: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百色学院澄碧校区二期扩建项目场地开发及边坡支护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职工守则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立志中天,争创一流

3、遵纪守法 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

4、爱护公物,不破坏公共设施

5、穿戴整齐,礼貌待人

6、热爱集体,能为项目部争荣创誉

7、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必请假

8、在工作上,要有良好的职工道德修养

9、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公益活动,发扬助人为乐精神

10、正确使用项目部文明用语。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斗殴不论事前起因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2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5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50-2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每个职工都要保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10-5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100-5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200-10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九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不得在社会上违法乱纪,如有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100-2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做好的锚索、格栅梁、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50-2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100-500元或视情节处罚。

18、严禁在男(女)宿舍内男女混住(夫妻除外),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100-5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50-200元,大便每次罚款50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0、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1、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22、严禁用饮用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饮用水现象,违者每次处罚款50-100元,或视情处理。

23、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4、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项目部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25、班组长应规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6、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新进工人必须到项目部进行登记备案,如没有登记就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罚200-500元。

27、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教育并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待50-2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0、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200-10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1、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2、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50元的以5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50元的以5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做好的锚索,格栅梁,已装好的管道,电线,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视情奖励。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0元/人次,不扣帽带5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5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50-200元。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处以每处2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5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5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项目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0-2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处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如受罚者不主动交罚款的,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50-2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安全设施者,发给50-10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著,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0、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口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1、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务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人员进出场制度

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未经项目部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和宿舍区。

2、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的班组长先带到项目部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4、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处罚款50-100元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5、经组织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的班组长的申请,经施工员签字,在财务处领取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未领工资。

8、凡与项目部人员无理取闹者,按地方治安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夜间施工报批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百色市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30前工作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及百色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对未办理夜间施工申请手续的班组,一经发现,项目部将对该班组进行200-500元罚款,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管理规定。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

2、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地点,违者罚款50元/次。

3、厕所做到专人清洗,每天不少于两次,同时经常喷药,消灭蚊蝇。

4、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及时清扫,棉被、物品须折叠,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

5、各工种材料,质量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50-100元。

6、由炊事员负责清扫,排通食堂边的污水沟,保证废水外排通畅。

7、每个职必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9、由项目部每月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4、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七条处罚。

5、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6、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7、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人生安全,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对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防护、场容卫生、消防防火的定期检查:

1、由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分项进行检查。

2、查出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

3、每月定于是

16、30两天为定期检查日。

4、整改以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并注明复查意见。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劳动人民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项目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三级教育制度,对新到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同时运用各种形式,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明确生产必须注意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教育职工既要有充分的生产技术又要有严格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的遵守操作规程。

3、结合季节性,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如大风、大雨、冰冻或雪雨季节,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职工较全面的提高对安全生产深刻认识。

4、班组长每天上班前必须对班级职工做好班前教育,并做好记录,对当天的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项目部,以便及时解决。

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机械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50-10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2、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反映“调整、润滑、坚坚固、清洁、防腐”十字作业状况。

3、任何机械不得超负荷运转、作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更不能私自换人,否则对操作人员作出50-100元/次罚款处理。

4、项目部机械管理负责人每月检查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反映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机械保养有一定成绩者进行一定的表扬奖励。

5、机械出现故障,应立即请机修人员进行检修,机修人员要及时对出现故障机械进行修理,机械绝对不允许带病作业。

6、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作业,不得马虎。

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示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工程部防火领导小组应每半个月对施工现场、防火场所、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2、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3、对违反防火制度、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罚款50-200元。

4、对损坏消防器材,不听劝阻者给予50-100元罚款。

5、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坏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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