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制度

2020-03-03 04:55: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结核病归口管理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刘梅 副组长:刘汉光 成员:郝金栋陈荣强韦伟 报告员:李士侠

罗庄区结核病防治所

罗庄区黄山镇卫生院

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

(一)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本乡镇肺结核病人的发现任务;对疑似肺结核病人或肺结核病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时进行报告,并组织转诊工作,并保障转诊到位率达到项目管理要求。

(二)与防疫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本地区卡介苗接种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 析和预测工作;

(四)负责落实本地区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化疗管理工作;

(五)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

(六)对肺结核病高发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或普查;

(七)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八)培训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

结核病防治报告转诊制度

一、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医疗机构要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到疾病预防控中心结防科做痰检。

三、医疗机构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防保科或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加盖“疫情已报”章,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做好病人的健康促进工作,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股进行诊治,不得开具抗肺结核药品处方。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股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股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出院时一律不准带抗结核药品。

九、防保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半月一次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十、防保科负责对乡、村及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十一、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5%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

村卫生室结核病防治职责

1、应有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

2、对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和取药,

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3、推存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协助

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

4、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5、及时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外出及失访肺结核患者的信息;

6、向患者和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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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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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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