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转院制度

2020-03-04 00:58: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转科

(一)凡因病情需要转科的住院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出科室凭会诊单联系好床位,住院处办妥转科手续后才能转科。

(二)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及时转科。

(三)如系危重症患者,转入科室应按急诊要求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者,应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室医护人员护送至转入科室,并与值班(或经管医师)做好床边交接工作。转入科室应及时诊治或抢救,并按时完成接班记录。

(四)患者转科前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下达转科医嘱,完成转科记录。护士将本科室相关账目结算完毕后向电脑发送。同时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准备接收,可行走的患者由工人携带全部病历资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须用轮椅或平车的转科患者须派医师或护士随同前往,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转入科室应按照转入患者接收,及时开出转科医嘱。转科前医嘱全部停止。

(六)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

(一)转往他院

1.凡因我院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需转至外院诊治的患者,在病情允许转送的前提下,由经管主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班外时间报总值班)审批并备案。由医务科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不予转院,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

3.转院的费用结算及手续与出院相同。

4.患者转院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复印并带走部分病历资料,如检查化验单、病情摘要、出院小结以及转院介绍信等。

5.患者转院时由原经管科室酌情派医护人员随救护车护送。

6.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和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7.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入我院

1.外院要求转入我院的患者,须经我院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转院转科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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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转科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

转科及转院制度

转院、转科制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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