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队伍分类探析(推荐)

2020-03-01 16:42:1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监狱警察队伍分类建设探析

邹钰

摘要:随着共和国的发展,我国监狱走过了五十多年的风雨历程,监狱的整体建设迈向更高的层次。在新形势下,通过对监狱警察队伍的分类建设,建立不同序列岗位的资格准入制度和更加全面的岗位考核制度,明确、细化职能分工,重组现有监狱警力资源,实现更加有效的警力资源配置,建设一支业务精湛、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执法如山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更加有力的保证了罪犯改造的成果,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监狱 监狱警察 分类建设 途径 原则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 prisons have traversed a course of 50 years of wind and rain, the overall prison building towards a higher level.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e prison police force through the claification of the build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osts for different sequences acce system and a more comprehensive job evaluation system, clear, detailed division of functions and reorganization of existing prison police resources to achieve more effective police force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nd build a busine skills, politically qualified, competent style, the People\'s Police team prison firm in administering justice, a more effective guarantee of the outcome of the criminals, protect the socialist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Key words: Prison Prison police Category building Way Principle

五十多年以来,我国监狱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监狱人民警察也在监狱管理和罪犯改造中摸索出一条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管理建设道路,为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我国监狱管理和罪犯改造也发生许多变化,在新形势、新局面、新情况、新任务的环境中,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与艰巨,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复杂。在监狱的发展中,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而制约着监狱管理和罪犯改造。因此建立一支业务精湛、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执法如山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非常的重要。

一、人民监狱警察职责与法律地位

监狱警察作为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有关法律承担对罪犯改造的任务;作为刑罚的执行者,监狱警察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寻。

(一)监狱人民警察的性质和任务

监狱人民警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监狱管理人员。我国《监狱法》规定:“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人民警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人

1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刑事司法力量。其基本职能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以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任务有:执行刑罚,管理监狱,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组织罪犯参加生产劳动,管理监狱经济,在有效改造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

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是指监狱人民警察作为一个特殊的警种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力和必须履行的义务。监狱人民警察既是刑罚的执行者,又是监狱的管理者、教育改造的实施者、监狱生产的组织者,在惩罚和改造罪犯工作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起着关键作用。为了保障监狱人民警察有效执行公务,我国法律赋予监狱人民警察广泛的权利。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人民警察法》,对人民警察的范围、任务、宗旨、职权、义务和纪律、警务保障、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1994年12月29日通过的《监狱法》对监狱警察的范围、权限、义务等做了具体的规定。2由此可见从法律上确定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为监狱人民警察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监狱这个特殊场所,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就在于代表国家对罪犯行使刑罚执行权,行使特殊的管理职能。

12 杨殿升,张金桑.《中国特色监狱制度》,法律出版社,1998,第23页。

史殿国.《监狱学概论》,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第73页。

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发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位分类产生的问题造成了监狱人民警察身份的单一性和监狱工作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影响着罪犯改造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一)职权宽泛,精力有限

目前监狱人民警察行使的职权范围很广泛,将管理、执法、罪犯改造、生产劳动等职责集于一身,岗位界限模糊,虽然在日常监狱管理中干警有职责分工,但这种分工属于粗略型,并不细致,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一名干警要承担多份工作任务。例如某监狱某区队负责监狱工厂的某车间生产,该队干警除了要执法和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外,同时还要承担生产监督和日常经济管理的任务。由于承担任务较多,而干警个人的工作精力有限,则会产生精力不能集中处理某项工作的情况,从而影响工作质量。监狱的职能要求除了要求对刑罚执行外还应承担罪犯改造的重要任务,监狱干警的职权过度宽泛,必然会影响对罪犯改造结果。

(二)专业不适岗位,业务水平不高 在监狱管理中,干警要承担多项工作任务,除了要通晓罪犯改造的相关理论知识外还要懂得一定的管理和生产技能知识。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大致由四部分人员组成:部队转业干部,约占15%;院校分配学生,约占20%;监狱内部转招人员,约占60%;社会调入干部,约占5%3。这种人力结构,决定了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整体上缺乏系统性的专业知识和职业化的专业技能。显然,在监狱只能多元化的情况下,目前监狱干警总体的专业知识水平是相当有限的,其中一些院校分配的学生在实际中从事的工作任务也与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不对口,内招人员和社会调入人员及军转干部在实际监狱管理和罪犯改造中也基本依靠工作经验进行工作,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缺乏和不精通必然导致业务水平上的差距和应对能力的滞后。

(三)管理体制不科学,影响干警工作热情

我国监狱对监狱人民察的管理体制普遍采用的是公务员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从执法和干部管理的角度出发是符合需要的,但是监狱工作有其特殊性,除了要对罪犯执行刑罚外,还要对罪犯进行教育和改造,监狱人民警察既是执法者,又是教育者。这种特点要求监狱人民警察要具备较丰富的文化、专业、技术知识。而监狱不加区分地采用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做法,忽视了监狱工作中存在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这种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一性不能调动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管教一线的很多人民警察对本职工作都存在一种厌恶感,认为没有激励机制,过多地强调责任风险;有的还认为在管教一线工作的干警是最没出息的,想尽一切办法往行政后勤岗位挤,造成有才干、有水平的干警很快被提拔到行政后勤工作岗位去,剩下的都是缺乏经验、技术的新干警和晋升无望的老干警,造成了改造能力的低水平循环。

(四)职位分类不完善,技术专业短缺

3张志明.《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理性思考》载,山西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5-9,第3期,第47页。 从我国监狱按岗设置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位分类来看,我国监狱人民警察主要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和管教人员两大类。但是,随着我国监狱罪犯教育工作的开展 ,文化、思想、技术和心理内容为主的教育工作越来越突出,相应对这类人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实际工作中一方面文化教员、职业技术培训人员、心理学专家、精神病学专家、医学专家、犯罪学专家等人员配备不够,分工不细,学历也较低,整体素质不高;另一方面监狱人民警察的专业化知识不强,很多人是属于半路出家或者专业转行,未真正做到专业人才专用。虽然近几年来,各监狱一方面按照司法部的有关规定鼓励监狱人民警察参加学历教育,学历层次有了较大提高,但文凭水分较大,很多人拿文凭的目的是为了以后提干用;另一方面,各监狱现在招录新干警提高了学历层次,大批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充实进了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但真正能及时胜任本职工作的为少数。

三、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建设的原则

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建设需要不断的探索、实践、总结、完善、发展,在组织建设过程中我个人认为应当把握四个原则。

(一)以人为本,合理分配的原则

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罪犯实施改造的实施主体,承担监狱管理和罪犯改造的重要的特殊的任务,监狱警察队伍分类建设要充分考虑到干警的个人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能力素质,做到量才而用,每个业务岗位安排能力和专业对口的干警上岗。对监狱管理职能要不断完善,加强一线警力,有针对性的安排岗位和布置工作任务。

(二)实事求是,依法实施的原则

实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建设必须要与“专业化、革命化、正规化”相结合,促进三者协调发展4。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不得与现行《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制度条例相违背。对待监狱警察队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根据现有的情况,分析解决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

(三)循序渐进,继承创新的原则

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离不开一定社会文化和物质环境,因此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立足现实,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鉴于目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结构、素质现状及发展要求,既要加大引进人才力度,更要抓紧管理教育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率先专业化,特别是高素质的执法、管理和矫治人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总结多年来队伍建设成功经验,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另一方面要注意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坚持用创新精神与理念,来推动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建设发展。

(四)公平竞争,激励进取的原则

在监狱警察队伍分类建设时,应当按岗位需求,积极公开、公平、公正的引进人才,保证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进入警察队伍。在体制改革方面,应注重实际工 4 李豫黔.《大力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载,金剑期刊.2003,第17页。 作能力和干警的选拔提升的制度建设,保证有能力、有干劲、有知识的监狱人民警察得到重用发挥才干;在不同种类的岗位寻求平衡支点,重视一线干警的业绩,提供同等条件的竞争机会。学习先进管理理论,建立相对完善的工作激励制度,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四、监狱警察队伍分类建设的构想

当前我国监狱职能的多元化,导致了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能的多重性,恢复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能单一化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途径。对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科学分类,就是要恢复其单一化职能,分化监狱人民警察的行刑、改造、管理和生产职能,以矫正和管理职位为核心,其他职位为辅助,配备具有各自专长的监狱人民警察,充分发挥其在岗位上的作用,这样既强化了生产、管理、教育职能,也提高了生产效益和罪犯改造质量。笔者认为位分类建设后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位模式是下列模式:

(一)行政领导岗位

行政领导岗位包括:监狱、正副狱长和政委;各职能部门主管及监区主要领导。他们是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领导力量,是国家刑罚政策能否正确、有效执行的主要影响者,是监狱发展方略的谋划者,是精通监狱理论和监狱实务的学者与专家,他们能独立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为此,他们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深厚的文化底蕴,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二)行政事务服务岗位

行政事务服务岗位在整个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结构中,其专业定位应属“行政辅助和后勤辅助”类型,他们是刑罚执行的行政执行力量和后勤保障力量,其岗位分布在监狱各层级,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秘书科、后勤保障部门、档案、文印、信访、信息调研室等各职能部门的一般办事人员。他们直接影响着监狱的各业务工作的开展和效率的高低。他们应具有相关的专业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品行良好。

(三)安全保卫岗位

安全保卫岗位是刑罚执行的“规范秩序、安全保障”力量,其岗位主要是内看守及狱内侦察人员,他们直接担负着维护监狱内的秩序稳定及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负责对罪犯的活动进行日常监管,控制被监禁罪犯和预防罪犯逃脱,为此,他们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强健的体格,应急处理的能力。

(四)教育矫正岗位

教育矫正岗位主要包括心理咨询、文化技术教育、思想行为教育、医生等岗位人员,他们是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中坚力量”,是刑罚执行的基础群体,直接承担着罪犯的教育矫治工作,他们大多数分布在监区、分监区基层一线,群体大、岗位多。对他们,在类别上可根据岗位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文化与技能教育技术类、思想和心理矫肢技术类等,在层级上根据技能水平的高低可分为不同的层级,如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特级职称,他们能正确贯彻执行监狱工作方针、政策。为此,他们必须熟悉和掌握某门教育矫正技能,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说理能力及其人格魅力。

(五)监企生产经营管理岗位

监企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是监狱生产单位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主要人员,岗位包括:人力管理、生产技术、财务管理、产品销售、后勤服务等岗位人员,他们是监狱生产单位组织者、管理者,负责监狱的工厂或者农场的生产经营。由于从事生产工作,所以要求干警专业性很强的技术知识,从事生产技术的开发与生产的技术支持,在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同时也要传授罪犯一定的生产技术,使罪犯拥有一技之长,同时监狱生产单位的生产的产品需要销售必然需要与社会企业、团体、个人交往,因此,他们必须具有一定的良好的社交能力,强烈的市场意识,丰富的专业知识。

五、监狱警察队伍分类建设的途径

监狱警察队伍的分类建设有多种途径,分析探讨的切入方法也各不相同。笔者根据个人水平能力结合在某监狱实习期间学习认识,认为应该从现有的警力资源和制度改革建设入手。

(一)明确、细化职能分工,重组现有监狱警力资源

目前,我国监狱管理职能主要体现现在三大部分,一是刑罚执行,对罪犯进行惩治改造;二是监狱日常的行政事务管理包括狱政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等;三是监狱企业(监狱生产单位)的经营管理。因此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能多元化,弱化了对罪犯改造的职能。要实施分类建设,就要在前期中确定职能的详细分工,制定明确的岗位序列,在监狱管理现有的情况下,将现有的警力资源按照当前个体单位所承担的职能任务分类统计,对数据资源进行详细分析。按照干警的学历、专业知识程度和业务水平的高低、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分类分组,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以此为基础在做进一步的工作。

(二)设置合理的人才培训、引进、流动制度,科学配置警力资源 按照前期的警力资源数据的分析,对分类分组后的监狱人民警察重新分岗定位,具有较强专业性知识的干警要分配到矫正、心理、保卫、生产等对技术、和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岗位。对年龄偏大且有一定文职文化程度的安排到行政事务服务工作的岗位。对部队专业干部且年纪较年轻的干警分配到监狱安全保卫岗位。对重组后的监狱警力做好在职培训,做到量才而用;对已经不在适合从事工作的干警要进行辞职辞退,妥善安排。对警力不足,需要人才的岗位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公平的引进人才。同时监狱岗位内部的合理流动、系统内相互流动、系统内外柔性流动,盘活警力资源,优化资源组合。

(三)建立不同序列岗位的资格准入制度

资格准入是现代人事管理中保障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和基础。从事监狱行刑和改造罪犯的监狱人民警察,其资格准入应当根据不同的职位要求,规定不同的任职条件,并贯彻实施凡进必考的录用制度。对于依法执行刑罚,从事管理、教育、矫治和改造罪犯的监狱人民警察,参照国外对监狱官员的管理方式,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要求,实行严格的科学化分类管理,并逐步像法官、检察官一样,实现其队伍建设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要通过专业技术机构岗位的设立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与评聘,调动监狱人民警察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能的积极性。从而,在监狱行刑和改造的第一线,积淀一大批管理和矫正教育等方面的专家,逐步实现专家治监,科学改造罪犯,切实提高行刑效益和改造质量。

(四)建立合理规范的岗位考核制度

监狱要积极建立一套合理规范的考核制度,严格推行岗位考核制度,重视绩效管理。根本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 考核制度 ,增强考评制度的针对性。针对政工、管教、生产和行政后勤等工作的不同特点,细化、量化考核制度,使之客观、公正,便于操作。考评方法要逐步走向科学化,通过考核过程的公开性、人才竞争的公正性、定量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提高考核的可信度和准确读。要加强检查、考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与公务员制度相结合,从严要求,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及时。通过实行岗位制度考核,使监狱干警更加明确自己工作标准、职责和任务,有效的调动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杜绝过去存在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消极工作思想。

六、监狱警察队伍分类建设的意义

监狱警察队伍的分类建设意义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监狱警察的综合素质,队伍整体水平有质的提升,使人力资源的达到尽可能大的优化,岗位设置更为科学合理,让个人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各岗位之间协调发展,充分合作,使得监狱的改造工作有更大的进步,增强改造质量。

(一)有利于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业务水平

监狱警察队伍分类建设在制度上有了改进,本着“以人为人,注重发展”的原则,监狱加强监狱警察的业务培训力度,同时引进大量的专业知识水平高的优秀人才充实壮大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立规范合理的考核制度、用人制度、晋升制度将极大的调动监狱干警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的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个人的专业知识水平,拓宽知识结构,将逐步又专业化强,向业务知识面广的复合型人才转变。

(二)有利于提升队伍整体质量和罪犯改造质量

分类建设的在调动干警个体的工作热情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也将会在整体队伍的的结构上增强队伍整体的实力和工作质量,在拥有专业化强,岗位结构合理的监狱管理体系中,通过不同岗位间的相互渗透和专业的对罪犯矫正改造,将大幅度的提高罪犯改造的质量,同时因为干警的业务水平增强在对罪犯的改造中,将以更科学、更人性化的教育方式对罪犯实施矫正改造。

(三)有利于促进监狱向科学化、专业化、革命化、正规化的实现 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分类建设,在制度上进行改革和完善,是管理模式和体制与时俱进,能更好的适应当前监狱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更好的应对监狱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制度改革,使得监狱干警的知识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得到进步,增强监狱整体的管理水平和实力,保证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向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方向不断发展进步。

我认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建设,既可以强化监狱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提升业务水平和改造罪犯的能力,又能加强监狱管理的主要职能既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同时也可保障监狱企业生产和狱政管理运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建设既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也调整了监狱警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人尽其才,保证监狱日常工作的持续协调的发展,在另一层面上也做到了注重“以人为本”的发展管理理念,为干警提供一个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和发展空间。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建设将为监狱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一支保障有力、作风过硬的新时期的监狱警察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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