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办法

2020-03-03 08:24: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生奖励办法

第一章 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 奖励是维护纪律的积极手段,其目的在于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加强对学生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学生各方面的才能,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加强素质教育的力度,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同一事迹只给予一次物质奖励。

第二章 奖励的项目、条件和评比办法

第三条 对个人的奖励项目、条件和评比办法

一、“三创”优秀学生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评比条件

1.创优。品质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良好。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和文体活动,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创新。富有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勤学敏思,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

3.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探索实践,有较强的创业意识,自觉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或有自身创业经历,表现突出。

(二)评比办法

1、“三创”优秀学生人数为班级人数的10%。

2、正确理解 “三创”优秀学生的评比条件,搞好思想动员。

3、开好小组会,进行个人总结,同学评议,由小组提名,班级进行评比。

4、班主任组织团支部、班委会主要成员对班级评出的“三创”优秀学生进行全面衡量评定。评比材料及结果按规定时间送专业部进行初审。

5、专业部初审后在放学离校前送学工处,复审后报学校批准,新学期开学一周内予以公示。

6、每学期评比一次。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 评比条件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进取向上。

2.工作成效好。担任班委、专业部学生分会、校学生会等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性、创造性强,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同学的普遍好评。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

A、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15%,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评比。

B、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学生分会学生干部总数的20%,由专业部负责组织评比;

C、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学生会学生干部总数的25%,由学工处、团委负责组织评比;

D、学生干部只参加自身最高职务层次的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2、班主任将评比结果按规定时间送专业部进行初审。专业部初审后在放学离校前送交学生科,复审后报学校批准,新学期开学一周内予以公示。

3、每学期评比一次。

三、优秀团干部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 评比条件: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德育学分达B级以上);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进取向上。

2 2.工作成效好。担任团支部、团总支、校团委等干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表现突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干部人数为:

A、班级优秀团干人数为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人数的15%,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评比。

B、团总支优秀团干人数为团总支团干总数的20%,由专业部负责评比;

C、优秀团干人数为学校团委团干总数的25%,由学工处、团委负责组织评比。

D、团员干部只参加自身最高职务层次的优秀团干评比。

2、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团小组评议提名,团支部会议确定候选人,团员大会通过,并征求班主任意见由团总支审核汇总后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审议复评后报学校批准。

4、每学期评比一次。

四、优秀团员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 评比条件: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学校党支部、团委保持一致。

2、能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与各项团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3、能自觉履行义务,按时交纳团费,天天佩戴团徽,准时参加团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

4、能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能主动反映并敢于抵制各种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认真,各科成绩均合格。

6、能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员人数为班级团员人数的10%。

2、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团小组评议提名,团支部会议确定候选人,团员大会通过,并征求班主任意见后由团总支审核汇总后上报校团委,团委审议复评后报学校批准。

3、截止日期为四月二十日。

4、每学年评比一次。

五、文明学生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 评比条件:

1、自觉接受党、团组织教育,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经常看报,收听广播、电视。

2、维护集体荣誉,助人为乐,争做好事。

3、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尊重师长,虚心接受教育,同学间团结友好,互相尊重。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善于思考,勇于发言,课间文明休息。

5、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物。

6、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穿着大方、朴素,积极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7、学习上自觉做到五认真,刻苦训练技能,成绩合格。

8、认真上好二操二课二活动,体育成绩达标。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员人数为班级团员人数的20%。

2、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各宿舍评议提名,班委会议确定候选人,学生大会通过,并征求班主任意见后由专业部学生科审核汇总报学校批准。

3、截止日期为六月二十日。

4、每学年评比一次。

六、个人单项奖的评比条件和评比办法

各专业部根据本部实际,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课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优秀宿舍长”、“学习特长奖”、“ 技能特长奖”、“ 文艺特长奖”、“ 学习进步奖”、“ 体育优胜奖”、“ 劳动优生奖”、“ 单科优胜奖”、“ 爱心使者奖”等单项荣誉称号。

评比条件和评比办法由各专业部自行确定。 第四条 对集体的奖励项目、条件和评比办法

(一)先进班级评比办法

1、文明班级的名额按专业部在校班级数的25%计算。

2、专业部在《文明班级评比办法》所得考核分数的基础上,听取相关意见,初步确定文明班级名单,在要求的时间内送交学工处复审。

3、每月评比一次,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二)先进团支部评比办法

1、先进团支部的名额按专业部在校班级数的15%计算。

2、专业部在《先进团支部评比细则》所得考核分数的基础上,听取相关意见,初步确定先进团支部名单,在要求的时间内送交校团委复审。

3、每月评比一次,班级团支部颁发流动红旗。

(三)星级宿舍评比办法

1、专业部依据《星级宿舍评比细则》考核分数的基础上,听取相关意见,初步确定星级宿舍名单,在要求的时间内送交学工处复审。

2、每月评比一次,宿舍粘贴星级标志

第三章 奖励的实施

第五条 奖励必须根据受奖者(或集体)的事迹及其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及时正确的实施。

第六条 奖励决定可采取班会、校会或者书面形式宣布,并登记存档。

第七条 对获得以上奖励的同学,应当在《学生成绩报告单》中予以反映。

第八条 及时宣传受奖者的先进事迹,在情况允许时可召开表彰大会,以鼓励和教育全体同学。要教育受奖励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前进。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对在校内外各项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对照本办法规定的奖励项目给予奖励。

第十条 学生个人单项不得超过二项,超过者可进入“三创”优秀学生序列参加评选。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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