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1:38: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宅基地审批程序
1、分局接到镇政府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落实村民代表大会召开情况以及公示内容,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并出具初审意见报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2、地籍科确定地类,并签名盖章;
3、规划科确定是否符合规划、计划,并签名盖章;
4、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耕保科验收占补平衡,出具补充耕地备案文件;
5、农宅科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无异议的,拟批准文件,经主管局长、局长签字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复后转回大厅。
二、申请材料
属新拨宅基地的:
1、镇政府请示文件3份
2、村镇规划图1份(不含无规划村庄)
3、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录及公示内容各1份(公示照片)
4、宅基地呈报表(一式三份)
5、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
6、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
7、属于建新交旧的,与村集体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8、分局初审意见
属新型社区建设及迁户并村的:
1、镇政府请示文件3份
2、镇政府承诺书
3、批准文件(市级)
4、村镇规划图1份
5、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录及公示内容各1份(公示照片)
6、宅基地呈报表(一式三份)
7、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
8、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
9、涉及建住宅楼的提供安排住户名单,并提供住户身份证明,不再提供宅基地呈报表(出具规划局意见及堪界报告)
10、分局初审意见
附注:
1、上报请示或呈报表中填写用地类别应为:农用地(耕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面积统一为平方米;
3、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红章;
4、统一为A4纸。
5、分局初审意见填写: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村
民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及公示内容,审查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确定地类;现场堪察是否适宜居住,有无危险设施;占补平衡落实情况等;
下步建议: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原则,结合宅基地审批实际,审批资料在分局可全部备齐,建议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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