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通知

2020-03-02 14:28: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金川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提前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入春后,随着气温迅速回升,春耕生产及入山旅游踏青活动逐渐增多,加之清明节在即,人们有上坟烧纸的习惯,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切实做好 “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现做出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进入林区祭祀、扫墓人数将成倍增加,加之气温回升较快,森林火险等级明显提高,火源管理难度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彻实以保障生态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好州、县两级森林防火会议精神,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的要求,认真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位领导、每位巡山守卡人员,落实到山头、地块、路口和坟头。当前,各级领导和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进入森林防火临战状态,确保我县“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大的火情火灾事故。

二、大力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 随着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常年不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在我县已逐渐被打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地宣传森林防火,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牌等媒介,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群众摒弃上坟烧纸、燃香放炮等传统祭奠方式,积极倡导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植树祭奠等科学、文明的祭奠方式,及时宣传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努力普及全民防火扑火知识,真正做到“文明祭奠,平安清明”。

三、加强巡查,坚决消除火险隐患

(一)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为主,认真搞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及时排除出火灾隐患。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落实森林防火宣传措施,使森林防火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要深入林区沟道开展巡山护林检查,在林区要道口、入山口设立哨卡,杜绝火源进入林区。三是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认真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使森林防火工作不留死角。

(二)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外来观光人旅游人员、外来祭祖人员和重点区域,油库、林区小庙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巡查力度。在林区重点路口要设立防火检查哨卡实行专人把守,对林区林缘、道路两旁、坟头要增派力量死看硬守。“清明节”期间,严禁在林内和林缘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点

蜡烛、烧纸钱、鸣放鞭炮,严禁在林内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严禁炼山、烧山驱蜂驱兽等野外用火。对发生的违章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严厉查处。对老人、儿童和痴呆傻等重点人员要落实专人监护,坚决避免因监护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对此,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森林公安局将组成督察组,采取分片方式加大对清明节期间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察力度。

四、完善措施,做好扑火各项准备 全县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好本部门的森林火灾应急措施,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要提前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处置扑救。要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扑救工作的首位,坚决避免因扑救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及时畅通 “清明节”期间,各地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乡镇、各防火责任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坐镇指挥,安排好值班人员,要求各观察哨和嘹望人员必须坚持到岗在位,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要认真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时限上报制度,各乡(镇)在发生火情后要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积极科学组织展开自救,严禁各单位在出现火情后有乱报和超级上报的行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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