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0-03-02 08:33: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乌苏市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乌苏市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1.1.2 项目承担单位: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人民政府 乌苏市头台乡人民政府

1.1.3项目实施管理单位:乌苏市委农办 1.1.4项目资金管理单位:乌苏市财政局 1.1.5项目绩效考核主持单位:乌苏市财政局 乌苏市委农办 乌苏市农业局 乌苏市林业局

1.1.6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乌苏市八十四户乡政府副乡长 ** 0992-**(办)**(手机) 乌苏市头台乡政府副乡长 ** **(手机)

1.2 项目主要内容、实施地点、工作任务、年限及目标 1.2.1 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基本条件 1.2.1.1 项目实施的意义

针对目前乌苏市设施农业起步晚,规模小,发展空间大等现状,按照自治区科技兴农建设项目总体要求,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进一步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乌苏市在八十四户乡、头台乡大力推广日光温室蔬菜、林果种植,进一步激发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设施蔬菜、林果产业的发展速度,提升蔬菜、林果产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层次,提高蔬菜、林果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传统的种植模式,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水平和经济收入,实现农民增收,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项目的实施对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1.2.1.2 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

1.2.1.2.1有明显的地缘交通优势。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位于乌苏市城乡结合部,东与乌苏工业区相邻,北疆铁路、312国道、奎赛高速公路穿乡而过,与独山子、奎屯各相距十余公里。乌苏市头台乡位于乌苏城区北部,离城区50公里,东与皇宫镇毗邻,北与农七师125团相连,交通便利。项目区两乡镇以10分钟车程为半径的范围内有城市人口近50多万人,乌苏距塔城巴克图口岸360公里,开发区内和国外市场潜力巨大。2013年8月乌苏市将建成乌苏北园春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北疆地区农产品集散地, 。

地果蔬的空白,满足广大市民需求。采取日光温室育苗,采用穴盘和营养袋育苗,全年蔬菜育苗200万株。加强日光温室蔬菜、林果种植适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 项目实施技术路线和主要技术措施

2.1 项目区产业产品生产发展现状和编制依据 2.1.1项目区产业产品生产发展现状

项目区一:2004年八十四户乡蔬菜片区通过了国家农业部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认证,基地面积由1.5万亩扩大到3.5万亩,带动了周边乡场镇蔬菜的发展。基地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认证了《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证书》,以此来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建立了八十四户乡无公害蔬菜检测中心,初步完善了无公害蔬菜检测体系。确保了上市蔬菜都能达到无公害蔬菜标准。2007年11月申请注册了“巴海牌”农副产品商标。每年可向市场提供40多个品种20万余吨的优质无公害蔬菜和瓜果,所产的无公害瓜菜远销乌鲁木齐、塔城、伊犁、奎屯、独山子、克拉玛依等地。

项目区二: 2012年4月头台乡建立了林果业配套栽培示范与推广基地,初步完成了无公害果品示范基地建设体系。引进瑞光

28、千年红、中油

5、春蜜、春雷、英格尔、大久保等7个油桃蟠桃品种,克伦生、佛蕾无核、无核白鸡心、美人指、维多利亚等5个鲜食葡萄优良品种,秦冠苹果品种1个,整合农民农田土地300亩,作为设施林果业基地建设用地,以提高设施栽培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施林果种植的产出率和效益;以实施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前提,打造安全、优质、绿色名优品牌,建立核心科技示范区80亩,露地葡萄、苹果、蟠桃等200亩,并示范辐射带动全乡露地林果业3000亩。

2.1.2项目区产业产品编制依据

2.1.2.1本项目的建设依据新疆农业经济发展的“十一五”规划要求,项目建设顺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符合新疆未来农业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特色农业发展规划。 2.1.2.2塔城地区给乌苏市定位以及乌苏市“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绿色蔬果基地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项目的示范引导当地的设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2.1.2.3 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充分发挥乌苏市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和生产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并为乌苏市特色精品农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因而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2.2 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

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引导农户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和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构建蔬、果支柱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走公司加基地联合作社(协会)带农户的产业化发展路子,加快全市蔬果生产,提高商品率,增加省内外市场份额,变自然、区位优势为经济优势,为我市与全自治区同步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2.3 项目实施技术路线:温室设计-温室选址-钢架的距离-后坡设置-地下保温设置-滴灌-土建施工。

2.4 项目实施主要技术规程: 第三章 日光温室推广任务及年度计划 3.1 项目总体技术推广任务

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20座,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复播指数,推广新技术、新品种,从而增加蔬菜、林果种植户的经济收入。 3.2 项目分区实施年度任务计划

项目实施2013年 3月—2012年11月,在八十四户乡巴海村、康家庄村新建标准化蔬菜日光温室11座,在头台乡汪家庄子村新建标准化林果日光温室9座,以及温室周围路、林、渠、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等。(见附件1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四章 项目实施效益分析 4.1 经济效益 新建蔬菜日光温室11座,蔬菜种植由一年1—2茬增至2—3茬,温室一茬蔬菜产量3000公斤,每公斤价格最低按2元计算,每座增加经济效益6000元,11座大棚增加效益6.6万元。每座温室育苗10万株,每株安0.3元计算,11座温室育苗110万株33万元,合计效益增加39.6万元。项目辐射带动周边夹河子乡、九间楼乡等乡场镇的设施蔬菜发展。新建设施林果业日光温室9座,收入估算两年项目期内林果示范田达到亩产优质桃600公斤,第三年达到亩产1000公斤以上,果品按10元/公斤计算,第二年亩收入就可达到6000元以上,第三年达到10000元以上,种植户人均收入达到20000元;葡萄第三年丰产期亩产量达到800公斤,亩收入为8000元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综合设施林果收入1000公斤/座,收入在10000元以上。

4.2 社会效益

项目区的科技普及率及科技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由1次提高到3次,土地生产效益由2500元提高到5000—8000元。高新技术覆盖率达到100%,优良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项目实施后,调整结构,增强农业后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农民的增收点,推进社会发展,确保农村稳定。此项目的推广可极大的提高设施果蔬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丰富乌苏市及周边地区早春及晚秋的果蔬产品品种,提高本地果蔬在冬季市场的竞争力,拉长果蔬销售时间,培育农民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市场提供质优、绿色合格的果蔬产品,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的质量,项目辐射带动周边夹河子乡、九间楼乡、西湖镇、皇宫镇、甘河子镇、四棵树镇等乡场镇的果蔬发展,项目的实施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可提供适量的就业岗位,增加当地农民增收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也是各种种植新技术推广普及的过程,这对于提高当地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增强科技意识,提高劳动效率都大有裨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制约当地果蔬产业化发展因科技和基础设施落后的困境。 4.3 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建设,高新技术的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无公害果蔬操作规程,采用合理的农业生产技术措施,提高果蔬的抗逆性,减轻病虫危害,减少农药施用量和田间农药残留,防止果蔬污染生产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三废”进入项目区,使用地下水或天山雪水进行滴灌,采用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将有效改善项目区土壤的水、肥、气等状况,使设施果蔬无公害产品的环境得到改善。设施林果业的发展,不但给人们提供可口的水果,而且使周围空气质量环境得到改善,是人们观光、旅游的好去处,并且为郊区乡镇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五章 经费估算、筹措和使用 6.1 经费估算

2013年3月—2013年11月乌苏市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总投资274.1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补助资金58万元,自筹2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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