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宿舍岗位职责

2020-03-03 04:26: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1、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的直接负责人,各班主任要配合学校总务处进行清查、核对,并对所列财产验收签字。

2、期初,总务处必须对各班教室的财产进行认真的清点和检查,并作好记录。若有损坏的(地面、桌凳、门窗、墙壁及教学设施),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修复,若不能修复的,报学校审批更换。若有班级所需物品配备不齐的,要在期初配齐,并作好登记。

3、各班班主任对班级财产至少每天巡查一次,记录汇报巡查中出现的问题,并将汇报材料在一个工作日内交到总务处。

4、学校总务处每月月底必须对每班的班及财产进行一次排查,作好排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排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造册登记报送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校综合治理办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节假日除外)。

6、期末,总务处对各班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检查、验收和登记。

7、总务处每次对班级财产的检查或验收,都要有相关印证材料(如相关教师签字、图片等)。

8、总务处必须建立财产管理台账,并将电子文档交校长办公室。

二、办公室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办公室实行值日教师责任制,总务处负责安排教师值日表,教师轮流值日。值日教师要管理好室内财产,做好当天清洁卫生工作,并监督、督促其他教师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2、办公室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学校统一配置,集体使用。办公室内各种物品均为学校财产,每位教职工都应爱护公共财产(物)。

3、办公室配备的电烤炉、饮水机、办公桌等固定资产和各类用具,归所在办公室使用,各办公室之间不得随意调动,私自挪用。

4、办公室桌椅实行编号管理,固定使用,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有损坏、丢失等财产损失,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5、值日教师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的教师要对财产进行清查,明确责任。

6、私人钱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7、要爱护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白日灯;不允许私拉电源线;下班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电烤炉、饮水机等。

8、严禁将办公室钥匙交学生留用,严禁学生私自使用办公室设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总务处将从工作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如因此而造成财产损,由责任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9、教师调离或换办公室,要与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不得将办公室、办公桌钥匙带走或遗弃。

10、总务处期初做财产登记,期末进行财产核查。

11、办公室财产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保修。

三、学校食堂财产安全管理

1、食堂资产由总务处统筹管理,负责登记造册,安排使用,清理盘点。

2、期初,对食堂的所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造册后,移交给直接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

3、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账;无原价的,按估价记账;维修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计资产原价值;各种资产都不提折旧,照原价计价。

4、食堂资产的购置,由食堂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学校校长批准,由总务处执行。

5、期末,对食堂资产进行盘点登记,核对有无人为损坏和遗失。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由直接管理者或使用人员照价赔偿。

四、宿舍资产管理制度

1、宿舍资产由总务处统筹管理,负责登记造册,安排使用,清理盘点。

2、期初,对宿舍的所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造册后,移交给直接管理人员(宿舍管理员)。

3、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账;五原价的,按估价记账;维修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计资产原价值;各种资产都不提折旧,照原价计价。

4、宿舍资产的购置,由宿舍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学校校长批准,由总务处执行。

5、期末,对宿舍资产进行盘点登记,核对有无人为损坏和遗失。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责令损坏人或使用人修复或照价赔偿。

五、处罚措施:

1、任何部门或个人,不配合总务处对所辖财产进行检查的,每次扣资10元。

2、所辖财产若有损坏的(除自然因素外),责令修复,不能修复的,照价赔偿;若有遗失,照价赔偿。

3、所辖财产如有损坏或遗失(除大型物件外),责任人不及时上报,发现一次扣资10元。

4、总务处未按时开展以上工作,对总务处工作人员每人每次扣资10元(开展每次工作的资料要完整,否则,视为未开展处理)。

5、财产属自燃性损坏,由学校修复或更换。

6、人为造成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7、因管理人员失职而导致财产受损或遗失的,由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8、对财产的损坏或遗失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由该该部门所有成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9、对财产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和赔偿金额从责任人工资中扣取。

百屯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任务

负责本宿舍区域安全管理、资产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管理。

2、文明管理、热忱服务。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

3、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工作时间上班,不迟到、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4、负责本宿舍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1)经常对本宿舍区域进行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进行阻止、处理,正确行使管理职能。

(2)外来人员未经批准登记不得进入宿舍。做好学生亲属来访出入登记工作。

(3)按规定时间执行关锁宿舍大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学生翻越墙门、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对宿舍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

(5)出现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时处置、及时报警,并报告职能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和财产安全。

(6)服从学校的领导和指挥,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5、对宿舍区域卫生实施检查、督促、管理。

6、负责本宿舍区域资产管理工作:

(1)负责本宿舍区域财产理赔工作;对人为、非人为损坏宿舍物品、设施,报总务处处理。

(2)负责离校学生的退宿检查等工作。

(3)负责值日领导对学生宿舍区纪律、行为进行管理,对违反宿舍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管理:a.违反宿舍安全管理条例行为的;b.违反宿舍财产管理条例行为的;c.违反宿舍卫生管理条例行为的;d.影响宿舍公共秩序的;e.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做好住宿学生宿舍区“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协助好有关文明创建工作。

8、严格执行每天查寝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在学生上课后对宿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a.滞留人员。b.宿舍卫生。c.公共设施。d.其他安全因素。

(2)每天中午和晚上按时查寝,检查内容为:a.清点寝室人数。b.是否有串室、冒名顶替现象。c.室内有无外来人员留宿等。

(3)查寝室要认真仔细,不得不查、漏查、误查、不得让学生代查,发现外来人员,决不允许留宿。

(4)学生请宿假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正规假条。 (5)认真填写《查寝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上课期间,如有学生滞留寝室,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晚上查寝,如有住宿生不在寝室,及时与班主任和值周人员联系(含值周教师和值周领导),并多方打听该生去向,学校组织人员追查该生下落,直至知其安全方可。

(6)每天接受学校值周人员对学校查寝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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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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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财产防盗安全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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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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