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0-03-02 03:22: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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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水利部要求,今年6月在我省水利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河南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扎实效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核心,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重点任务为载体,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以推进“三个提高”(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为主要抓手,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安全河南创建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水利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参加主题为“安全创建,从我做起”的“全民安全教育日”活动。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和安全度汛宣传为重点,积极参加6月12日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全民安全教育日”活动,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应急知识和典型案例等,推动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开展水利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按照统一安排,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认真组织职工开展或参加当地组织的安全警示片、安全宣扬、签名、研讨交流、安全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和安全文化到企业、职工安全演讲竞赛、“生命之歌”大家唱、“安康杯”竞赛和创建“优秀安全班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行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在我省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行动,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当地安监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以此为载体,大力宣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四)深入基层,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水利基层单位。要继续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水利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按照水利部安监便函[2011]号的约稿通知(内容详见“水利安全监督网”通知公告栏),积极组织力量撰写参加本辖区、单位参加水利报“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在行动”专栏的投稿(字数1500字左右)工作。各省辖市水利(水务)局不少于2篇、厅直属企事业单位不少于1篇,于6月15日前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水利厅统一整理后报水利部。

(六)经常关注“水利安全监督网”,认真组织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各省辖市参加竞赛人数不得少于30人,厅属各单位不得少于10人。认真组织好水利安全手册进工地活动工作,做好《水利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手册》的订

购、学习活动,切实提高水利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七)营造安全生产警示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厅属学校和企业要采取各种形式,板报、挂图、事故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宣传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在水工建筑物、建设工地张贴、悬挂水利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大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八)结合“打非”专项行动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施工预防坍塌专项活动,针对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和工程建设领域施工预防坍塌工作力度。

(九)结合工程度汛安全,组织水利安全度汛专项检查,开展防汛应急预案演练。

(十)交流推广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五、组织领导

省水利厅“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落实省水利厅和当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以月促年”,推动本单位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省辖市水利(水务)局、厅属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本次活动联络员名单、电话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报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二)完善形式,丰富内容。要在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着眼于提高民众水利安全生产意识,突出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与健康的关怀,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日常安全、度汛安全、水利工程施工、农村水电生产、水文监测设备安全运行等重点专业的安全工作,树立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水利系统职工的安全意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工地等活动,采用安全知识竞赛、演讲、领导与职工安全生产恳谈会和安全生产图片展等形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突出主题,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舆论氛围。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与有关新闻单位沟通、配合,通过多种渠道,

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提高全系统的水利安全生产意识。

(四)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各省辖市水利(水务)局、厅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单位的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项活动的主要成果,形成文字材料和电子文稿(影像资料刻成光盘)务必于7月3日前报河南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联系人:石世魁

电话:0371-65571552(兼传真)

电子邮箱:k@hns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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