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9:50: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北大附中武汉为明学校学生、家长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社会闲杂人士随意进出校园,保障广大学生、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初中部学生、家长进出校园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家长原则上不允许进学校(家长开放日除外),如果有特殊原因要进学校,必须由负责接待的老师
到校门口迎接,如果责任老师在上课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及时迎接,必须经责任老师电话确认后,家长才可进学校。如果电话联系不上责任老师,保安可联系德育干事(生活主管)。由德育干事(生活主管)负责接待家长。
2、正常放学(下晚自习后)、放假时间:
(1) 走读生凭学部德育处发放的走读生证件(有照片、班级、联系电话)出校门,其他时间一律
不准出校门。走读证不许借给他人,如果丢失及时办理。在办理期间由班主任开出门条、
德育处签字(盖章)方可出校门。
(2) 住校生不管有没有家长接送一律凭班主任、德育处签字(盖章)的出门条出校门。
3、教学时间内:
(1)走读生每天6:30至21:40期间持有绿色走读证的同学不允许出校园。
(2)不管有没有家长接送,所有学生一律凭班主任、德育处签字(盖章)的
出门条出校门。
4、周一至周五早6:30以后全天任何时间进校园的同学一律在门卫进行登记。
5、高中所有学生一律走主门岗,次门岗坚决不予放行。
6、任何老师(含班主任、生活老师))在没有出门条的情况下不得带领学生出学
校。如果没有出门条,在紧急情况(如:学生病重须送医院治疗等)下,可
以在门岗处签字说明,在保安同意后出校门。
7、节假日学生放假时间三个年级德育干事到主门岗协助门卫进行管理。班主任、
生活老师在学生离校之前不得先行离校。
8、此制度自2014年6月2日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学部德育处。
北大附中武汉为明实验学校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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