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2020-03-02 13:15: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生态畜牧业专业

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本社由 等人发起,注册资金50万元。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本社名称: 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注册资金50万元。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本社法定代表人:

本社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三条 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作社法人资格。

第四条 合作社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合作社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作社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 合作社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合作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第六条 合作社经营范围:牛、羊养殖、酥油、蕨麻、曲拉、芫根、虫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成员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50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30以上的成员,在本社事项决策方面,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合作社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2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兴海县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简介2

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衡山县山野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鼎兴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

《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章程.doc》
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