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意见

2020-03-02 08:17: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深圳市宝安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规划评审会

评审意见

深圳市水务局于2007年1月23日~24日在银湖会议中心八角亭会议室主持召开《宝安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宝安区政府、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广东省及本市相关专业的九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

会议首先听取了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关于“规划”编制情况的介绍,与会代表进行了咨询和质疑,专家组进行了广泛和认真的讨论和评议,兹将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综述如下:

1、“规划”做了大量的资料收集、调查和整理工作,对宝安区的洪(潮)涝状况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研究。“规划”内容全面,依据充分,资料翔实,指导思想和技术路线正确,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的运用合理,设计原则和任务明确,与相关城市规划基本协调一致,规划深度基本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请根据本次的评审意见,协调相关规划,经过补充、修改完善以后可以供展开下阶段工作的参照依据。

2、洪(潮)涝灾害给宝安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已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和严重的影响,从根本上治理洪(潮)涝灾害已刻不容缓,这是弘扬“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和谐深圳”最基

1 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应全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展开。

3、治理洪(潮)涝灾害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加强管理的规划原则是正确的,要做好全流域治理,系统布局、统筹兼顾,要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突出重点,近远期结合的基本原则。近期应先解决流域中比较紧迫,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使老百姓早日摆脱水涝之苦。

4、根据《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报告(2002~2010年)》提出宝安地区城市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潮位是合理和正确的。

排涝标准按:有调蓄能力时,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的标准;无调蓄能力时,按市政室外排水暴雨重现期1~3年的标准是合适和可行的。建议采用P=2设计标准。

鉴于计算所得50年与100年一遇的水位差和相遇洪水时的淹没范围均不大,因而工程所有设防标准建议均按标准值一步到位,不再分期。

5、对于茅洲河、观澜河及西部沿海流域的各主要支流防洪标准,以及防洪体系相结合的河道治理标准,按照支流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不降低现有支流堤防标准以及洪灾经济损失的定量对比分析等因素提出的设防标准基本上是合理和可行的。

6、根据地理特征分列茅洲河流域、观澜河流域和西部沿海三大水系的水文资料,推算所得两岸潮位、洪峰流量等计算方法基本合理

2 的。

7、关于防洪(潮)排涝工程规划:

7-

1、对防洪排涝提出的泄、蓄、渗三种方式即通过大力清除河道内违法建筑和其它河道障碍以及河道清淤加大河道泄洪能力。充分挖掘现有水库、利用有条件的地形兴建水库,保留现有河道已有的鱼塘、低洼地兴建滞洪区或人工湿地等实施滞洪、削减洪峰、以及结合城区内雨水利用及城市建设等,修复下垫面,增大地面下渗能力,增加地面地下滞蓄能力的措施和理念是合理和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应予以肯定。

7-

2、对茅洲河流域河道的治理方案采用上游以蓄为主,下游以泄为主,蓄泄结合的原则理念是合理和可行的,要坚持对影响河道的所有违章、违法和一切障碍物必须坚持予以拆除,不留隐患,要把河道划定的红、蓝线务必保留下来,坚持下去,早拆比晚拆好,应保障河道的基本泄洪断面尽可能不采取提高堤防和抬高水面的办法。

结合城市水环境改善等景观需要建设蓄水滞洪区削减洪峰的设想是很好的,但因涉及城市用地,市政规划,运行调度和管理上及实施上会有较大难度,作为唯一的推荐方案不恰当,应把

一、

二、三个方案的优点和可实施的条件有机的结合起来,并以果断的行动推进一方案的实施。

7-

3、对现有河道实施清淤护岸是十分必要的。一定要尽早尽快对河道实施全面的清淤工程,并对清淤后的河道强化管理手段。要进一步优化河道横断面设计,做到尽量少占地。对沿河景观、亲水文化

3 或护堤绿化等护岸形式,务必首先服从河道泄洪、行洪需要。要重视中水河床的整治。

要做好污泥处置及弃土场的选择和落实工作。

7-

4、原则认同对燕罗片区、公明片区、沙井河-排涝河片区及衙边涌片区排涝方案中设定的高水高排、低水抽排的方案,应根据各片区水涝的严重程度和外河水位的水文条件进一步做好设计参数计算的复核、论证工作,并要与上层次和相关的市政规划进行协调,统一规划意见,尽快付诸实施。

7-

5、观澜河流域干流大部分河段已经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整治或正在整治,可维持其原有整治方案,根据流域的地形特征和现状,流域的防洪宜采取以排为主,以蓄为辅的方案按设定的标准,继续完成全河段的流域内的整治工程。

7-

6、西部沿海区域防洪(潮)排涝工程提出的两个方案尚需进一步予以深化技术、经济方面的比较。推荐利用沿江高速公路的开发用地,将十条河涌连通,分设三个排水口集中排海方案涉及公路用地、路桥桩基基础,河道水力坡降的利用,淤积和河涌水环境等多方面的不定因素,较难实施,而维持现有排水系统,各河涌独立排海的方案具有互不干扰、泄水顺畅,还可充分利用现有河涌、鱼塘滞洪削峰,安全可靠有较多优点,应予深入比选。

7-

7、对沙井、福永、西乡、新安等街道办片区的局部内涝问题、因地势低洼,点多,面广,但单个内涝面积又不大的特点,采用分散设泵站抽排的方案是合适的,治涝标准可按不同条件选用短历时暴雨

4 P=1~2年(原则可按2年选用),进行排涝泵站设置和复核计算。

7-

8、机场外排渠至西乡河河口及西乡河口至新圳河河口段的海堤工程部分已施工完成,部分也已进入施工阶段,基本定型,但其设计标准按100年一遇潮位允许部分越浪标准设防,建议结合远期规划海堤轴线沿组团规划海岸线外推和结合港口布置等新建海堤方案,对防潮堤和防潮闸进行复核和调整。

8、河道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

结合河流和区域的排涝治污工程,实施对河道的生态修复和河流景观的改善是必要的,进行全面安排,合理布局,布置景点的规划也是必要的,但修复和景观工程必须建立在治污和河道整治取得基本成效的基础上实施并应以原生态的自然风貌为主体,不要过多的实施人工雕凿为好,景点设置也要结合市政规划,有重点的安排。不宜全流域、大面积、无目的展开。

9、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和取费标准,基本上是合适的,但鉴于工程项目庞大、名目繁多,工程难度和影响面很大,不定因素很多,为此工程投资的估算,要分项目、分工程分门别类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

要按工程轻重缓急,分年度、分时段提出分期的实施和投资计划,特别要把近期必须实施的项目列详实、列细化。

建议

1、茅洲河流域下游河段为深莞两市的界河,整治工作必然涉及到东莞市的协调配合,需要推进协调工作的进程,同时要做好在协调

5 工作未成效时,深圳如何应对过渡期的防洪排涝的手段并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

2、鉴于“规划”涉及范围很广,内容繁多,影响面大,“规划”的深度很难覆盖和满足全局,建议“规划”名称改为“初步规划”或取消“工程”二字。

3、对防洪排涝设计的分区、分流域标准问题建议结合城市规划、地貌特征、水文条件等予以进一步论证明确。

4、“规划”文本的编制中部分原始资料,水文数据,计算方法或标准数据的取值存在一些偏差和错误,建议进一步详细校核和验证。

5、在防洪规划的理念上,要重视和研究对洪水资源的综合利用,要在防的基础上,把宝贵的洪水资源服务于人类的生存和环境。

专家评审组

2007年1月24日

二甲评审专家意见

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的意见

换证复评审专家意见汇总

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的意见

阳谷县石佛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专家评审意见

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意见

评审专家邀请函

评审专家承诺书

《专家评审意见.doc》
专家评审意见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