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证明人证明

2020-03-03 13:19: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证人三:

证 明

兹证明 ,男(女),系 市(县、区) 镇(乡、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学校任教,担任 年 级 学科教学工作; 年 月至 年 月在 学校工作,担任 学科教学工作;

当时我与该同志为 关系。所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 (按手印):

年 月 日

---------------------- 证明人 ,系 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职务现居住于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说明:

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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