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教师教学水平评价标准

2020-03-02 05:59: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镇教师教学水平评价标准

全面、发展、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对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评价教师的教学,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他评与自评相结合的方法,既重视教学成绩,又重视获取成绩的过程与方法,通过评价促使教师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通过建立教师业务发展目标,引导教师向研究型教师的方向发展,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的目的

教师工作质量的综合评价是以教师个体的工作质量为评价对象。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评价主要是用客观的评价标准,科学的方法技术,公开合理的规范程序对教师的工作进行价值判断,评价结果是职评、晋级、提升、评优、评奖的主要依据。

二、评价的原则

教师工作质量的综合评价,要坚持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公开性原则、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原则,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形成 性评价与 综结 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的内容、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四、评价对象

全镇在职教师

五、评价内容及基本权重

1、教学0.6

2、师德修养0.

13、科研(含教研)成果0.

14、学校工作0.

15、其它(特色加分等)0.

1六、评价组织机构

(一)成立“教师教学水平评价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兼任组长,全面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校的评价工作。

(二)学校成教师教学水平评价小组,小组成员,可以是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以是有高级职称的离退休教师。

(三)学校在教导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以及各种评价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归档等评价工作行政事务,对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学生评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七、评价方法和信息采集

(一)教学质量评价方法和信息采集

1、每学期评价一次,一学年为一周期

2、统考学科和非统考学科两个系列进行评价。(注:统考学科的介定——凡市参加市区统一考试或升学考试的学科)

3、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评价方法。自评有利于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促使教师自我反省、自我调控,激发内在动机,主动改进完善,提高教学水平;他评可以加深相互间的了解与交往,促进教师间的互相学习和提高。

(1)教师自评(占10%)

每位任课教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教学质量自评。自评方式一是填写自评表;二是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质(含态度)教学文件、教学效果、课程指导、作业和考核等方面写出自评报告。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于每学期第17至18周交教师教学水平评价小组。

(2)他评包括学生评价、组内互评、学校评价三个部分。

①学生评价(占20%)

学生既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对象,又是教育资源的消费者,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对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教学的总体质量具有最直接、最全面的体验,对教学质量的评价最有发言权,应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来源。

学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安排在期末考试前进行,以班级为单位,由教导处组织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参加评价的班级由教导处随机决定(担任班主任的任课教师采取回避制),同一个班级的学生必须对单个教师进行评价,不准同时、集中评价多位教师;实际参评学生数不得少于该班级人数的90%,否则评价结果无效;学生评教表要当场发放当场收回,不准将评教表发给学生离场评价;参加评价的学生要认真、公正、准确地填涂评教表,评价结束后将评教表当场密封,并由评价主持人、班长签字,汇总到教导处。

②组内互评(占30%)

以教研组长评价为主,结合听课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学校规定随堂听课,要注意记录被听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并填写评价表,交教研组长。

教研组长要制定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计划,通过随堂听课、教学资料检查、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教学情况的基础上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③学校评价(占40%)

学校评价由校评价小组成员组成。

评价组成员要通过随堂听课、注意各方面的信息积垒,以保证评价的公正性。

(3)教学资料检查的说明

教学资料是指备课文本(教学设计书、教案、课件等)、授课计划(进度表)、作业批阅记录、学生成绩分析(或试卷分析)等,教学资料检查是检测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评价人员每学期都要对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全面检查评价。

(4)教学特色评价

鼓励教学中的改革与创新。教学工作是经常性、复杂性的劳动,具有一定的艺术性,需要教师创造性的工作。为了引导和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大胆探索和尝试教学改革,充分挖掘并逐步沉淀教师个人专长,形成特色,并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教师独特的人格魅力对学生发展的感染力,推动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于不断探索研究教学改革,在教学工作中有新意、有特色或有所创造并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以加权方式把教学特色评价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①教师自认为在教学上有特色或创新项目的,应向教导处提出确认申请,由教导处组织学校领导和有关教师进行现场确认;或在评价结束前向教导处递交教学特色或创新项目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教导处组织评价领导小组、评价组成员和有关教师进行事后确认。②评价小组在进行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若认为教师有教学特色或创新项目,应向教研室提出书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教研室、教师工作评价领导小组、督导组成员和有关教师予以确认。

③教学特色或创新项目的确认必须经参加确认的人员集体评议并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多数人员同意,方为有效。

(二)师德修养

1、政治品格(20分)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追求事业的发展。

2、工作态度(30分)

教师工作态度端正,工作量能达到规定标准,工作效率高。

3、遵章守纪(20分)

教师能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和职业道德规范及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能按照我校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4、为人师表(30分)

教师要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对待同事、对待学生、对待家长都要做到为人师表。师生关系融洽,对学生充满爱心。

(三)科研(含教研)成果评价

1、以每学年内的成果进行评价。

2、刊物类别由教师教学水平评价领导小组认定。

3、由教师教学水平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统计评价,成果材料由教师本人提供。

4、评价标准分A、B、C、D、E五档

(1)A档(100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公开出版(具有书号)的学术专著者。

②参与编写国家或地区规划教材。

③在市级以上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在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刊物或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本人是第一作者。

④参与市级以上课题者。

(2)B档(80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与编写校本教材者。

②有或参与校级课题者。

③在区级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且本人是第一作者。

④参与区级课题者。

(3)C档(60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论文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者。

②开设区级教学研究课有完整案例及分析者。

(4)D档(40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交学校教导处论文者。

②有教育教学案例且质量较高者。

(5)E档(0分)

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者

(四)学校工作

1、每学期评价一次,每学年为一个周期。

2、由教导处负责评价,每学期评价后把评价结果连同工作记录交教导处存档,以两个学期的平均值计算结果。

3、以教导处工作记录为依据,评价标准分A、B、C、D、E五档

(1)A档(100分)

全勤、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科研、教研活动)、学校要求参加的公益劳动及各种会议每次

都按时参加,积极、主动接受并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2)B档(80分)

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科研、教研活动)、学校要求参加的公益劳动及各种会议有1次无故不按时参加或有病事假一次,服从工作安排并能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3)C档(60分)

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科研、教研活动)、学校要求参加的公益劳动及各种会议有2次无故不按时参加,或有病事假2次,或者有1次无故不接受或不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4)D档(40分)

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科研、教研活动)、学校要求参加的公益劳动及各种会议有3次无故不按时参加,或有病事假3次以上10次以下,或者有2次无故不接受或不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5)E档(0分)

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科研、教研活动)、学校要求参加的公益劳动及各种会议有4次及以上无故不按时参加,或都有或者有3次及以上无故不接受或不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五)其他加权项目

1、确认有教学特色的加5分

2、获奖的

(1)国家级奖: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2分

(2)市级奖:一等奖11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

(3)区级奖: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4)本校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教研室负责收集提供该项数据并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奖级。

3、兼班主任工作满一年且无学生事故的加1分。此项数据由学生处提供。

(五)评价结果的计算方法

1、教学质量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1)评价(教)表中各项因素的得分=权重×等级系数

(2)各个表的总分=各项因素的得分之和

(3)学生评教得分=各学生评教总分之和÷评教学生数

(4)教学质量评价最后得分= 学生评教得分×0.2 + 学校评价得分×0.4 +组内评价得分×0.3 + 教师自评得分×0.10

2、教师工作评价综合得分=教学质量评价最后得分×0.6 + 师德师养得分×0.1 + 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得分×0.1 + 学校工作评价得分×0.1 + 其它×0.

13、评价等级认定

(1)优秀(A):按教师工作评价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序在被评教师总数的前10%。

(2)合格(B):处于优秀(A)与及格(C)之间。

(3)基本合格(C):教师工作评价综合得分≥60,按教师工作评价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序在被评教师总数的后15%。

(4)不合格(D):教师工作评价综合得分<60。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

(一)评价结果经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生效,评价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教导处必须妥善存储所有原始评价资料,接受教师咨询,并将评价结果分别通知每个教师。通知教师本人的主要信息有: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全校平均状况对比,本人所在位次和等级等。各次评价结果将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

(三)评价是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与承认。年度考核、评比“优秀教师”、晋升职称及岗位聘任实行“评价结果”一票否决制。

1、专职教师,要评为“优秀教师”、年度考核要定为优秀,其当年评价等级必须为优秀;当年评价等级为差等的,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2、申报晋升职称的教师,其评价等级必须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3、评价等级为优秀者,奖励200元,连续二年评价等级为优秀者,奖励300元,连续三年评价等级为优秀者,奖励400元;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扣年终奖金系数的0.3,连续二年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扣年终奖金系数的0.5,连续三年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九、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评估领导小组一每学期召开一次例会,并把教师评价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学校经常性工作的组成部分,把任务落实到各工作部门。

十、本方案由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评价标准

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嘉兴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西安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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