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要求

2020-03-02 07:50:1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4 办公及生活区建设与管理 4.1 办公区建设与管理

1、采用拼装式活动房屋的,房屋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顶排水通畅;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0.5m高的墙裙,地面设散水,排水坡度不小于3%。

2、会议室建筑面积适中,并在会议室醒目位置悬挂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环保目标及保证措施,其它牌图由各单位根据企业文化自行确定;会议室整体布置要协调统

一、美观大方。

3、办公区大门门柱正面应悬挂参建单位醒目的机构名称牌,在进入大门的道路两旁,设置宣传栏,其内容和标准由参建单位自行确定。

4、在办公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和条幅,其内容和标准由参建单位自行确定。

5、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场(站、室)区,每栋房屋设置4kg干粉灭火器1具,挂于通道旁,离地面不低于1.5m,并在房屋外墙上贴挂“消防责任牌”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注意防火”警示牌,同时在进入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场(站、室)区道路两侧30~50m范围内、隧道进出口和斜井洞门顶端及翼墙两端顶部插设不同颜色的彩旗,彩旗颜色间隔有序,插设应平直成线、间距均匀、稳固牢靠,经常保持彩旗的整洁与完好。

4.2 生活区建设与管理 生活区内应张挂包括公共生活区、住宿生活区、饮食生活区等区域在内的卫生责任区公示牌、卫生管理制度牌及门牌标识牌,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经常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1、宿舍

⑴ 宿舍室内的净高、通道宽度、人均面积、人数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⑵ 宿舍应采取必要的防寒、防暑措施;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通风良好,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

⑶ 员工宿舍床铺、储物柜等物品应摆放整齐,照明良好,室内整洁规范有序,无私拉乱接电线路现象;保温、消暑、防蚊蝇、防鼠设施完备。

⑷ 建立健全冬季职工取暖制度,用煤或电取暖时,要预防煤气中毒、火灾、触电等事件的发生。

2、食堂

⑴ 食堂位置应与厕所、污水沟、垃圾站等距离保持在30m以外。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粘贴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⑵ 食堂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制度必须按统一规定上墙悬挂。

⑶ 食堂建设要满足员工就餐需要。电气、消毒、炊具、灶具、清洗槽、防蝇、防鼠、仓储等设备设施齐全完备性能良好。

⑷ 食堂必须有从业卫生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验并持证上岗,卫生许可证原件和健康证复印件应上墙张挂。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

⑸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在存放间存放,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生熟食品要分类按区存放,并挂生熟食品标识牌加以区分;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或消毒柜内。

⑹ 锅炉房管理。锅炉房门口侧面墙上,应悬挂“锅炉重地,闲人免进”(见《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铁警18)警告牌,房内醒目位置张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牌参照相关规定执行。锅炉房室内管线布置要规范整齐,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上班要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相关要求。

3、厕所

⑴ 厕所大小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⑵ 施工现场宜设置水冲式和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齐全,蹲坑之间应设立隔板墙。

⑶ 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并定时对厕所进行清扫、冲刷、消毒处理,防止蚊蝇孳生。

4、洗漱

⑴ 洗漱间设施应满足现场施工人员使用,并满足节约用水要求。 ⑵ 淋浴室配置应能满足员工洗澡需要,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在相应的房间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⑶ 洗漱间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⑷ 污水处理: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泥浆等必须经过沉淀或集中处理后方可排放,不得随意将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泥浆等直接排入河道内,引起河水污染。

5 施工便道、便桥的设置与管理

5.1 工地施工便道按批准设计组织施工,同时要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保证在雨、雪、冰、冻气候条件下运送材料、施工指挥和抢险救灾的车辆通行,做好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并在醒目位置做好施工车辆速度标牌的设置。

5.2 施工便道路基要稳固并作好防护标志的设置,在便道靠沟谷一侧或高路基外侧应设置坚固、稳定、美观且带有夜光反射的防撞墩、防撞柱等防护设施。急弯处两端适当距离处应设置弯道警示标或限速标牌,便道路面要平顺无明显坑洼,便道上不得堆放料具等杂物。

5.3 便道应有畅通的排水系统,路面无积水、淤泥,不得出现水漫路面现象。

5.4 便道主要干线的设计应尽可能靠近主要工点附近,引入便线线路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避免与铁路线、公路线交叉,尽量不占用路基或影响工程施工;直线地段做成2%人字形横坡,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设计外侧超高,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一般沟深和底宽不小于0.5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设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

5.5 与省道、国道相接的便道路面应采用C15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cm硬化过渡,其它地段宜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做好原地面地基处理,地质软弱地段基底作片石挤淤或换填处理,保证地基稳固;道路两侧坡面经处理后应平直圆顺,坡脚附近严禁积水、取土、破坏植被或乱扔垃圾,保持道路范围内干净、美观。

5.6 施工便道的标准

1、双车道:路面宽度6.5m,路基宽度7.5m,路基填高≥0.2m。

2、单车道:路面宽度3.5m,路基宽度4.5m,路基填高≥0.2m。每300m左右应设置长度为30m×3m的会车平台。

3、弯道:弯道的半径,应根据工点进出场最大设备的转弯条件设计施做,最小转弯半径≥20m。

4、坡度:一般情况下不大于8%,特殊地段不大于11%。

5、对进出隧道场地便道50m范围内的地面要做硬化处理,标准为:C20混凝土(其厚度不小于20cm),混凝土下基础应采用碎石或灰土垫层碾压密实。

6、绿化:有条件时,在便道两侧实施植树绿化,树与树之间间距应不大于3m。

5.7 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标识:

1、施工便道一侧,应设置“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提示牌标志(0.8m×0.6m)。

2、在便道危险地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警示牌标志(0.8m×0.6m)。

3、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便道拐弯处,设置明显的拐弯指向标志和限速标志。

4、在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引导车辆通行;施工便道与铁路线路相交叉的铁路平交道口两侧,应按规定设置平台、栏木(门)、警示桩及警示标牌,并设专人配备信号备品进行防护;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损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经线路(道口)工长的许可;在站内还应经车站站长许可;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还应经信号工长许可;在电气化区段,还应经供电工长许可,并在其协助指导下方可通过。在施工便道危险区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警示牌,夜间设红色警示灯示警。

5、在便桥桥头前进方向的右侧设置便桥标识标牌和限重、限速标牌。

5.8 在便道前进方向左侧设置半公里标和公里牌。

5.9 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大临设计,其承载负荷要满足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便桥净空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面栏杆扶手安装必须稳固牢靠,其高度不得小于1.1m,栏杆颜色必须统一,同时在桥头两端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限重、限速标牌允许通行重量。

5.10 便道、便桥设专人养护,定期清扫(特别在冬季下雪时,必须对桥面、便道路面的积雪及时进行清理)、定时洒水抑尘。

5.11 相关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规定执行。

6 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6.1 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⑴ 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新建临时房屋)采取不低于2m的砖围墙(做墙皮,外侧粉刷为白色、上有灰瓦压顶,下有踢脚装饰线30cm)或通透式围栏封闭。

⑵ 施工工地按规定设置坚固、稳定、美观围栏或围墙;场地出入口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并在大门一侧设置单位(场地)铭牌。

⑶ 施工现场进出口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指定专人看守,并建立健全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并做好记录。

专 项 标 准 1 混凝土拌和站

1.1 根据整体规划绘制详细的现场布置规划图,合理布设砂石料棚、水泥库房、外加剂库房、生产油库及拌合加工区等,拌和站的拌合能力必须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站内道路及材料存储区必须硬化,站界用砖砌围墙进行封闭。

1.2 在场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栏、标语横幅及材料标示牌。

1.3 挂设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识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司机岗位职责牌;在拌和站架子楼下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重地,注意安全”等警示牌。

1.4 根据现场条件合理设置污水处理池和洗车区,并布设排水系统和沉淀池。

1.5 材料存储要求:

1、水泥、粉煤灰等微粉材料采用散装仓或袋装方式储存,袋装品存入料棚内。

2、进场碎石、砂子必须为合格产品,拌和站内设待检料存放区;碎石、砂子分别存放在料棚内,料棚高度应高于施工机械作业高度0.5m以上,隔墙高度应能满足不同材料堆放高度不混放和便于冬季对原材料保温措施的落实。

3、混凝土骨料储放场地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风、雨、雪设施。各种存料区设置分区标识牌,各种(半)成品设置(半)成品标识牌,各种材料设置材料标识牌。

1.6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作业。

1.7 每天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美观,井然有序。

1.8 混凝土骨料储放场地设置适宜高原严寒的保温施措,确保骨料温度控制冬季混凝土施工,经热工计算所要求的温度之上。 1.9 拌和站长必须设置可靠的冬季施工保温设施,确保拌和站保温棚内温度不得低于15℃;拌和站长水利用高压锅炉加热,确保水温控制在60℃左右;设置可靠的污水排放系统和保暖,不得任意在场地上排放施工用水。

1.10 袋装水泥和外加剂等按品种、强度等级分批分类堆垛存放,堆垛高度不大于1.5m,十袋高为宜,离地面0.2m以上,并设置可靠的防风、雨、雪防护设施,冬季施工时提前将袋装水泥和外加剂放入温棚中进行预热,确保在使用时温度控制在10℃以上。

1.11 在冬季应对储存散装水泥、粉煤灰等罐体进行必要保温防寒处理,确保散装水泥及掺和料进入拌合机前温度不低于10℃。

1.12 混凝土运送罐车冬季施工时罐体必须在罐体外采取保温防寒措施加以防护。

1.13 露天临时堆放的水泥与外加剂,必须用篷布或彩条布进行防风、雨、雪覆盖并在其底部加垫防潮、防水材料等设施;临时堆放时间越短越好。

2 制梁场(预制场)

2.1 根据整体规划绘制详细的现场布置平面图并合理布置生产生活区,满足工程、工期和生产生活要求。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硬化预制场地和制作预制构件及台座;场地四周用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封闭,设置出入口及大门,该标准参照第2.2、2.

3、2.4节相关条款执行;场内合理划分布置混凝土拌和站、制梁区、构件加工区和存梁区,并有区域标识(详见“标志”铁识6)。 2.2 制梁场应有坚实的存梁台座和地面排水系统,梁片存放时应支垫牢固,不得倾斜,并设置防止梁体倾覆的措施。

2.3 在场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栏、标语条幅,其内容、标准分别参照第2.3节相关规定执行。

2.4 在梁场的醒目位置设置主要牌图,牌图标准和内容参照第2.3.2条执行。

2.5 制梁场的混凝土拌和站、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在醒目的位置布设区域标识牌,其设置要求及标准参照第2.3节相关规定执行;构件加工区设置参照第2.3节相关条款标准执行。

2.6 龙门吊设置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按照第2.10节相关规定条款执行,在龙门吊下方的相应位置,挂设“当心吊物”(详见“标志”铁警2)、“禁止停留”(详见“标志”铁禁6)、“注意安全”(详见“标准”铁警12)等警示牌。在醒目位置挂设司机岗位职责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岗位职责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7 梁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应安全良好,运行正常,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2.8 张拉台座两端设置防护装置,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详见“标志”铁指12).2.9 制梁场的锅炉房门侧面墙上悬挂“锅炉重地,闲人免进”的标识牌(详见“标志”铁禁18),房内醒目位置张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安全警示牌,其标准参照第2.4.2条规定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2.10 轨道板场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 钢筋加工场

3.1 加工场实行封闭管理。

3.2 在场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栏、标语横幅等。 3.3 场内材料按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区布设;各区域在醒目位置设置区域标识;各类钢材、成品、半成品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满足防雨防潮条件,做到钢材不生锈,不与油污、化学物、污泥等有害物接触;并做到标识标牌清楚;加工区加工用钢筋不得随地任意摆放,防止施工用钢筋二次锈蚀,影响施工质量。

3.4 场内加工棚采用轻钢结构搭设,可根据需要设围墙或围栏防护,各种加工设备均挂“安全操作规程牌”,电动设备挂设“当心触电”警示牌等,并要考虑冬季防寒防冻措施的落实。

3.5 加工棚设置4kg干粉灭火器至少2具、灭火沙2m

3、铁锹2把、铁桶2只。

3.6 电焊机、对焊机、钢筋切断机、手持电动工具等钢筋加工机械,必须经施工单位机电、安全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作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

3.7 冷弯机、砂轮机及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弯曲机、拉伸机等机具传动部分安设防护罩,电机有防尘防雨罩,机具安装验收手续齐全有效。

3.8 电焊机工作标准: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触电保护器;一次拉设线路长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并穿管保护,严禁碾压或在热源附近拉设;电源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不超过3处;避免绝缘线路老化;防雨罩具良好并保护接零、接地,保持焊把绝缘良好。

3.9 氧气、乙炔瓶要有标准色标;使用气瓶间距大于5m以上,距明火不小于10米,且有隔离措施;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小于2M;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有防震圈和防护帽;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皮管用夹头紧固,不漏气。

4 试 验 室

4.1 在试验室墙上的醒目位置,张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等。

4.2 试验室配备4kg干粉灭火器2具,灭火沙1m3,铁锹2把,铁桶2只,消防斧2把,消防钩2把;室内环境保持整洁卫生,满足试验要求。

4.3 试验人员佩带胸卡作业,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记录清晰。 4.4 仪器设备挂设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状态。 4.5 试验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符合环保要求。

4.6 在试验室中使用或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时,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防止人员受到伤害。

4.7 试验用有毒有害液体,执行双人保管制度。

4.8 试验器具必须按规定由专业主管单位进行鉴定,并在试验器具上张贴合格标签,并有相应鉴定手续。 5 路基及桥涵

5.1 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栏、标语条幅,其要求、内容和标准分别参照第2.3节执行。

5.2 合理规划取土场( 标志设置见“标志”铁识12)、弃土(渣)场(标志设置见“标志”铁识11)、复耕土堆放处(标志设置见“标志”铁识7)、施工便道;在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醒目位置挂设安全警示牌,其设置参照第2.8节相关条款执行。

5.3 根据工程状况,确保有1~2名安全员,佩戴袖标巡视检查(袖标详见“标志”铁识2),并作好记录。

5.4 石方爆破作业要有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后实施;出现哑炮时,按照规定设专人及时处置;放炮时必须设置警戒线。

5.5 火工产品的管理参照第2.11节相关条款执行。

2.5 施工便道、便桥的设置与管理

2.5.1 工地施工便道按批准设计组织施工,同时要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保证在雨、雪、冰、冻气候条件下运送材料、施工指挥和抢险救灾的车辆通行,做好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并做好施工车辆速度标牌的设置。

2.5.2 施工便道路基要稳固并作好防护标志的设置,在便道靠沟谷一侧或高路基外侧应设置坚固、稳定、美观且带有夜光反射的防撞墩、防撞柱等防护设施。急弯处两端适当距离处应设置弯道警示标或限速标牌,便道路面要平顺无明显坑洼,便道上不得堆放料具等杂物。 2.5.3 便道应有畅通的排水系统,路面无积水、淤泥,不得出现水漫路面现象。

2.5.4 便道主要干线的设计应尽可能靠近主要工点附近,引入便线线路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避免与铁路线、公路线交叉,尽量不占用路基或影响工程施工;直线地段做成2﹪人字形横坡,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设计外侧超高,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一般沟深和底宽不小于0.5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设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

2.5.5 与省道、国道相接的便道路面应采用C15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cm硬化过渡,其它地段宜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做好原地面地基处理,地质软弱地段基底作片石挤淤或换填处理,保证地基稳固;道路两侧坡面经处理后应平直圆顺,坡脚附近严禁积水、取土、破坏植被或乱扔垃圾,保持道路范围内干净、美观。

2.5.6 施工便道的标准

1、双车道:路面宽度6.5m,路基宽度7.5m,路基填高≥0.2m。

2、单车道:路面宽度3.5m,路基宽度4.5m,路基填高≥0.2m。每300m左右应设置长度为30m×3m的会车平台。

3、弯道:弯道的半径,应根据工点进出场最大设备的转弯条件设计施做,最小转弯半径≥20m。

4、坡度:一般情况下不大于8﹪,特殊地段不大于11﹪。

5、对进出隧道场地便道50m范围内的地面要做硬化处理,标准为:C20混凝土(其厚度不小于20cm),混凝土下基础应采用碎石或灰土垫层碾压密实。

6、绿化:有条件时,在便道两侧实施植树绿化,树与树之间间距应不大于3m。

2.5.7 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标识:

1、施工便道一侧,应设置“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提示牌标志(0.8m×0.6m)。

2、在便道危险地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警示牌标志(0.8m×0.6m)。

现场管理标准化 〃83〃

3、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便道拐弯处,设置明显的拐弯指向标志和限速标志。

4、在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引导车辆通行;施工便道与铁路线路相交叉的铁路平交道口两侧,应按规定设置平台、栏木(门)、警示桩及警示标牌,并设专人配备信号备品进行防护;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损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经线路(道口)工长的许可;在站内还应经车站站长许可;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还应经信号工长许可;在电气化区段,还应经供电工长许可,并在其协助指导下方可通过。在施工便道危险区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警示牌,夜间设红色警示灯示警。

5、在便桥桥头前进方向的右侧设置便桥标识标牌和限重标牌。 2.5.8 在便道前进方向左侧设置半公里标和公里牌。

2.5.9 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其承载负荷要满足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便桥净空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面栏杆扶手安装必须稳固牢靠,其高度不得小于1.1m,栏杆颜色必须统一,同时在桥头两端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允许通行重量。

2.5.10 便道、便桥设专人养护,定期清扫(特别在冬季下雪时,必须对桥面、便道路面的积雪及时进行清理)、定时洒水抑尘。

2.5.11 相关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相关规定执行。

2.6.1 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⑴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新建临时房屋)采取不低于2m的砖围墙(做墙皮,外侧粉刷为白色、上有灰瓦压顶,下有踢脚装饰线30cm)或通透式围栏封闭。

⑵施工工地按规定设置坚固、稳定、美观围栏或围墙;场地出入口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并在大门一侧设置单位(场地)铭牌。

⑶施工现场进出口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指定专人看守,并建立健全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并做好记录。

2.10 施工用电安全

2.10.1 施工现场专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应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方式,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未端必须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应大于10Ω。

2.10.2 进入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固定吊装设备、钢梁梁体等可能因雷电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设施,均装设接地线。

2.10.3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匣一漏一箱制;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符合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1995)的规定,并与用电设备相匹配。

2.10.4 配电箱及开关箱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0.6m;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器、保护器要灵敏可靠,不得出现误动作,分电箱内有自动空气隔离开关。

2、配电箱盖上有统

一、明显的警示标志,箱内有清晰的配电线路图和责任人名字。

3、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的环境中,并采取防晒、防尘、防雨、加锁措施,距地面2m以上。

4、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别设置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2.10.5 照明线、动力线架设高度应满足要求,过通道或穿管时应埋设于地面以下,其埋深不得小于0.8~1.2m。

2.10.6 洞口工程等场地外临时用电线路不能缠挂在钢筋、模板、脚手架、树上;电动机具、电源线不能带电随地拖拉;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和开关应及时拆除并作好标识。

2.10.7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照明专用回路应有漏电保护。

2.10.8 检修与维护电器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停电作业制度,并在开关把柄上挂设“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同时设专人值守防护。

2.10.9 现场安设变压器、增设配电房的要求:

现场管理标准化

1、露天高压变压器房间的面积应不小于3m×3m,围墙高度不低于3.5m,围墙内地面平整无杂草,外墙根设有3%散水坡,门向外开启,在围墙外适当高度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等警示牌;变压器安装在离地面0.5m的基础上。

2、配电间高度不低于3m,面积应不小于3m×3m,屋顶禁用易燃材料,且有可靠的防雨雪设施,配电间房门向外开启,有色标和“配电重地、闲人免进”警示标语,并配锁实行专人管理。

3、配电间必须符合“五防一通”的要求。

4、变配电间内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砂箱、1211灭火器等绝缘灭火器材,并有各类警示标志牌,以便维修时使用;各条线路应统一编号并作出用途标记,做到室内清洁无杂物。

2.10.10 施工照明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作业,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2.10.11 施工现场用电,要严格遵守用电设计规定,不得擅自拉线盒装设插座、插板。

2.10.12 生活用电要严格遵守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扯,不得随意装设插座、插板,不得使用电炉盒较大功率的电气设备。

2.10.13 专用或大负荷电器设备保护零线设置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

2.10.14 配电线路不得老化,应按规范要求对破皮处所进行包扎处理,并对线路过道进行特殊防护处理。

2.10.15 施工工地要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有接地电阻值测试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台帐内容齐全、实行专人管理。

2.10.16 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3、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4、多台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方可向负荷供电。

2.10.17 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标准的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专用电杆要符合标准规定。

2、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人行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1kV以下不应小于6m、1kV以上不应小于7m。

⑵通讯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⑶外电架空线路与铁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7.5m。

⑷在建工程(含脚手架、施工机具)的外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1kv以下为4m、1~10kv为6m、35~110kv为8m、154~220kv为10m、330~500kv为15m。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等保护措施,并悬挂警示标志(详见“标志”铁警

1、

12、16)

2.10.18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满足初期支护锚喷、衬砌混凝土施工、排水、应急照明、通风等用电负荷的自备电源,并与大电实现10分钟内快速切换。

2.12 环境保护 2.12.1 水污染防治

1、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和建筑垃圾堆放在河流、水库、沟渠等水体附近及河道内,更不得向河 现场管理标准化 〃92〃

道直接排放污水及生活废水,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文明施工牌。

2、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混凝土养护、拌和站及运输设备冲洗等,产生的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后排放。

3、隧道内排水必须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方可在指定场所排放。(老赵这条能做到吗?)

2.12.2 固体废弃物处理

1、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侵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集中处理或回收利用。

2、隧道弃渣外运弃至规定地点,并按规定做好支挡防护,同时做好层间平台与边坡处理,并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防治村民捡拾废旧物资造成意外伤害;对要进行覆土还耕或恢复植草的取弃土场,要及时按规定还建。

3、过期或失效的火工品必须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并做好销毁登记台帐的签认。

2.12.3 大气污染防治

1、对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大气、地表植被、农作物或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2、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蓬布或彩条布加以覆盖严密。

3、禁止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有毒、有害物体,防止有害物体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对大气造成污染。

4、加强施工车辆维修保养,安装净化消声器,减少尾气排放。 2.12.4 噪声污染防治

1、在临时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进行施工作业时,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机械作业噪声;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同时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

2、采取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机电设备保养、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等措施,尽量降低噪声强度。

3、混凝土搅拌站等高噪声作业场地设置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施工车辆通过城区、村庄时应尽量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

标准化申报要求

桥梁施工标准化要求

标准化厂房要求 [优秀]

工地建设标准化要求

浙江省安全标准化要求

标准化学校档案资料要求说明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达标要求

隧道施工“四个标准化”要求

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要求

提升机房质量标准化要求

《标准化要求.doc》
标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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