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6:56: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证明
兹证明xxx,性别:x,身份证号码: 452727198710050218 ,系 经济技术 分院 市场营销专业 2010级 1 班学生,学号为: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家庭详细住址: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东坡镇爱国村6组,学生家长联系电话:11111111111,该生于_2010年9月就读我院,学制 三_年,正常毕业时间为__2013_年6月30日,学费__6500__元/学年,住宿费_800元/学年。
该生在校情况:_认真学习,团结友善,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
联系电话:0771-7515101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经济技术分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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