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桥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0-03-02 15:27: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头委发[2009]36号

头桥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各村(居)、镇属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降低运行成本,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管理与服务机制,现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编外人员使用管理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用人原则

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则,以适应服务群众需求、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为前提,以打造精干、团结、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从紧配备、从严管理,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在具体工 1

作中,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确保素质。确需用人的,组织科拟定招录条件,执行严格的考察程序,提高用人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保证新聘人员的素质。

2、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用人,控制总量。机关事业内部实行科学分工,优化组合,提高效率,能不进或少进的要尽量不进或少进,非特殊需要,超编情况下一律不进人。努力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数控制在编制许可的范围内。

3、程序规范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党委决定。今后凡机关事业用人,事先由用人部门提出需求申请,镇组织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编制使用情况拿出用人方案,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是否新增用人。用人初步意见形成后,由镇党委报区组织部审核批准,并对拟用人选进行一周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4、能进能出的原则,坚持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对编外人员实行规范管理,执行年度考核,组织他们进行述职、述廉,召开民主测评会,并作为续聘、解聘、辞退和奖惩等重要依据,确保用人机制灵活化。

二、名额核定

1、编外人员指行政关系在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机构的非在编人员。

2、镇机关、事业编外人员使用名额控制在编制总数

的20%以内,具体核定由镇组织科负责,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准。若机关、事业实有人员超编,则应相应减少编外人员使用名额。

3、现有编外人员超过核定名额,新进人员实行“减二进一”(现有编外人员减少2人,可补充1人);达到核定名额,新进人员实行“减一进一”。

三、用人对象与标准

1、用人对象:

新进对象原则上为村主要干部和在村工作满三年的优秀大学生村干部。

2、用人标准:

村主要干部本人连续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所在村连续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一等奖或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

大学生村干部连续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并已在村担任重要职务。

四、用人程序

1、在区委下达的编外控制数以内研究聘用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申请,经镇党委原则同意后,由组织科进行用人考察,并将经考察无异议的意向人选名单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经镇党委正式研究确定,对新进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在未满编情况下研究聘用新进人员,根据编制限

额可顶编使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组织部门审核,报区委组织部批准,经镇党委研究确定后正式使用,以后补充工作人员时,按照“退一补

一、先退后补”原则进入。

3、对新进人员实行3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范围扩大到原单位人员和党员、群众代表。

五、报酬待遇

1、新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同职级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2、新进人员按照现有同职级编外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3、新进人员的退休待遇参照现有同职级编外人员标准执行,退休后按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规定实行社会化管理。

六、用人管理与纪律

1、新进人员的退休年龄界定: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

2、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根据考核情况续签合同。新进人员采取聘任制的形式,不办理正式入编手续,由镇政府与新进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由镇政府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派遣。

3、对编外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等重要依据。编外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第一次予

以诫勉,责令限期整改,第二年考核基本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予以辞退。对新聘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予以诫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一律辞退。

4、因解聘、辞退、终止合同等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对现有编外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其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发放渠道等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有编外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逐步进行投保。

6、本实施细则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对编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组织科每年初填报编外人员花名册,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7、在乡镇机构改革实施前,今后凡镇机关事业新进人员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违规进人,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责任。

七、附则

1、本办法由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09年11月19日

抄送:存档。

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精武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0人公告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对策研究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清理编外人员法律建议书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象探析

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与管理暂 行 办 法

廉江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试行)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高级雇员管理实施细则

《头桥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头桥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