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1

2020-03-03 03:19: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核算中心2017年上年度工作总结

2017年上半年,在教科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核算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均衡发展、质量提升”为目标,坚持“统一核算、集中支付、细化预算、规范收支、全程监控”的工作方针,通过核算中心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健全和完善会计核算中心的规章制度,规范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为了规范会计业务工作,能够让每位财务人员学习、熟悉各学校的业务和会计核算工作,核算中心按轮岗制度于今年1月进行了全员轮岗,这样不仅能起到相互监督作用,防止个别财务人员违规行为的发生,还能在有人员请假的时候,有人可以顶替工作,不耽误工作;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及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报账工作,我中心在原有的制度上又起草、制订了《乌苏市中小学、幼儿园财务收支审批暂行办法》、《乌苏市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集中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细致会计操作规范程序,严明会计人员职责,用制度管人管事,坚决杜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实现了从宽到严的突破,继续把好财务审核关,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在一

定程度上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大大地减少了资金的浪费和不合理开支,把违规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对收入支出的管理上,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学校所有的收入都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所有的支出都必须按学校事先规定的用款手续办理用款,涉及到财政性资金收支内容的还必须按国家财政性资金收支的规定办理预算外资金的财政专户交存、返还和资产购置、日常大宗消耗的政府采购。做好学校财务票据管理工作就是做好了财务工作的“财务收支两条线”的源头控制工作。所有开支都是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预算细化收支。对取得的合法收入及时入帐,并实行票款分离,双人操作,体现了监督管理的严肃性。按季对各项财务收支状况以公告栏的形式对学校进行公示,随时接受大家的监督。通过不断加强财务监督,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支出管理。

二、经费及固定资产管理

预算内经费全部由财政拨款,主要是职工工资、离退休工资、社保资金、公用经费、寄宿贫困生补助及项目资金等开支。主要通过以下工作来实现经费管理。

1、按期发放工资、上缴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

2、学校公用经费严格按照《乌苏市中小学、幼儿园财务收支审批暂行办法》执行,手续不完善、票据不正规和非正常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采购大宗物品、维修、项目建设大额开支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乌苏市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集中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账、卡、实相符。

三、常规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并完成2015年会计档案移交工作及2016年会计档案归档工作。

2、认真对学校票据计划和支付进行审核。

3、完成并及时上报2016年教育经费统计表、自治区基础教育财务信息统计表等各类财务报表。

4、根据乌教党发【2017】33号文件,开展教科系统私设小金库和会员卡工作,38所学校完成第一阶段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材料。

5、配合审计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完成对乌苏市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古尔图镇中心学校、皇宫镇中心学校、夹河子乡中心学校共6所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6、配合审计局对教科局局长任职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延伸审计(2015年幼儿园的奖补资金使用明细、2015年、2016年幼儿园生活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7、配合并完成教科局各科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下半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梳理核算流程,积极探索核算业务知识,寻找差距,改进工作。

2、继续推行财务人员轮岗制,将财务核算方面的成功做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3、有计划的组织各学校、幼儿园的财务人员及核算会计的学习培训,系统地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4、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学校财务规范提供大量的政策信息。

教科局核算中心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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