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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16:50: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各位考生:

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工作已圆满结束,入围考生已经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即将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资格审查工作在教师招考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组织实施,坚决杜绝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报考人员蒙混过关。对伪造相关证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象

1、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均合格且进入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人员;

2、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进入招聘岗位1:3比例,上线未入围考生;

3、笔试成绩合格的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三)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四)资格审查地点

阿克苏职业教育中心(阿克苏市民主路21号,五运司车站向东200米)

(五)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户口薄原件及《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从http://jyj.aks.gov.cn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汉文填写),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相关证明;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需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或MHK)等级证书;没有取得相应层次HSK或MH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报考人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以备审查。上线位入围考生还需填写2011年自治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调剂保证书(保证书可从http://jyj.aks.gov.cn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汉文填写)。

(六)资格审查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新疆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历)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岗位的人员必须是2002-2010年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学历

一、

二、三类县(市)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仅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的本科、专科(高职)学历,不含成人类学历);

四、

五、六类县(市)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原则规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具体范围同上),但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大专(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允许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4、教师资格条件

(1)符合拟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表)。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需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或MHK)等级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岗

位表;对于汉语系考生及没有HSK考试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下列人员不予资格审查

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学校在职教师。

(七)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7月22日:报考沙雅县、乌什县、柯坪县岗位考生

7月23日:报考阿瓦提县、阿克苏市岗位考生

7月24日:报考库车县、新和县、拜城县、温宿县、地直各学校岗位考生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1年8月1日至8月3日

(二)面试地点

阿克苏市第二小学

(三)面试人员范围

1、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均合格,进入招聘岗位1:3比例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含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上线未入围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上线未入围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必须先签订《2011年自治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调剂保证书》方可参加面试,参加面试即视为自愿同意上述调剂办法,否则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只作为下阶段培养计划及特岗教师空缺岗位自愿服从调剂的依据,不再参加所报考岗位的竞争。上线未入围考生的调剂由自治区统一安排,对不服从自治区统一调剂、不去调剂岗位上岗报到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教师招聘。

3、笔试成绩合格的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四)面试专家组

面试按学科、分小组进行,每个学科成立相应的面试专家组,各学科由5人组成面试专家组,配监察员1名,记分员和核分员各1名构成面试小组。开考前,专家组、监察员、记分员、核分员抽签确定考场。开考前,面试小组在监察员及面试考生的监督下拆启答辩试题方能开考。

(五)面试内容

面试分为试讲与答辩两部分(试讲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考生须准备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三篇不同课题的说课稿(一式五份,说课稿上不得出现与考生有关的个人信息),面试时由学科专家组从报考人员提交的三篇说课稿中随机抽取一篇,报考人员进行脱稿说课,如只提交一篇说课稿,将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说课内容围绕拟任岗位学科教材展开,综合考察报考人员的基础知识水平和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及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考察报考人员提问、板书和讲解等教学基本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

(六)面试评分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试讲占80分,答辩占2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面试评分表)。音、体、美、信息技术(含电教、计算机)等学科报考人员除试讲外还须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占40分,试讲占40分,答辩20分,总分仍为100分。体育专业加试:

1、速度测试:400米,男子在1分10秒内,女子在1分20秒内,10分;

2、力量测试:男子引体向上不少于15个,女子俯卧撑不少于10个,10分;

3、技术测试:篮球基本技术,10分,

乒乓球基本技术,10分。音乐专业加试:

1、读谱测试:视唱指定的五线谱和简谱,发音准确,乐感较强,10分;

2、声乐测试:演唱指定歌曲和自备歌曲各一首,10分;

3、乐器测试:演奏手风琴或电子琴、热瓦甫,20分。美术专业加试:

1、速写测试:半小时内进行指定的场景速写,15分;

2、素描测试:两个小时静物铅笔素描,15分;

3、创作测试:在规定时间进行简单美术构思创作,要求用水粉或者水彩绘画,10分。信息技术专业加试:

1、计算机基本知识,windows操作系统基本知识,15分;

2、office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使用能力,15分;

3、网络知识和网络使用能力,10分。

参加音乐专业加试的考生须自带乐器,参加美术专业加试的考生须自备画夹或画板、纸张(4K)、水粉笔或水彩笔。专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要求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1年7月31日北京时间19:30前到阿克苏市第二小学进行面试确认,未按时参加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所有考生须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北京时间9:00前)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考点设有面试考场、候考室和休息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先进入候考室,待确认所有考生身份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半天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的考生方可离开候考地点。

4、除维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一律用汉语面试。

5、面试工作是招聘教师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选拔德才兼备、素质优良人才的关键环节。面试工作在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和面试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由地区教育局、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地区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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