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

2020-03-02 05:08: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请您提供这些资料:

■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异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房产证、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审核表中盖章及住房和收入证明:

1.有工作单位(含退休)人员审核表中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单位出具住房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应写清在单位是否享受单位福利性分房,是否属于无房户;享受过单位福利性分房, 住房证明应写清详细住址、建筑面积,除此之外还有无其他形式住房(已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收入证明应写清上年月收入、年收入,除此之外还有无其他收入;

2.无工作人员审核表中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同时出具住房和收入证明,证明材料应写清有无工作、有无住房、有无收入(无固定收入人员需在证明中说明收入来源及月收入、年收入);

■现住房性质为租赁私房、暂住亲属住所的,需由当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现住房证明,写清住房性质、详细住址、建筑面积、房屋归属人、与本人关系;

■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住址、本市户口住址房屋证明:

1.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不是居民户口簿户主的,由房屋归属地社区出具房屋归属证明,证明应写清详细住址、建筑面积、房屋归属人、与本人关系;

2.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为居民户口簿户主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户口住址房屋归属证明,应写清详细住址、建筑面积、房屋归属人、与本人关系;

3.身份证、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分别提供住址证明材料;

■未婚单身人员(年满30周岁)需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未婚(从无婚史)证明;离异(丧偶)人员需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再婚证明;丧偶需同时提供死亡证明;

■单位倒闭需由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无上级主管单位的由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写清工作期间是否享受单位福利性分房,是否属于无房户;原单位合并,需提供合并文件;单位名称更名需提供更名文件;

■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原单位应出具证明,写清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是否享受单位福利性分房,是否属于无房户;同时现单位需提供第三条第一款证明材料;

■户籍为集体户口人员,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配偶户口为城六区、长安区以外的,不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住址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从2010年3月29日起,凡参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需提供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名下有无房产证明。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四类保障性住房咋申请?

■廉租房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人均月收入54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保障形式分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

租金补贴发放标准为5.65元/人.月.平方米。补贴的面积标准为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与13平方米保障面积的差额部分。最低保障金额50元/月。无住房孤寡老人保障标准120元/月。

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为2.89元/平方米.月,对60岁以上无收入的老人减半收取租金。 申请办法: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经西安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保障房申请资格

将三级审批两级公示

目前我市只针对廉租房进行了三级审批、两级公示制度,以后这一办法将扩大到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中去。据悉,近期市房管局将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程序进行调整,将采取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三级审核,

社区、网上两次公示的办法进行资格认定,并增加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承诺、授权委托查询房产、资产、住房公积金等要件。

市房管局将积极联系各区政府,防止骗购现象发生,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得到保障。在新的资格审核程序实施以前,已经在市房管局预约登记的申请人,仍按过去的程序在市房管局审核资格,直到审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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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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